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绘就“大美青海”生态画卷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我省“五大生态板块”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实录

12.12.2017  04:37

相关背景:

大美青海,美在内涵、美在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就青海生态保护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特别是在2016年8月视察青海时,对我省提出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

几年来,我省以“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为方向,美丽青海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而今年,我省将加强“山水草林田湖”自然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五大生态板块”为重点,有序实施三江源、祁连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柴达木、青海湖、河湟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度。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而专题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之一。

基于此,11月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我省“五大生态板块”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围绕我省“五大生态板块”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下一步工作重点、如何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一场面对面“问答”。

此次“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组织协调难度大”的询问,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最后一次专题询问。

询问实录:

清思路、明重点,为生态保护奠下坚实一“基”

“‘五大生态板块’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哪些?”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张蓝青率先提问。

针对张蓝青委员所提出的问题。省发改委主任吴海昆回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恢复和提高生态系统功能为核心,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着力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以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为主线,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科研推广和人才培训为支撑,完善生态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着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基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提到“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哪些”的问题,吴海昆回答说:一是加强规划顶层设计,按照空间管控、山川修复、河流整治、川水宜居原则,积极推进《湟水流域空间治理规划》的编制,实现综合治理规划“五大生态板块”全覆盖。二是推进重大工程实施,继续加大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同时,统筹推进环青海湖地区、河湟地区、柴达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三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牧民由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四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快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点实施方案编制。五是强化人才科技支撑,持续推进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态管护员和农牧民的培训,充实一线人员力量。

发展与保护并进,奏响环保“和谐音”

“柴达木地区和湟水流域的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92%,是我省目前主要的经济发展区域,过去,这些区域的发展模式主要依靠资源能源。在生态保护优先的新理念下,如何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下一步,将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赵永祥委员询问。

省经信委主任姚琳回答:我们将围绕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标,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前提下,推动工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状况和产业基础,构建“一轴两群”城市化工业化战略格局,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支持生态保护。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向,加快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三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四是加强工业节能降耗,进一步实行比国家产业政策更为严格的能耗、物耗、排放等技术标准。坚决杜绝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入驻青海,杜绝新建资源开采收益小于生态恢复投入的资源开发类项目。

就关于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的问题,姚琳说:“一是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和建材等传统产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传统产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水平。二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兴产业。三是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七个重点领域,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四是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围绕推动绿色发展,补齐节能环保产业短板。”

朱春云委员就“我省在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晋升方面有哪些考虑、划定的面积和标准是否合理、在规范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什么打算”进行询问。

省林业厅厅长党晓勇回答:我省自然保护区已经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今后将进一步优化保护区的功能区,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强化保护区在生态保护建设中的作用。在保护区晋升方面,目前已完成范围落界、功能区划和现地核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另外,格尔木胡杨林、可鲁克湖—托素湖和诺木洪省级自然保护区因在机构设置等方面还不具备晋升国家级条件,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再考虑晋升的问题。下一步,将组织开展保护区本底调查、科学规划,勘界定标,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优化调整保护区功能区,特别是将部分乡镇村社调出保护区,努力促进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

在谈及规范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党晓勇回答,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和我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对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加大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三是大力推广社区共管模式。四是每年集中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常态化巡护,严格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发项目的准入审查,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近年来,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地区已成为广大游客首选的旅游目的地,旅游人数不断增加。但部分景区周边、道路两侧、观景台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管理措施还明显不足,一些旅游接待点,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如何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对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规划不科学以及达不到接待能力条件的旅游景点,将怎样加强管理?青海湖作为国际重要湿地和我省的重点旅游区,这几年,在贯彻落实景区管理条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处理好景区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赵喜平委员询问。

