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 同级编制一年一调 跨层级编制三年一调

24.07.2018  12:32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编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不断优化编制结构,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要求,引导教师编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保障边远地区,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从今年10月起,我省将调整下放市(州)、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权限,赋予基层更大自主权,建立总量内同级编制一年一调、跨层级编制三年一调动态调整机制。今后每年10月,各中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调编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级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方案,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经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后,年底前以文件形式批复,调整情况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将按照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和专任教师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以及“吃空饷”;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督察制度和违反编制纪律问题举报受理制度,严禁因人设编、因人调编。(莫青)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