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首诊去哪一目了然

08.12.2015  09:32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着不同疾病的治疗。自我省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以来,逐步形成了新型就医秩序。12月7日,记者从西宁市人民政府获悉,在今年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西宁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探索实施按病种分级诊疗之路。
  西宁将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目标。2015年,全市基层全科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70%以上;“百姓药箱”推广实施率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达到西宁地区门诊总量的40%以上;住院量达到7%以上;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80%左右。2016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达到西宁地区门诊总量的45%以上,住院量达到10%以上;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85%以上。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模式。
  《意见》中,西宁市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其中,基层医疗机构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康复、慢性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及转诊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复查、随访。在基层医疗机构选择50种疾病病种,探索开展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组)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根据县域内人口和疾病谱信息,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康复、传染病、精神病等临床专科的学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在县级医疗机构选择100种疾病病种,探索开展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组)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三级医疗机构发挥三级医疗机构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由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组成的医疗团队,对下转的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管理的机制,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从三级医院及时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院要建立完善转诊的“绿色通道”,对经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和预约的患者予以优先就诊和住院治疗。
  中藏医医疗机构负责区域内居民的多发病、慢性病、常见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康复等诊疗服务工作。积极推广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和非药物诊疗技术普及,将中藏医药“治未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此外,西宁还将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诊疗能力、整合共享检查检验资源、探索“三师共管”模式、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分级诊疗管理程序、发挥医保和价格调节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