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后民族工作大事记

25.07.2015  02:14

2000年

2月下旬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湟中、湟源两县移交西宁市后民族宗教工作衔接会。

2月下旬—3月    省民委、宗教局处级干部进行了“三讲”教育工作,历时34天。这期间在保质保量和处室业务工作与“三讲”教育工作两不误的前提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充分利用双休日和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共计206个小时,约28个工作日,圆满完成了四个阶段的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委局还进行了厅级“三讲”教育回头看。

3月中旬      玉树州委结合玉树实际,提出了玉树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工作方针,即“改革开放促发展,保护生态作贡献,强化基础增后劲,调整结构创特色,抓住机遇搞开发”,并根据此方针提出要着力实施好十项工程:一是生态保护工程;二是畜牧业基础工程;三是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是资源开发工程;六是藏医药和绿色食品开发工程;七是旅游业开发工程;八是人才培养工程;九是科教兴州工程;十是小城镇建设工程。

3月中旬      海北州委召开常委会议,就进一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中央对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海北州民族经济发展步伐,做好跨世纪的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中旬      中共黄南州委书记多杰热旦同志在同仁县召开的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上,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五点要求。1、加强对寺院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寺院各项规章制度。2、加大支持教育工作的力度。3、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4、加大减轻群众负担、支持农牧民发展经济的力度。5,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月      在2000年元月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工作会议上,我省民委信息工作获1999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了国家民委表彰。

4月上旬      西宁市民宗局、西宁市科委联合省民委经济处,首次在湟中、湟源、大通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分期举办退耕还林(草)实用技术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这期退耕还林(草)培训班主要在湟中、湟源、大通三县退耕还林(草)任务比较重的少数民族乡举办。参加培训人员为各镇党政干部和市、县下乡干部、各村书记、村长、植树种草科技示范户及荒山荒坡承包大户。三县五个乡60多个村140多人(次)接受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对农民在退耕还林(草)中的有关政策;植树造林技术;人工种草和草食畜养殖技术;中草药种植技术;雨水集流技术。培训班聘请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的专家教授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作了通俗易懂的讲课。

4月18日      由国家民委文宣司、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国藏族文化艺术彩绘大观》艺术展在北京革命历史博物馆隆重开幕。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郑欣森、原青海省省长黄静波、副省长班玛丹增、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长朋措扎西参加开幕式并剪彩。参加开幕式的还有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国家教委、中国高级佛学院等单位的代表、学者共50余人。开幕式由国家民委文宣司副司长陈家才主持。由黄南藏族自治州藏族高级美术师宗者拉杰策划并创作设计、组织绘制的《中国藏族文化艺术彩绘大观》长618米、宽2.5米,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卷轴画。1999年12月被入选“大世界吉尼斯之最”。其内容包蕴了藏族的历史、文化、民俗、艺术等诸多内容,可谓藏族历史的大百科全书。《彩绘大观》在艺术表现上以藏族传统艺术绘画技法为基础,且吸收了西洋画的技法,使整幅画卷笔法细腻,人物栩栩如生。绘画采用的颜料全部由纯天然的金、银、珊瑚、玛淄、珍珠、松耳石等珍贵的矿物宝石和藏红花、苗草、大黄等名贵植物配制而成,其用料之珍贵在世界绘画史上实属罕见。《彩绘大观》展出前后,《中国日报》、《北京日报》、《中央电视台》、《东京新闻》等国内外十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4月下旬      青海省人民政府代国务院表彰全国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大会在西宁隆重召开。省党政领导姚湘成、洛桑、格桑多杰、白玛、程步云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向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的14个模范集体和20名模范个人颁奖。省委副书记姚湘成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白玛同志主持会议,省民委主任李庆同志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

5月中旬      海北州委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青海省委关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下,提出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从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面推进西部大开发、实现海北大发展的需要,认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性;从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需要,认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必要性。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5月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牧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到1999年底已有7779户、4万多人基本解决了温饱,人均纯收入达到1520.40元,成为我省青南地区率先摘掉贫困帽子的县。

6月底      国家民委常务副主任牟本理赴我省平安县古城乡考察,听取了县委、县政府工作汇报,走访农户和私营企业,同当地干部群众共商退耕还林(还草),扶贫攻坚大计,就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加大扶贫力度作重要指示。他说,平安县被列为全省退耕还林(还草)的试点县,任务重,全县干部群众一定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要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当作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工程来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退耕还林(还草)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头戏”。搞好这项工作对于保持江河源头的生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朱总理对此非常重视,在国务院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并作重要部署。在谈到扶贫工作时牟本理同志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不同于其它地区的扶贫,底子薄、条件差,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标准低、不稳定、返贫率高,而且大部分带有生态性和智力性的因素。明年国家推出10年扶贫纲要,全国民委系统也在搞调查,与“兴边富民”一起搞,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是民族地区。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增强对扶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民族地区的扶贫要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建设上,要超前思考,超前工作,要有预见性。

5月      我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的孟达天池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省唯一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月      参加由国家民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首届中国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的我省代表团,获得“中国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贡献奖”和“中国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优秀组织奖”。并在民族服装服饰展览和表演上分别获得“展览最佳设计奖”、“展览优秀展品奖”、“民族服饰最佳表演奖”、“民族服饰优秀组织奖”的好成绩。

9月      西宁市党政、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城中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考试,听专题讲座,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广大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新、更高、更深刻的认识。

10月上旬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会议由委局副主任、副局长多麻加布同志主持,委局党组书记李庆同志传达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大家还认真学习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公报及人民日报社论,并进行讨论。会上,大家纷纷表示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同时,要把精神贯彻到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当中,要以全会精神为动力,要以《团结进步,稳定发展》为主题,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跨世纪的民族宗教工作,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11月中旬      为了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省民委、省宗教局各处室、各宗教团体建立了与各州、地、市及所属有关县(区)的乡村、寺观教堂、学校对口工作联系点。

11月上旬      加拿大援助基金项目协调员杜敏女士聘请中国农业大学教员壬伊欢,对青海民委从1988年以来组织的上百个项目中的其中几项进行了检测评估。

11月中旬      黄南州民宗局利用6天时间在措乃亥、优干宁、隆务镇、马克堂地区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宣传期间各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共发放藏汉两文的宣传资料4800余份,中国民族报100余份,接待咨询的各族干部,群众200余人,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懂得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社会政治稳定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的重大意义,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12月29日      2000年度中国医药科技十大新闻在北京揭晓,青海金诃藏医药集团藏药经典药方“七十味珍珠丸”的药效及药物作用机理及毒理研究荣登2000年度中国医药科技十大新闻榜。

