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

24.03.2016  15:38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 孔令磊 报道)记者今日从省司法厅获悉,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批准,于近日在民政厅依法登记成立,这是我省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省性公募基金会。我省也是继北京、重庆、江苏、云南之后,全国第五家成立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省份。

  据了解,成立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担负起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原始注册基金400万元,全部由省财政补助。依法组织设立青海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也是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为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物质支持,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是面向社会,争取国内外关心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捐助,通过募集资金,开展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公益项目和活动,帮助经济困难的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下一步,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加强与各市(州)、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重点围绕少数民族地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区域和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项目和法律援助精品案件的扶持活动,共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