省旅发委主任徐浩回答:一是成立旅游环保督导组,集中对全省重点旅游景区进行环保专项督导。二是对全省旅游景区环境、旅游交通沿线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大力宣传文明旅游、文明出行。同时,对影响全省旅游形象的景区,该降级的降级,该摘牌的摘牌,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对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规划不科学以及达不到接待能力条件的旅游景点,将从服务质量、信息化建设、安全监管、环境整治、交通接驳、标识系统和游览品质等方面,全力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景区的整体品质和美誉度。同时,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问题较多、不能及时整改的,不予通过年度复核,不安排扶持资金。”徐浩说。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局长董金明做了补充回答:近年来,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在贯彻落实景区管理条例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尤其是今年以来,对青海湖景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进行了清理,拆除违章建筑40余间,近2000平方米,拆除环湖沿线违规搭建帐篷经营点6000余顶,关闭私开通道226条、私开旅游景点14处,将湖东金沙湾区域32处非法景点全部取缔。三是严把“生态红线”和“条例红线”,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就如何处理好景区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应从正确理解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的辩证关系、全面把握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的结合点、着力促进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双赢”、依托生态旅游业助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这四个方面入手。”董金明说。

“补偿机制”,“补”出一条生态恢复路

杨牧飞委员询问:“我省在国家支持下,建立了哪些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标准和保护效益是如何挂钩的?今后将如何改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锋回答:2011年起,我省利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了三江源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有“1+9+3”教育经费保障和异地办学奖补政策、生态移民燃料费补助和生活困难补助政策、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补助政策、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偿、生态移民创业扶持、生态环境日常监测经费保障等9项政策。2017年,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我省在东部地区10个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补偿政策试点。随着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有效落实,三江源区贫困户受益生态管护岗位全部脱贫。

“关于生态补偿标准和保护效益如何挂钩,我们将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日常环境监测要求,结合当地生产、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各地补偿水平和标准。而对于今后将如何改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目标是到2020年,围绕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屏障、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带、祁连山地水源涵养生态代等‘一屏两带’区域,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陈锋说。

闫宝亮委员询问:“在贯彻落实国家退牧还草奖补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真正实现了以草定畜?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省农牧厅厅长王玉虎回答: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搞好顶层设计。二是建立了“层级监督,动态管理”的管理模式,并在乡设管护站、村设管护队、管护队设若干管护小分队,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的组织化巡查、网格化管护机制。三是修改完善了草畜平衡管理、禁牧管理等制度,规范了草原核查监管。四是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克扣和挪用,切实做到了补奖资金不超发、不余留。五是严格落实补奖增量资金与草原生态保护责任、效果挂钩的绩效管理。经考核合格后的牧户,全额兑现补奖资金。对不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户,停发或相应扣减绩效奖励资金,待限期整改并考核合格后予以兑现;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停发或相应扣减绩效奖励资金,扣减的绩效奖励资金由村委会研究,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奖励给工作突出的合作社或牧户,用于草原基础设施建设或草牧业发展。六是充分利用绩效奖励资金,建设人工草地、贮草棚、青贮池、饲草料加工贮备基地等基础设施。

依据国家超载率10%以内为草畜平衡的标准,我省已实现草畜平衡。但海东、西宁、海西呈潜载状态,需要进一步挖掘饲草种植潜力,推动草畜联动工程,实行舍饲圈养,加大养殖力度,实现增草增畜。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管理、生态保护建设、补奖资金使用、监测监管、生态管护等机制办法;依法打击和制止非法开垦、破坏草原基础设施、非法征占用草原等不法行为;发展后续产业,扩大人工种草规模,增加饲草供应和贮备;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草地围栏、生物灾害防控、黑土滩治理等草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

王小娟委员提问:“根据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地区现有的矿业开发项目已经开始退出。对矿业权责任主体灭失是如何界定的?我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如何统筹考虑保护区内所有矿业开发项目退出补偿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亚松回答:矿业权责任主体灭失通常有3种情形,一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三是企业破产、倒闭造成的。

关于财政资金难以完成退出补偿的问题,林亚松回答道:一是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开展涉及全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退出补偿工作;三是先期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退出补偿,再开展其它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退出工作。