 

 

2001

      1月19日      省民委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民委工作会议精神。青海省民委主任李庆同志全面传达了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的重要讲话和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同志的工作报告、副主任牟本理同志的总结讲话。李庆同志指出,全国民委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国家民委在世纪之交召开工作会议,对于我们做好今后的民族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根据全国民委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全省的民族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提出的“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建设小康”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委会;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机遇,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团结、进步、稳定、发展”这个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月12日  省政府召开社会口干部大会,会上,白玛副省长结合全国民委工作会议精神,就2001年民族工作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民族工作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全国民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西部

大开发战略,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动员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身于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社会稳定,为西部大开发的全面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月5日      省垣穆斯林同胞欢聚西宁庆祝新世纪第一个“古尔邦”节。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兰仲杰、省人大副主任张玉林,副省长白玛、穆东升,老同志马进孝及省市各行各业的穆斯林代表约200人参加茶话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李庆在茶话会上致辞。茶话会由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李生芳主持。

3月15日      省民委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座谈会,学习传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等问题进行座谈。省民委主任李庆、副主任多麻加布、李巷秀、司法臣、马义才参加会议,会议由司法臣同志主持。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新成果。我们一定要以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作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以此来协调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做好新世纪的民族工作。

3月20日      省民委扶贫组一行到平安县古城乡进行春耕备耕情况调查,了解目前农民在春耕备耕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当前全乡旱情严重和部分特困户缺籽种、缺化肥的实际情况,省民委筹措资金两万元购进二铵5吨、尿素5吨、油菜种200袋、优良洋芋种子800公斤等,并及时发放到100户特困户中,解决了燃眉之急,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3月下旬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曲库乎乡新建的木合沙小学竣工并投入使用。该校舍由木合沙活佛捐资34万元兴建。

3月31日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5月10日      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新特产品交易会在深圳召开,我省共有39家企业参展,种类有农牧副渔、有色金属、矿产品、医药保健品、绿色食品、纺织品、服饰鞋帽、民族特需用品等8大类120余种商品,招商引资项目24个。此次“民交会”青海展团被“民交会”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5月16日—18日      全省统战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这是省委在新世纪初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书记白恩培,副书记桑结加、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赵永忠同志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新世纪的民族宗教工作重点进行了强调。会议还讨论修改了《关于加强宗教团体工作的意见》。

5月18日      经省民委、宗教局第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委局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同志的工作分工如下:分管委局机关党委工作,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工作,参与宗教二处基督教、天主教方面的工作,协助多麻加布协调有关事务性工作。多麻加布同志不再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李巷秀同志不再分管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工作。

5月30日      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委、省民委联合在西宁召开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李庆、省人大民委副主任官玉林、西宁市人大副主任赵生援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委、省民委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石文章同志主持。高永红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6月15日      省委统战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行形势报告会,省委副书记、省长赵乐际作关于西部大开发和青海省“十五”计划的报告。报告会由省政协副主席田源主持,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王孝榆、岳世淑、赵永忠及省政协机关、省委统战部机关、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和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省工商联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6月21日      由省民委语办主办,青海师大民族师范学院和海南州少语办承办的全省第二次民族语文工作理论研讨会在海南藏族自治州恰卜恰镇召开。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海南州副州长普华太、民族师院党委书记木多和院长朋毛出席会议。此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50篇,其中藏文28篇、汉文19篇、蒙文3篇。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宣读参会论文,达到了广泛交流的目的。并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6月29日      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开工典礼分别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和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同时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青藏铁路开工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临格尔木市出席开工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宣布青藏铁路全线开工,并亲自为开工剪彩。青藏铁路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它的全线开工体现了中国人民建设当今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高原铁路的雄心壮志。

7月1日      经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开始施行。

7月1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组织座谈讨论。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全面回顾了中国共产党80年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党80年来所取得的光辉业绩、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为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和目标,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实际行动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犯罪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省的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西部大开发和“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7月23日      全省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配车仪式在西宁隆重举行。副省长白玛、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赵永忠、国家民委办公厅主任王泉利、国家宗教局一司副司长次仁旺久和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李庆,副主任、副局长多麻加布、马玉芬、李巷秀、司法臣及各县(市)民宗局局长出席仪式。王泉利、李庆同志分别在仪式上讲话,仪式由多麻加布同志主持。这次配车的县市民宗局共39个。

7月25日      玉树藏族自治州隆重举行庆祝建政五十周年庆祝活动暨三江源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发来了热情洋溢

的贺电。国家民委副主任图道多吉率领的国务院祝贺团,副省长白玛率领的省党政军代表团,正在玉树检查指导工作的赵乐际省长与近3000名来自省内外的嘉宾和40000余名玉树各族各界群众参加盛大的庆典。省党政军代表团团长白玛在庆典上向玉树各族人民致辞表示热烈祝贺,并殷切希望玉树经济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快,希望玉树人民尽快富裕起来。在为期3天的庆祝活动中,还进行了赛马会及马术表演、篝火晚会和物质交流会等。

8月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努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我省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委、省体育局决定授予西宁市人民政府等19个单位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常利军等25位同志全省民族体育模范个人称号。

8月18日      由省民委、省体育局主办,西宁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青海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在西宁市南门体育场隆重开幕。于8月21日在青海会议中心胜利闭幕。这届民运会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及我国申奥成功之际召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本届民运会是继1997年我省举办首届民运会之后的又一次民族体育盛会。通过举办民运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体育事业的重视和关怀,展示了我省各族人民在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中奋力拼搏、团结发展、携手共进的精神风貌。本届民运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项。竞赛项目共有7项,即赛马、民族式摔坟、拉巴牛、射击、武术、键子三项全能和射箭,表演项目共11项。参加本届民运会的有14个代表团,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近千人。本届民运会取得了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的双丰收。民运会期间,省民委、省体育局还表彰了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19个,全省民族体育模范个人25名,并决定下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由黄南藏族自治州承办。

8月21日      根据哈萨克群众的意愿,按照国务院哈萨克群众安置领导小组的要求,31户136名(其中8户26人在此之前自行前往)愿回新疆安置的哈萨克族群众在国家民委、新疆民委有关负责同志的带领下,集中乘火车从格尔木出发迁回新疆,在奎屯市重新安置。至此,历时16年之久的哈萨克族群众的安置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也是在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国家民委、青新两省(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8月22日      泰国公主诗琳通一行24人,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王毅、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玉芬的陪同下,参观东关清真大寺,并同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8月22日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林同志带队前来我委局检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委局副主任、副局长司法臣同志就省民委、省宗教局“九五”时期依法治理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以及不断提高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重要性的认识,从组织上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执法责任,从制度上保证依法行政的准确实施;推行依法行政的几项具体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9月6日      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留青哈萨克族群众的安置问题,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农牧控股公司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决定:留青的83户哈萨克族群众安置在海西州马海地区即马海农工商公司安置。海西州立即进行安排部署。

