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2.12.2015  07:36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环保局获悉,经过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了解,作为青藏高原地区最大的城市,从2013年起,西宁市通过锅炉“煤改气”、机动车“油改气”等措施,使得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巩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取得的成效,西宁市总结和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悉,《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八章84条,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落实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立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西宁市环保职能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西宁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迈向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奠定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