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善政民富裕,廉风助国昌。
西宁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构筑西宁特色反腐倡廉“制度墙”
今年以来,西宁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西宁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为打造具有西宁特色的反腐倡廉新内容垒起了坚强有力“制度墙”。
首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社会评价范围,采取委托第三方随机抽样、电话访问等形式对市级参评单位进行评议,提高分值权重。
建立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测试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推动廉政文化“六加四”西宁模式向纵深发展,成立了市级廉政文化“宣讲团”和“艺术团”,先后赴区县及市直机关为800余名党员干部宣讲廉政知识8场次,宣传演出8场,观众达2万多人次。
2014年“深入基层、走进区县”广播问政系列直播活动,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等8个部门和行业“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电视问政现场直播活动,“阳光农廉网”建设等活动、工作的开展,让更多的反腐倡廉制度运行在阳光下,深入到百姓心中。
紧盯“四风”念好纪律反腐“紧箍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西宁市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载体,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重点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事业单位用人招录、司法、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治理和对大气和水污染、稳控物价、拆违打非、砂石场整治等的监督检查。
从社会各界新聘15名特邀监察员,向社会公开选聘32名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在全市组织发放问卷调查表15000份,对全市干部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将整治“庸懒散奢”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中,对干部队伍作风情况进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并将调查和测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市共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活动498次,集中检查239次,60人被问责,7家单位被通报批评,12家单位“一把手”因违反公务用车制度被约谈,对26个单位的88辆违规借用车辆全部进行了清退,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查出违规金额3814.4万元,对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12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下降36.7%,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下降17%;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67.5%;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0.6%;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38.9%;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5260平方米。
肃贪惩腐时刻筑起反腐高压线
一年来,西宁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牵头组织作用,加强对全市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整合基层办案力量,创新办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薄弱的问题;健全完善信访制度,制定《中共西宁市纪委常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西宁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线索集体评估办法》等,依法依纪查办案件。
截至11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58件,初核案件线索273件,立案83件,挽回经济损失261.15万元。诫勉谈话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5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39人,其他50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1件87人,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