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调解化矛盾 一心为民解忧愁

03.12.2018  23:09




        近日,祁连县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7年5月间,原告在被告处收购了12头牦牛,作价为42400元(此款已给付),后因为该牛是被告收购的盗窃赃物,现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原失主。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购买牛款42400元。

        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冶某因不慎摔倒损伤自己的腰椎以致瘫痪无法行动,遂联系到原告后前往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当原告尕某看到被告卧病在床,无法行动,便坐在床前细心交谈,了解情况,在得知冶某将12头牛出售给被告时,并不知情是他人盗窃的财物,而后自己又不慎摔伤,导致四处求医花光积蓄,无法给原告进行赔偿。

        详细了解完情况后,主审法官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共处的角度出发,耐心调解突破分歧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一致意见:被告冶某于2019年8  月30日之前将欠款给付原告尕某。

        在民事案件调解中,办案法官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理念,从矛盾产生的焦点出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