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党组建立巡察监督工作机制

02.04.2019  23:50
      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的意见》,把巡察监督作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抓手,更好发挥巡察监督“正风肃纪助推器、反腐倡廉监督哨、考察干部显微镜、党建工作保健医”的作用,着力推进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巡察监督组织领导。巡察监督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进行,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监督工作办公室,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负责巡察监督日常工作,以听取被巡察监督部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专题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察看工作资料、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受理和核查信访举报等多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察监督工作。
      二是明确巡察监督对象及重点。将全局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作为巡察监督对象,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重点巡察监督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整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首次巡察监督的重点,确保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有力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巡察监督结果运用。坚持挺纪监督在前,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红脸出汗和咬耳扯袖做在经常,提高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效率。巡察监督工作结束后,对巡察监督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反馈和通报巡察监督情况,跟踪督促被巡查单位和党组织限时整改落实,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管理权限作进一步处理。
      四是严明巡察监督纪律。要求巡察监督人员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主动发现问题。被巡察对象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对巡察监督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综合分析、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整改落实,并及时堵塞监管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不碰纪律规矩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