湟中纪委: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堡垒

20.10.2017  11:47

  青海新闻网讯 五年来,湟中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线,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转”,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作风整治,积极营造廉政氛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两个责任”清单被一一落实

  坚持把“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牛鼻子”来抓,科学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谋划年度子方案,明晰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详列“两个责任”清单,召开全委会进行安排部署。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例会和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制,落实“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单独奖惩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开展“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电视访谈等媒体问政活动,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一岗双责”履职到位。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级开展约谈,约谈党组织主要领导共210名。支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所有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监督让拒腐防变堤坝越筑越牢

  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制定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县委书记议事会工作规则,全面公开县委书记权力运行责任清单,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加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定下发《关于严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纠错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两房”建设、低保评定等工作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28个。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建立湟中县精准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制定《湟中县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细则(试行)》,着力让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精准扶贫廉政弦。加强对社会稳定决策部署、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有效增强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实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定期对“四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切实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

   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得到遏制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措施,研究制定湟中县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措施,出台《湟中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关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问责暂行办法》,扎实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专项整治、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组织开展清查超标办公用房和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活动,清理办公用房403.36平方米,清退借用车辆16辆,对129名占编不在岗干部区别情况给予责令回岗、辞退等处理,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制定《湟中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湟中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三公”经费和各类津补贴发放的监督,全县财经纪律进一步改善。落实《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检查339次,严肃查处了公款旅游、违规收送节礼红包等违纪行为4起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个,形成了强大震慑。

   “四种形态”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

  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具体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实施方案》,出台《湟中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湟中县关于建立抓早抓小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谈话的暂行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党内生活正常化,构建起“责任明晰、抓管留痕、制度保障、深度监督”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机制。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组织处理等手段,经常性开展咬耳扯袖。五年来,县乡提醒约谈干部610人(次),廉政约谈干部370多人,组织处理干部83人(次),切实红了脸、出了汗。

   纪律审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突出纪律审查主责主业,完善纪律审查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建立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办案协作区,实行信访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办法,推行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月报告、转办件督查督办制度,落实纪律审查“签字背书”制,不断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注重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12388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全县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发挥了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完善安全办案管理体系,修建案件谈话室,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五年来,全县共受理问题线索743件,办结703件,办结率95%;立案查处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其中开除党籍21人,开除公职13人,共收缴违纪违规资金771.75万元。

   积极打造基层廉政建设升级版

  注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采取上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征订相关书籍等形式,着力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员考核办法》,公开招聘40名农村“三资”监管员,建立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加大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互联网+短信”技术、村务公开栏、阳光农廉网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快村级民主管理进程。建立“村财乡管村用”财务管理模式,完善《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督制约,制作《湟中县惠民政策明白卡》,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促使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利。紧盯精准扶贫、“两房”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低保评定等惠民政策,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违纪违规案件19起,处分37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预防工作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纪党规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研讨会、培训会内容,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廉洁意识。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宣传月暨廉政文化“六加四”活动,依托廉政“宣讲团”和“文艺团”开展巡回宣讲30余次,举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知识测试11次,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廉政承诺制,推行“家庭助廉”活动,对265名新提任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44个,打造“地方曲艺唱响勤廉新风”“八瓣莲花绽显勤廉风尚”等特色廉政文化品牌3个,建成“廉政教育室”和“二十四孝”文化宣传长廊,印发优秀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宣传册,收集制作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农民画宣传册500册,汇编十八大以来全县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宣传,着力把廉政宣传渗透到各行各业。

   高标准锻造纪检队伍诠释忠诚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制定《关于调整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的方案》,明确内设机构职能;理清县纪委议事协调机构,保留议事协调机构6个,撤并2个,退出77个;提拔交流干部21名,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和“立五要、树五气”等活动,长效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构建“传、帮、带”机制,着力加强干部学习教育。突出干部培训,通过选调参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1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工作能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8项,推行纪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干部履职能力得到增强。为15个乡镇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落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办案补贴,配备办案办公设备,全力支持乡镇(街道)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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