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直属系统规范设置党支部

15.06.2016  16:15
  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作用,省科技厅开展党支部规范设置工作。
  这次规范设置党支部工作,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用工作实效检验党支部建设成效,严格党的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自主活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厅机关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直属单位以单位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处室单位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各支部均设副书记,确保一名单位领导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并明确1名党员干部专门负责纪检工作。
  通过规范设置,各党支部明确了工作的出发点,树立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克服就党建论党建抓党建的思想,将支部工作放到本处室、单位的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和安排,能够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开展活动,形成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我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