9月18日      省级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在省委党校举行,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桑结加主持大会,省委副书记冯敏刚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民委主任李庆就宣传月活动作具体安排。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副省长白玛、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及省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大会。省直各部委厅局、省军区、省武警总队、驻军96351部队、各大院校和医院副处级以上800余人参加会议。至此,省级机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9月22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后,青海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结合青海实际,进行部署,西宁、海东等穆斯林比较集中的地区,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精神,部署各项工作,密切注意动态,做好穆斯林群众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

9月22日—24日      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一行四人来我省检查指导哈萨克族群众安置工作。检查期间听取白玛副省长和省民委主任李庆就我省哈萨克族群众安置工作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江家福副主任通报了新疆方面安置工作返新哈萨克族群众的基本情况,并对青海哈萨克族群众的安置工作给予了肯定,提出要求。

9月25日      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在北京胜利落下帷幕。本届文艺会演是继1980年我国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后,又一次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社会影响的文艺盛会。会演前,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锦涛、尉建行、李岚清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各民族演职人员代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还亲临开幕式并观看各民族文艺工作者的演出。我省代表团副团长、副省长马培华和我省5个世居少数民族代表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参加开幕式。我省代表团在北京首都剧院和北京市朝阳区金台文艺广场演出3场,向首都观众献上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民族风情组舞《高天厚土》,受到首都观众的热烈欢迎和有关方面的好评。青海省代表团团长、副省长白玛,副团长、副省长马培华及在京的我省原领导尹克升、李有慰,甘肃省副省长洛桑观看了演出。我省代表团在本届文艺会演中收获颇丰,我省节目《高天厚土》获创作金奖、演出银奖;其中《天池梦》、《西海美》荣获节目一等奖;《雪山魂》、《高原声》、《三江秀》荣获节目二等奖;《河湟风》、《土乡情》荣获节目三等奖,省歌舞团演员乔宝、德勒夫等二人获优秀演员奖,尖措太等三人获新人奖。我省代表团还获得了组织奖。

9月27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李庆同志在委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公报时要求,当前,要把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抓好,委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学习由机关党委作出具体安排,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七一”讲话结合起来,把学习文件内容与座谈讨论,学习全会精神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特别要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月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总结工作,做到善始善终。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玉芬同志主持学习会,她强调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对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职工的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8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庆同志传达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的主要精神。

10月12日    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州、地、市委统战部、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01)23号文件暨《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落实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民族宗教工作、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1月21日      全省第九期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开学典礼在省委党校举行,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邓本太,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李庆,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马忠孝、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多麻加布、马玉芬、司法臣、马义才和纪检组长辛有昌同志参加开学典礼。

11月27日      上任伊始的邓本太副省长到省民委、省宗教局视察、指导工作,并与委局领导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邓本太副省长在听取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李庆同志关于近几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汇报后,对省民委、宗教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民族工作要继续为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做贡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2月4日      省民委副主任马玉芬带领古籍办负责人赴黄南州古籍办的联系点搞调研,与黄南州副州长谢热及州民语办有关人员进行座谈。黄南州民语办副主任多吉加介绍今年州民族古籍工作开展的情况,马玉芬副主任在听取多吉加同志关于黄南州古籍工作的情况介绍后,对州古籍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黄南州民语办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克服困难,为古籍编目工作的开展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作为全省的一个示范点,以点带面,更好地促进编目工作的开展。今年是编目工作的启动之年,国家民委要求2005年完成这项工程,我们省不能拖全国的后腿,一定要按规划如期进行。特别是要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后我们要按各州工作量的多少,质量的好坏,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她要求黄州民语办继续努力,搞好编目工作。

12月6日      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协民宗委主任委员韩生贵一行12位委员来省民委视察、指导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并与省民委主任李庆、副主任多麻加布、李巷秀、司法臣、马义才及各民族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座谈。座谈会由省民委主任李庆主持。省民委副主任马义才就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情况,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主要工作成就;修改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等三个方面作了汇报。听了汇报后,省政协副主席、民宗委主任委员韩生贵等对省民委作为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方面,特别是在抓民族经济、民族地区的扶贫、民族教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继续加大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力度;加大反分裂、反渗透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调研;建议适时举行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培训班;继续做好民族教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方面的工作;建议省民委加大对全省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保障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权利。

12月下旬      经青海省民政厅批准,挂靠在青海省民委的非营利性民间慈善团体“青海省民慈救助会”正式成立。

 

2002

1月17日      省民委主任李庆、副主任马玉芬带领有关处室人员赴海北州就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期间听取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和宗教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海北民师、西海镇寄宿小学和拟新建的运动场。听取汇报后,李庆同志讲了几点意见:一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民族教育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民族教育的发展,民族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地区的希望,是一个民族的希望。海北州下大气力抓民族教育是有远见的。二要加强宗教工作。这几年,海北州在藏传佛教寺院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伊斯兰教寺院开展“双五好”活动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应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今年元月份,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江总书记、朱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我们一定要把江总书记、朱总理的讲话学习好、贯彻好。年内省上拟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希望海北州及早做好调查研究,为参加会议做好准备。三要尽早做好建州50周年庆典活动的筹备工作。

1月24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委局驻村指导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干部座谈会。委局副主任、副局长多麻加布、司法臣同志,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共20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每位驻村干部从自己驻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切身体会和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的收获中谈了认识。一致认为: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抽调万名干部驻村指导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只有深入基层,才能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才能真正体会到江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这也是一次全面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极好机会,是干部本身受教育的极好机会。委局驻村干部在这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教活动中通过踏实、认真、努力的工作,为民委、宗教局树立了良好形象,得到了省学教办的好评。

2月5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举行藏历水马新年茶话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高永红,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赵永忠,老同志马万里、宦爵才郎、格桑多杰、杨荗嘉、官却,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省垣部分藏族同胞代表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传统藏历水马新年的到来。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多麻加布主持茶话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李生芳在茶话会上致辞。

2月20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举行“古尔邦”节茶话会。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兰仲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林、高永红,副省长穆东升、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赵永忠,老同志喇秉礼、韩应选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省垣部分穆斯林同胞代表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一年一度的“古尔邦”节。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马忠孝在茶话会上致辞。

