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专题学习环境生态保护系列文件 充分发挥司法作用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06.07.2017  18:45




    7月4日下午,都兰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由王军院长主持,传达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海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8个文件精神和县委连续三次专题会议上焦胜章书记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锦绣都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王军院长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重要成就。作为基层法院要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与行政执法机关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普及职能作用,利用“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积极督促、推动和帮助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为保证法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创造条件,促进法律深入贯彻实施。

    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三次专题会议关于环境生态保护的系列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都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锦绣都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