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命名第一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商场商铺、示范餐饮门店、示范工程工地

24.02.2018  22:02

为选树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海东市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商场商铺、示范餐饮门店、示范工程工地创建标准》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商场商铺、示范餐饮门店、示范工程工地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6万元支持示范商场商铺、餐饮门店、工程工地创建工作。

经各县(区)创建申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7个商场商铺、6个餐饮门店、4个工程工地分别被命名为全市第一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商场商铺、示范餐饮门店、示范工程工地,每个示范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补助经费2万元。1月26日,海东市对获得第一批民族团结示范商场商铺、示范餐饮门店、示范工程工地单位进行了集中授牌。

  2017年以来,海东市全面落实省委“四个转变”新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强化机制落实,创新实践载体,不断拓宽创建领域,在深入推进创建进家庭、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创建进商场商铺、进餐饮门店、进工程工地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各领域、各层面全面推开,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