3月12日      省民委举办WTO政府职能转变知识讲座。省委党校教授李顺义从加入WTO与政府管理面临的挑战、面对入世与政府职能战略调整与转变、入世后政府需要强化的领域、加入WTO后政府体制管理改革的方向对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全体干部职工听了这次讲座后反映强烈,纷纷表示,在今后从事民族宗教工作当中,要继续深入学习WTO规则和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适应形势和时代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月15日—20日      受省政府委托,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委主任李庆带领有关处室的同志到海西州马海农场、格尔木市郭勒日德乡等地,调查了解安置哈萨克族群众的工作进展情况。李庆同志在马海主持召开由省上有关厅局负责人、海西州政府负责人、大柴旦行委负责人等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实地察看准备安置哈萨克族群众的草场、耕地以及建房基地等。之后又前往格尔木市郭勒日德乡,在格尔木市副市长希热布、市民宗局局长扎西才让等的陪同下,深入到哈萨克族群众帐房中与哈族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李庆同志向这些哈族群众介绍了省政府的决定,介绍了马海农场为他们划草场、划耕地、安排建房等情况。动员他们服从政府的安排,愉快地到马海安家。

4月16日      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委主任李庆在海西州马海农工商公司主持下召开哈萨克族群众安置有关问题现场协调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落实青阅[2002]11号文《关于哈萨克族群众安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彻底解决安置哈萨克族群众所需的草场和耕地问题,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畜牧厅、省农牧控股公司及格尔木分公司、海西州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专家及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青阅[2002]11号会议纪要,听取了海西州和省农牧控股公司关于草场和耕地的划转意见,认真采纳了有关专家对当地草地质量的实查意见,并经协调,就草场和耕地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会议作出“调整草场和补划耕地”的决定。坚持“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按当地草场状况如数划转所缺草场。在第一次划定的基础上,再补划草场约5万亩,使所划草场总面积达到27万亩,基本保证可利用草场面积。所差耕地按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马海公司东面补划1100多亩,在马海公司所在地北面划定居点用地83亩。会议还就定居点的选址和马海公司分界线等问题作出相应决定。

4月下旬      省民委主任李庆、副主任李巷秀带领有关处室的同志前往平安县古城回族乡就该乡扶贫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在听取乡党委、乡政府的汇报后,实地查看,走访了该乡的特贫户,当了解到许多贫困户买不起化肥、籽种而无法播种之后,当场决定从委局筹集资金15万元,组织4吨化肥、3吨籽种、300多米布料帮助解决20多户缺少籽种和化肥的特困户春播期间的燃眉之急。同时还为该乡退耕退林项目解决了20吨大黄种。

4月下旬      西宁市民委、宗教局在大通县青林乡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

5月中旬      省民委副主任马玉芬同志带领省民委少数民族古籍办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前往互助土族自治县考察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马玉芬副主任在听取互助县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具体情况后指出:互助土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唯一的一个土族自治县,近年来在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挖掘、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抢救、搜集和整理土族古籍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土族古籍主要保存在民间,保存在一些年事已高的土族老人的记忆中,因此,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加大抢救工作力度,保存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国家民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尽快实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青海卷》的编纂工作,互助要重点做好土族古籍编目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很大,希望县民宗局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全面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月上旬至中旬      青海省伊协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在青清真食品厂进行实地考察并签订清真监制协议。

5月30日      根据2001年9月国家民委在云南召开的西部民族地区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现场会精神,青海省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电脑农业的推广试点工作做了安排,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西部民族地区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的意见》并将其列入民委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作风建设的大事,目前,推广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6月11日      青海省哈萨克族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委副主任马玉芬同志到马海地区检查指导哈萨克族群众的安置工作,慰问奋战在第一线的建筑职工。考察期间,马玉芬同志认真听取了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的汇报,实地考察定居点工程的施工进展情况。

7月上旬      省民委副主任多麻加布、李巷秀同志带领有关处室人员赴都兰民族中学和热水、香加乡和海晏县托勒乡等联系点就民族教育和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期间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都兰县民族中学新建教室、校舍和托勒、热水、香加三乡,走访了海晏县白佛寺、都兰县热水曲日岗寺和香日德班禅寺院,并看望当地的宗教界人士。

7月下旬      副省长邓本太听取省民委、省宗教局工作汇报时强调,讲团结、抓稳定、促发展始终是青海工作的大局。指出,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各级党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显得更加重要。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2、要做好制定青海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的前期调研工作。3、认真做好民族地区的干部培训工作。4、做好少数民族补助费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5、要加大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工作。6、要继续做好哈萨克族群众的安置工作。7、认真做好宗教工作。

7月26日      中国民族报社副社长白树林、采通部主任刘德伟来青调研中国民族报开办以来的有关情况并与驻青记者站的记者及通讯员进行座谈。

8月初      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同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在青海,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大局,始终是省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青海的民族工作,我们原则上把握三条:一是加速经济的发展;二是加速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三是坚持不懈地对各级领导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

9月27日      青海土族研究会成立十周年暨《中国土族》杂志创刊十周年庆祝大会,在省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省政协主席桑结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副省长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松布和全国政协委员马元彪及省民委、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局、青海日报社和互助土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县、同仁县、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对青海土族研究会和《青海土族》杂志过去十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展望。

9月      青海藏族研究会积极牵线搭桥献关爱之心为青海1400余名各族白内障患者送来吉祥,重见光明。省委白玛副书记每次都看望和接见医疗队,称赞他们为青海各民族群众做出的贡献。

10月25日—27日      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共同主办,中国艺术家协会协办,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文化厅、文学艺术联合会联合共同承办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影“骏马奖”颁奖活动在山东济南市举行,我省十六部影视作品获奖,即:由青海电视台拍摄的文艺片《心连心,青海情——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赴青慰问演出侧记》和音乐电视片《西部情怀》获二等奖;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文联、青海省影视艺术家协会拍摄的电视社教片《在河沿》、青海电视台拍摄的《佛塔建筑艺术》、《流云飞袖》获三等奖;由青海电视台拍摄的《土族乡韵》、《曲把式老海》获提名奖。青海电视台藏语部译制的《伟大旗帜》、《颖河故事》,青海民语译制中心译制的《<西游记>续集》、《马永贞》、《绝代双骄》等七部译制片获少数民族语优秀译制片奖。青海民语译制中心译制的《娶你好福气》获少数民族语优秀译制片奖;《生死决择》获少数民族语译制综合技术奖。这次获得的奖项是我省参加历届“骏马奖”获奖最多的一届,同时我省还荣获优秀组织奖。

