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09.06.2017  10:43

  6月2日,在《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主办,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普法办和城西区司法局承办的《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在西宁市新宁广场举办。

  在当天的活动中,省普法办、西宁市普法办组织动员省直和西宁市直近百家单位200余人,在西宁新宁广场采取播放法治宣传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用品3万余份,展示法治宣传展板40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组织法治文艺演出5场,以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干部群众对依法普法、全民普法的理解和认识,扩大《条例》宣传力和影响力,促进《条例》在实践中得到更好贯彻实施。各市州同步开展了相关活动。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法治宣传教育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的轨道,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明显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显著提高,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气逐渐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工作体系日臻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为“七五”普法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全国普法工作提供了青海经验。(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