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教育局: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有变化

20.05.2015  11:32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9日,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小升初将进一步健全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继续实行主城区划片入学,城郊对口直升(单校划片)、非西宁市城区户籍人员子女依据学位调剂入学、无监护条件人员子女条件入学的招生分配机制。但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改进小学升初中报名方式。今年将试行小升初毕业生基础信息网上采集,所有毕业生将在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核实和修改。通过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使生源总量与分布的统计分析、片区划分、统筹调剂环节更加科学、精细。最终实现统一公布招生信息、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时间、统一划分学区、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审核内容,统一公布招生范围、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八统一”,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完善流动人口入学条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西宁市创业务工,非西宁户籍流动学生规模的日益扩大,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动性不断增强,给西宁市“控辍保学”及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良性运行带来严重影响和持续增加的压力,城区教育资源日趋紧张。因此,西宁市教育局、公安、房产、税务等五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外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来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可到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入学(升学)申请:

  (1)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户口本须含适龄儿童少年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而已经失去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暂)住证;

  (4)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的有效房产证(含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在西宁城区经商、务工、柔性引智的法定监护人满一年以上的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聘任证书。

  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今年西宁市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特别是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禁任何学校进行或变相进行插班招生。

  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郊对口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小升初对口直升的招生原则,简化报名入学手续,将城南新区、城东经济开发区、城北生物园区等生源相对集中的小学直接划拨到相近的初中学校。并依据区域内毕业生人数、中小学校分布、交通、学校规模变化等情况,重新审核和调整四区对口直升学校,确保所划服务区内学龄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减少二次调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