11月13日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召开后,省民委、宗教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观看实况转播,并组织学习讨论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报告。11月13日,委局中心组再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江总书记的报告。

11月25日—26日      省委召开了十届二次全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十六大精神。会上,省长赵乐际强调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他指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青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教育和文化事业。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模范县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把精力集中到加快发展上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1月27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委局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大会。会议由省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多麻加布主持,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李庆传达省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会上还传达了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七中全会召集人会上的讲话;中纪委委员后选人提名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苏荣同志关于十六大精神的传达提纲和赵乐际同志的讲话。为了贯彻好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省民委、宗教局提出:1、传达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要与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使会议精神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2、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要同今冬明春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找准民族工作的切入点,找到自己的抓手,使民族宗教部门在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的大潮中有所作为;3、贯彻会议精神,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11月下旬      邓本太副省长听取省民委、宗教局工作汇报后强调指出,民族宗教工作要按照十六大精神,要与时俱进,要有新的创新、新的举措、新的发展。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现在全省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如何使民族宗教工作有所作为,要静下心来认真研究,要找准民族宗教工作的切入点,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作今后民族工作的重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2月2日      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一行来青检查验收哈萨克族群众安置情况。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83户374名哈萨克族群众被整体安置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至此,历时18年之久的返青哈萨克族群众安置工作圆满划上句号。江家福主任听了汇报后,代表国家民委向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工行委表示感谢。

12月2日—3日      建国以来第一次全省民族乡工作座谈会在西宁召开。副省长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省人大民委主任血日布、省民委主任李庆、副主任多麻加布、马玉芬、李巷秀、马义才、助理巡视员汪群等出席会议。全省辖有民族乡的4州(地、市)、12县的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民宗局长,33个民族乡(镇)的乡(镇)长及省计委、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副省长邓本太作重要讲话,省民委主任李庆发表讲话。会议总结了我省民族乡工作,研究了新时期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情况,探讨加强工作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

12月24日      平安县古城回族乡是省定贫困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民委扶贫点。自1984年省民委与古城乡结成联点帮扶对子以来,省民委先后有33名领导、干部参加帮扶工作,累计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其中无偿资金110万元),帮助当地发展经济,改善基础设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使全乡两个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18年来,省民委领导经常深入乡村农社,走家串户,考察了解贫困状况,积极为全乡发展出谋划策,与当地政府共同寻求脱贫致富路子。特别是扶贫工作组的同志,长期坚持在扶贫一线,不怕苦、不怕累,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求真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普遍称赞。使全乡的经济发展得到迅速提高,基础设施明显得到改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到2002年底,全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00万元,比1984年增长了5倍,年均增长35%;乡镇企业也从无到有,实现产值2550万元;农牧人均纯收入也从1984年的300多元增加到现在的1170元,年均递增23个百分点。为了表达古城乡1万多群众的感激之情,12月24日下午,平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古城乡有关同志送来了“真情扶贫、一心为民”的牌匾。

12月29日      青海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普日哇同志为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2003

1月27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了200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党组书记普日哇在表彰会上强调指出,民族宗教工作要拓宽领域,要有新思路、新举措。1、面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认真思考如何扩大民族宗教工作的影响力。2、外树形象,内造素质。3、民族宗教工作要有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4、要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要善于思考,不断创新,使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有新的拓宽、新的突破。

2月27日      青海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暨宗教工作理论务虚会精神,并做出具体安排:1、向各州、地、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国宗教局长会议暨宗教工作理论务虚会主要精神>》的通知,希望各地民宗局组织传达好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贯穿到具体工作中。2、以机关中心组为主,认真学习领会好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及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暨宗教工作理论务虚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的民族宗教工作。3、在适当时候,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各州、地、市、县(区),检查督促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按照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4、在今年4月份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进一步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暨宗教工作理论务虚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真正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2月      海南州兴海县河卡镇是省民委于2000年底建立的工作联系点之一。在联点期间,省民委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培植地方特色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战略决策,经过反复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当地特殊的气候资源、原始半原始的自然生态,利用较丰富的天然野生中藏药材资源和畜牧业优势,提出了在该镇建立有机畜产品(含中藏药材)生产批发基地的设想。经过近3年的努力,兴海县河卡镇《青海省青藏高原有机(天然)畜产品资源生产批发基地》已注册成立,辖区内的牦牛、绵羊和野生中藏药材已经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检测,颁证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0FDC有机认证标准》,并于2003年2月10日正式颁发了《有机农场证书》和《证明商标准用证》。农作物经检测、审核,也颁发了《有机农场转换证书》。至此,河卡镇已成为我省第一家目前全国面积最大(面积为2372平方公里)的有机畜产品(含中藏药材)生产批发基地。

3月7日      为了充分发挥各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的作用,共同做好我省的民族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省委副书记宋秀岩、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副省长穆东升、省政协副主席寻兴才等领导出席会议。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由省计委等23个单位组成,兼职委员由兼职委员单位的23名厅级领导干部担任。

3月11日      经省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全省第二次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自全省第一次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以来的编目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任务。省民委副主任、省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玉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西宁市、海东行署和海南、海北、海西、黄南、果洛、玉树六州的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省民委古籍办的同志参加会议。

3月11日—14日      青海省委副书记宋秀岩在黄南州委、海东地委、行署领导和省委办公室厅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前往黄南、海东等地,就抗旱备耕春播情况,以及基层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宋秀岩强调,稳定是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强化“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发扬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优良传统。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充分发挥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宗教组织的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影响和渗透,巩固和发展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3月27日      青海省副省长赵永忠、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专门听取省民委关于筹备参加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情况汇报。赵永忠同志听取省民委的汇报后,对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筹备工作提出重要意见。他说,本届民运会是在跨入新世纪,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后我国举办的第一个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盛会,意义十分重大,对我国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对此,我省要精心筹备,狠抓训练,努力争取优异成绩,为本届民运会增光添彩。

3月25日—4月11日      省少数民族古籍编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民委副主任马玉芬同志带领省民委古籍办、政法处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先后到海东地区、西宁市湟中县、黄南州、海南州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大柴旦行委等地检查、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强调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997]114号和青政办[2002]112号文件及全省第二次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抓落实,抓培训,抓质量,保质保量和如期完成编目工作。马玉芬同志一行还实地考察了格尔木市民族中学、郭乡民族寄校,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并就做好民族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海西州,马玉芬同志还就返青哈萨克族群众安置的善后工作,与州政府、大柴旦行委的领导交换意见,希望有关方面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定居后哈萨克族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确保哈萨克族群众安心在马海地区居住,建设新的家园。

