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法院发挥职能作用 让民族之花越开越美

25.07.2017  00:02







        热情奔放的旋律,优美飘逸的舞姿,精湛娴熟的技艺……都兰法院干警用优美的民族舞蹈串烧表达了各民族兄弟姐妹团结一心、相互帮助,携手共进的坚定信念和对海西美好未来的深情祝福,7月20日都兰法院干警参加“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汇演。

        今年来,都兰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全面促进民族团结,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民族之花越来越美。

        一是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兰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审理与民生权益、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妥善化解涉及民族聚居区的矛盾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减少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不和谐因素;少数民族法官发挥精通法律、熟悉民族语言、习俗,容易获得民族认同感的优势,坚持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办案,不断加强与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引导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在人民陪审员及特邀监督员的选聘中注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选任,并邀请他们参与审理案件、旁听案件审理和见证执行,积极发挥他们在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作用。

        二是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暖心工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实施巡回审判等便民利民措施,选择具有教育和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入到农村牧区就地开庭,以案释法,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努力打造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始终,把维护各族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调解率。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窗口服务,实行“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接”的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大蒙、藏、汉多种文字诉讼引导,方便各族群众诉讼,引导当事人正确表达诉求,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把宣传教育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推手。坚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共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创建活动与“七五普法”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增进民族团结,感受民族团结,宣讲民族团结,让民族团结正能量不断凝聚、充分释放、广泛传播。发挥院内电子大屏、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等新媒体平台和展板、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广泛传播民族团结文化、礼仪文化、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向各族干警和到法院的各族当事人传递道德文化、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在各民族群众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力军。注重培养少数民族法官,通过培养、选拔和使用,使少数民族法官队伍不断成长、发展与壮大,成为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一支生力军。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中“宣传员”“翻译员”“调解员”的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发挥“双语”优势,加强与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深层次交流与沟通,增强各族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汇聚起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