“水资源治理”,让“生命之源”更清澈

刘伟民委员提问:“2016年,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家园美化’行动扎实推进,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3%,还全省人民一条清澈母亲河的承诺取得重大进展。一条清澈母亲河的水质标准是什么?今后在湟水河及其他区域河流的治理上,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省环保厅厅长杨汝坤回答:为进一步深化湟水河水污染治理,在已取得治理成效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十三五”末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0%的目标。具体措施有:一是按照“流域治理、单元控制”的原则,对优先控制单元进行重点治理管控,特别对湟水干流西钢桥、小峡桥、湾子桥和老鸦峡口断面,重点支流南川河七一桥断面、沙塘川河三其桥,以及教场河、石慧沟、白沈沟、引胜沟、巴州沟等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是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涉水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三是力争在2018年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牧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装置和处理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努力促成一些针对性强、绩效性高的治理项目落地实施。

在三江源地区,重点推进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实施重点乡镇、游牧民定居点等生活型污染防治,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在祁连山地区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为抓手,突出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生态产品供给功能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提升、县乡村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在青海湖流域,重点实施生活源、农业源及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旅游设施污染控制,加快推进布哈河、黑马河等重点入湖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依托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着力构建沙柳河“水鱼鸟草”共生生态系统,系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柴达木内陆河流域,结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重点实施地下水保护、工业园区(集中区)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等工程,推进蒸氨废液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废水排放,推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在黄河干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协同推进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强力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虽然我省水资源丰富,是全国人均水量的5倍多,但大江大河均为外流江河,且流经区域山大沟深,利用困难,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5%。李业奇委员就“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主要作了哪些工作,针对柴达木、河湟等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规划了哪些水利项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询问。

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回答:一是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一期工程主体建成,跨流域调水目标变为现实。西干渠、湟水北干二期、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黄河沿岸四大水库灌区、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工程等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二是“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了162.36万人(次)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了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三是建立了省、市(州)、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市州目标责任考核。

关于针对柴达木、河湟等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张世丰说:“根据规划,至2030年,柴达木地区通过建设那棱格勒河、蓄集峡、香日德等水库及输水连通工程,盆地内工程供水量可达18.07亿立方米。预测2040年,盆地内缺水约2亿立方米左右,拟规划建设‘引通济柴’工程解决远期缺水问题;为进一步解决湟水南岸地区缺水问题,规划了湟水南岸水利灌溉工程。工程控制灌溉面积61333公顷,并为南川工业园区、沿线35个重点城镇及251个村供水,同时向湟水河补充2m3/s生态基流,实现沿线城镇‘清水入城’的目标。”

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引大济湟、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抓好湟水南岸水利灌溉、“三滩”引水生态治理、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重大工程建设有序接替;加快开展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构建配套完善、运行可靠、节水增效的农田灌溉体系。加强牧区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提高草地产出率和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全面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着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不断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今年年初,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金生光委员就“针对国家启动实施的‘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我省主要开展的相关工作、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管理水平”进行询问。

省住建设厅厅长姚宽一回答:西宁市、格尔木市分别于3月、7月列入住建部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名单,试点时限为二年。7月底,西宁市成立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城市“双修”总体规划编制,并确定西堡绿芯森林公园、园博园、南川文化旅游商务会展区、西川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泉城保护项目和水井巷片区、卫城东北片区改造工程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格尔木市已成立创建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并确定河滩社区为城市“双修”试点区域。目前,祁连县正在组织申报,并同步启动“城市双修”方案编制工作。

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管理水平的问题时,姚宽一说:“一是建立城市‘双修’项目清单,重点抓好西宁市、格尔木市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在祁连县等有条件地区开展省级试点。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市双修’工作基本实现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三是着力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

……

提问者一针见血,切合实际,有理有据;

应答者坦诚直言,严肃认真,条理分明。

在近三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坦诚细致地回答了各委员提出的问题。

此次专题询问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并将对研究办理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存在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整改、落实。(乔欣 王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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