4月21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委局处以上干部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预防控制“非典”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并对我委局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4月22日,在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加强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要求各级民宗部门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密切注意并采取得力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疫病在本部门的传播与流行。4月24日下午,委局还专门派一名副主任前往塔尔寺,对人员较集中的佛学院就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进行了检查。

4月22日—23日      为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总结了2002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3年的工作。省委副书记宋秀岩、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副省长赵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普日哇作题为《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工作报告。

4月23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州、地、市、县民宗局长参加会议,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同志作动员讲话。省民委、宗教局决定利用4月至11月共8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在全省县以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开展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搞好这项活动,省民委、宗教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省、州(地、市)、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逐级成立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从而确保了全省民族宗教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全面展开。

4月24日—27日      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会议结束后,又利用4天时间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省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培训班。全省各州(地、市)、县(区、市、工委)统战部长和民宗局长及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机关全体干部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省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辅导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各领域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交流探讨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地区项目管理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同志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交流了解了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认清了当前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4月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并成立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6日以青发[2003]6号文下发全省各州市地党委、政府和行政公署,省军区,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4月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边销茶市场经营和流通秩序,由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组成的联合检查工作组于4月对海北州、黄南州、海东地区及西宁市、格尔木市边销茶市场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

5月13日      省民委召集省藏语术语标准化审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邀请翻译专家专题审定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有关新词术语,初步统一规范“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等名词术语。同时省民委、宗教局组织专家翻译并编印《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宣传材料4000份,散发到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即日,省民委、省宗教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散发、张贴宣传材料,把防治知识宣传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到信教群众中,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战胜“非典”。

5月14日      省政府副省长赵永忠在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钟通蛟及有关处室陪同下,专程来省民委、宗教局看望并进行调研。听取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关于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赵永忠同志做重要讲话,强调民族宗教工作要为发展服务,为稳定作贡献。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非常重视,省民委、宗教局这几年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是很有成效的。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良好环境中,民族宗教工作要围绕中央、省委的工作大局,认清形势,理清思路,一则为发展服务,二则为稳定做贡献。赵永忠同志要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不断学习新政策、新知识,掌握新思想、新理论,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举措,做好各项工作。与此同时,要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调研。

5月16日      城西区民宗局接到群众对海湖路批发市场一家经销冒用“清真”标志的豪味香牌鸡精的店铺的举报线索,经查实,该店所经销的豪味香牌鸡精包装袋上的“清真”字样系经营者私自剪贴所为,属冒用“清真”标志。依据《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查扣了未出售的冒用“清真”标志的豪味香牌鸡精24箱,计240公斤,并对经营者罚款500元。

5月14日      青海省省长赵乐际在海西州调研期间,专程驱车往返近400公里,赴大柴旦马海地区,看望回迁安置的哈萨克族群众,就下一步工作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在马海哈族村,赵乐际同志随机走访了几户哈族群众,仔细察看定居点房屋建设及水、电配套情况,并与哈族群众手拉着手亲切攀谈,详细了解安置以后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当他了解到绝大多数哈萨克族群众愿意在马海地区定居、集中安置以后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情况后,表示满意。赵乐际同志指出,为了妥善安置返青哈族群众,国家共计投人3000多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马海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海西州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马海农工商公司也划出最好的草场让给哈族群众。这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哈族群众的关心,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践“三个代表”、真心为民办事的具体体现。目前,马海地区哈族群众人均拥有草场面积近千亩,人均拥有耕地近10亩,农牧业生产条件明显优于周边地区群众,具有发展农牧业的良好基础。现在关键是要依靠自身力量,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努力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赵乐际省长一行还视察马海村卫生院等公用设施,检查了非典”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5月22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机关作风教育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机关作风教育活动,就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同志作动员讲话,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动员大会。这项活动是根据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和“三个转变”教育活动的安排,由委局党组决定开展的,将集中110天时间,分四个步骤进行。旨在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普日哇同志在讲话中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一是改进方法,树立良好的学风;二是加强教育,努力转变机关作风;三是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加强团结,营造团结有序的工作环境。会议要求做好五点,加强作风教育,即抓住一个热点——形势教育,突出一个重点——领导干部示范教育,瞄准一个焦点——艰苦奋斗教育,抓实一个落点——行业作风教育,弘扬一个亮点——正面典型教育。

5月23日      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的陪同下,来省民委、宗教局看望委局领导。骆惠宁副书记在同委局领导座谈时指出,刚到青海,今天来主要是认人、认门、报到,看望大家。希望大家在今后工作中求真务实,以诚相待。

5月      青海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部分政策作了新调整,少数民族专业工作领域和六个民族自治州的专业技术人员被列入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免试范围。这次新调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政策规定,凡符合10项条件之一者,均可免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其中涉及少数民族相关专业领域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内容有3项:(1)从事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者;(2)从事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双语教学、编辑和播音工作者;(3)在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和果洛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月      青海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地处青南牧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该县通过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78万元,购置167台电脑,配备给全县乡以上各中小学,经过安装调试和验收,目前已开始正式运作,实现了每位少数民族中小学生都能接受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同时,该县投资10万元添置教师专用电脑、速印机、打印机等,加快了全县中小学教务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

6月9日      青海省委书记苏荣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并做重要讲话。苏荣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我省推进党的建设,特别强调一要坚持五湖四海,二要坚持各民族团结共事的原则。苏荣书记强调,在青海,民族团结是大局,各级干部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一是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这是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二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这是民族团结进步的中心环节。各级党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月9日      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同志主持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省政府副省长赵永忠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骆惠宁同志强调,今年要围绕“加强团结、加快发展”的宗旨,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有效地搞好创建工作。

6月上旬      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9月6日至13日在宁夏举行,6月上旬青海代表团组成。代表团共有队员75名,工作人员18名。本届民运会我省报名参赛项目有:武术、押加、摔跤、木球、赛马;另有表演项目“土族轮子秋”、“拔腰”。

6月11日      青海省民委、宗教局中心组召集处以上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在陕甘宁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调研时的讲话,并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行广泛讨论。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结合实际阐述了学习体会,并要求全体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和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规律,提高驾御复杂局面和处理特殊问题的能力,把学习领导讲话同我省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各项工作有新举措,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做贡献。省民委、省宗教局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认真学习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使讲话精神贯穿于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当中,全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6月11日—14日      青海省委副书记骆惠宁深入海南藏族自治州,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调研。骆惠宁同志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搞好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骆惠宁一行深入到贵德县大史家村,走访农户,与当地各民族群众畅谈民族团结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改善生活带来的好处,鼓励大史家村当好老典型,焕发新光彩。在贵德县清真寺、珍珠寺和玉皇阁,向宗教教职人员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鼓励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多作贡献;考察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同各民族教师、学生进行了亲切交谈。在海南州举行的座谈会上,骆惠宁同志充分肯定了海南州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认真搞好试点,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经验。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省政府副省长赵永忠,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普日哇一道参加调研。

6月25日      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同志赴黄南州检查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创建活动。普日哇同志听取黄南州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后,对黄南州前一阶段工作给予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同黄南州委、州政府领导交换意见。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始终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这个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省上把黄南、海南、海东三个地区列为试点单位有它的特殊性和代表性,创建活动必须从黄南的实际出发,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要把经济和社会发展同创建活动溶为一体衔接起来,既要有共性,更要有个性,把握特点,找准难点,要有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主要在创建和办实事上做文章、下功夫,必须突出一个“实”字,求真务实,想实招,出实效。黄南州作为试点单位之一,要树立争先意识,通过创建活动出成果、出经验,真正起到借鉴、指导、推广的作用。

7月1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纪念建党82周年,省民委、宗教局机关举办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新党章知识竞赛等活动。

7月2日      省民委、宗教局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座谈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和收看相关专题节目的感受。

7月7日      省民委、宗教局中心学习组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讨论胡锦涛总书记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民委、宗教局书记、主任、局长曾日哇在讨论时说,民族宗教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青海的实际,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上取得新成绩,为全省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贡献。

7月11日      省民委举行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就2003—2004年度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实施工作与受助的州、地、县民宗局签定目标责任书。

7月8日—15日      赵永忠副省长带领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及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省编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赴玉树州调研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期间,赵副省长一行深入囊谦县才角寺等寺院调研并慰问了秋吉、仲却等著名活佛,同时征求了他们对当前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听取了全州和玉树、囊谦、称多三县民族宗教工作汇报;赵副省长就做好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7月18日      门源回族自治县成立五十周年庆祝大会暨“2003祁连山之夏—油菜花节”开幕。国家民委、全国人大民委祝贺团团长、省党政军祝贺团团长、州党政军祝贺团副团长代表各级党和政府致祝贺辞。充分肯定了50年来门源县的工作成绩。县庆期间,还签约了14个协议项目,协议资金达3.51亿元。

7月24日—26日      黄南藏族自治州举行自治州成立50周年庆典。中央有关部门、省党政军分别组成祝贺团,代表团前往祝贺。黄南州成立于1953年12月22日,辖同仁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有藏、蒙古、汉、回、土、撒拉、保安等17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2.19%,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5.94%。

7月23日—27日      青海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参加黄南州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的同时,就黄南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骆惠宁同志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动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载体。各试点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狠抓海南试点会议精神的全面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以此推动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骆惠宁一行深入同仁县隆务镇吾屯上庄村、尖扎县昂拉乡牙那洞村、马克堂镇解放村,走访农户,视察党员活动室,与基层干部和各族群众座谈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鼓励世代同住、团结和睦的各族群众不断总结经验,发挥老典型的作用,为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贡献力量。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主任普日哇、省委副秘书长杨颐以及黄南州委、州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7月28日      海北藏族自治州建州50周年庆祝大会在海晏县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海北藏族自治州发来贺电。海北藏族族自治州成立于1953年12月3日,辖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刚察、海晏四县,有汉、藏、蒙回、土等27个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州总人口的61.34%。

8月1日      海南藏族自治州建州50周年庆祝大会在恰卜恰镇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50周年发来贺电。海南藏族自治州成立于1953年12月6日,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五县,有藏、汉、蒙、土、回等23个民族。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61%。建州50年来,依托大优势资源,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初步形成了农畜产品、中藏药材、矿产、水电、旅游业为主的特色支柱产业。全州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明显增大,财政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9月3日      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省委办公厅、省民委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就如何把创建试点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到海北州进行调研。骆惠宁同志强调指出,现在创建试点工作正在进入整改提高这个关键阶段,各试点地区要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统领创建工作的根本指针,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创建促发展,把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骆惠宁同志指出,抓创建促发展,要坚持做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海北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就必须从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薄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的实际出发,始终坚持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不动摇。要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化服务机构体制改革,使科技更好地为经济增长和脱贫致富服务。要抓住国家把我省确定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省份的机遇,努力实现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要抓住国家和我省加快公共卫生建设的大好机遇,抓紧建立和完善农牧区卫生体系。要以青海湖北岸生态保护治理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好各项生态项目建设。

9月6日至13日      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宁夏银川举行,本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在此届民运会上,我省代表团本着“团结,奋进,争光”的理念,共参加了五个竞赛项目,两个表演项目,并取得了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双丰收。在竞赛项目中:我省摔跤运动员满都呼获得北嘎74公斤级金牌,木球队进入了全国三强,马术比赛取得了1000米走马第三名。七人次取得名次,武术、押加各有一名运动员进入前八名。在表演项目中,土族轮子秋和撒拉族拔腰分别获得表演二等奖、三等奖。我省代表团还获得了团体道德风尚奖,有10人获得个人道德风尚奖。

9月12日      化隆、尖扎两县举行仪式,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协议,省委副书记骆惠宁莅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骆惠宁同志指出,在省委、两地州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化隆、尖扎两县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协议,这反映了两县各级党政对进一步推进两地交流、促进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充分体现了两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求维护稳定、加快发展、尽快实现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也是两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

9月15日      为了进一步把全省的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提高,省委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用3个月时间,在省直16个单位率先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活动。

10月31日      青海省副省长赵永忠同志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注意做到“六个结合”:一要把创建活动和实践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二要把创建活动与发展地区经济结合起来;三要把创建活动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四要把创建活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五要把创建活动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起来;六要把上级的指导和下面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结合起来。

11月3日—5日      省民委宗教局利用两个半天时间,召开中心学习组学习讨论会。在学习讨论中,中心组各成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个主题,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和本职工作,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深入探讨,确保了中心组学习讨论会的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10位处领导干部的重点发言,主题明确,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指导作用。学习讨论会结束时,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玉芬同志安排部署今后两个月的重点工作。

11月6日—7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会上,党组书记普日哇同志传达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并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为了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省民委、省宗教局对今后的民族工作及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11月11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意见》精神,省民委、宗教局选派lO名干部赴辽宁省民委系统挂职锻炼。他们是西宁市、玉树州、海北州、海南州及称多县、贵德县、尖扎县、门源县、海晏县民族宗教局的负责同志,由省民委人教处的一名处级干部带队,到辽宁省后分配到辽宁省民委和本溪、抚顺、葫芦岛、阜新四市民委挂职锻炼一个月。

11月11日      青海省民委组织实施的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每年100万元,从2002年到2003年两年内共解决了11530名少数民族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

11月13日      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11月20日      青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杨传堂听取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关于2003年主要工作和今后工作思路的汇报后,强调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在我省工作的全局当中,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二是要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共同致力于青海的团结、富裕、民主、文明的伟大事业;三是加强三支队伍的建设,即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建设,这支队伍要善于和各种人士、各种朋友打交道;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界上层人士队伍的建设。

11月26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实、总局电影局副局长张丕民、国家电影资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冯麟、总局电影局宣发处处长毛羽等一行,来我省视察指

导工作,就我省实施电影放映“2131工程”、西新工程及电影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专项调研。期间,在省文化厅厅长曹萍、省广电局局长巨伟的陪同下,赵实副局长一行冒着深秋的寒风,专程前往青海湖环湖地区视察我省牧区电影放映网点的情况。赵实副局长先后视察了优秀放映员李裕厚的流动放映点、湖东种羊场放映点,她对放映点克服条件简陋、生活环境艰苦等困难,为群众送上精美的精神食粮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赵副局长一行还参观视察了青海剧场、海北州影剧院和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录音棚、录音机和转录机房等。省委副书记宋秀岩、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曲青山、副省长邓本太会见了赵实副局长。

12月2日—5日      青海省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就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贯彻情况进行视察。委员们在青海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的带领下,先后到省农牧厅、省教育厅、西宁市城西区、青海民族学院、平安县进行视察、省民委有关领导也参加了视察。

12月21日      青海民慈救助会在青海民族学院进行成立两周年纪念大会,并向45名贫困大学生发放贫困生助学金。这些大学生来自青海民族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医学院等六所高校,有汉、藏、蒙古、回、土、羌等6个民族的在校生,助学金额达到36000多元。这是该会第二次使用会员赞助资助贫困大学生。

12月23日      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海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奖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在西宁举行。另外,据统计,全省共有80000余人参加了此次知识竞赛活动。

 

 

2004

      1月6日      青海省委书记赵乐际在省政协主席桑结加的陪同下,参加青海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宗教组的讨论。赵乐际在听完马文忠、土观·洛桑旦贝尼玛等委员的发言后说,我们要万众一心、励精图治、发奋图强、集中精力把青海的事情办好,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是青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长久之计。赵乐际强调,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不懈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和谐是人民之福,不团结不和谐是百姓之祸;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工作,历届政协在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宣传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一如既往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如既往地重视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只有在我省72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上,各民族、各宗教、各族群众团结和睦,我省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只有不同宗教、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的群众团结起来,我省各族群众的日子才能越来越红火。

1月9日      在青海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新当选的省长杨传堂要求今年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杨传堂省长在向人大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使全省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日益发展。为了落实工作责任,省人民政府已与省民委(宗教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1月14日      省民委(宗教局)机关档案工作经省档案局考评组检查验收,达到省一级标准。省档案局副局长、考评组组长苏丽萍同志在验收结束后宣读了考评意见,并向省民委、宗教局颁发证书和标牌。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李巷秀同志出席授牌仪式。省档案局考评组按照《青海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省民委(宗教局)机关档案工作分别从管理体制、档案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四个方面共十大项24个子项进行详细的考核评定。

1月30日      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举行“古尔邦”节茶话会。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杨传堂,省委副书记骆惠宁,省政协主席桑结加,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津成,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省人大副主任姚湘成、张玉林,副省长穆东升、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出席茶话会,并向全省穆斯林群众祝贺节日。仁青加在茶话会上致辞。省直、西宁市有关单位的领导,穆斯林的部分专家、学者,企业界、民主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100余人出席茶话会。

2月19日      青海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200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各州地市民宗局长和省民委、宗教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省民委、省宗教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作了总结讲话。会议指出,2004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识大体,顾大局,抓机遇,办实事,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经济社会工作参与力度,努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普日哇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总体部署,今年我们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使命十分光荣,责任十分重大,意义十分深远。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一个主题”,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坚持“两个根本”,即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职责。抓住“四个重点”,即一是抓政策法规;二是抓管理服务;三是抓协调发展;四是抓培训教育。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1.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2.以举办州县建政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充分展示民族自治地方的巨大变化;3.以抓民族经济、教育、文化项目为着力点,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4.以搞好年检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5.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

2月20日      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举办藏历木猴新年茶话会。青海省委副书记白玛、骆惠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津成,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省人大副主任桑杰,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仁青安杰、西纳等与省垣藏族同胞代表欢聚一堂,共庆藏历木猴新年。副省长赵永忠在茶话会上致辞。另外,青海省政协、青海电视台、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藏族研究会等单位、民间团体也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欢度藏历木猴新年。

3月3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由省民委副主任李巷秀带队的省民委、西宁海关宣讲组9名干部赴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全面开展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工作。此前,久治县委、县政府已于3月1日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宣讲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6名精通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同志组成六个宣讲组、两个检查组,分别由8名县级干部带队。宣传组赴乡镇前进行了集中培训,为了保证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掌握一号文件的精神实质,省民委宣讲组把中央一号文件、宣讲提纲和政策问答及有关重要文件翻译成藏文,并将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宣讲材料分发给每一位宣讲组成员,确保宣进工作收到实效。

3月22日—23日      省民委(宗教局)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专家给委局全体公务员和中心学习组成员做行政许可法辅导讲座。在此之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的通知》要求,省民委(宗教局)选派3名公务员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行政学院联合举办的全省行政许可法师资培训班,他们将于近期对委局全体公务员进行辅导。与此同时,另派3名公务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班。

4月8日      为了在我省全面推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省委书记赵乐际、副书记骆惠宁在动员大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强调,“民族团结进步”是我省凝聚民族精神、加强民族团结、紧跟时代要求、不断创新局面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取得好的成效。赵乐际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努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高到新水平。领导干部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一定要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干部群众中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全省及民族地区工作的实际,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将创建活动寓于各项工作中,作为推动全省及民族地区三个文明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保证改革和发展各项决策、措施的落实。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广泛进行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二是认真查摆和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三是推动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四是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长效机制。骆惠宁强调,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把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创建活动抓实,以有效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4月9日      省委中心组举办民族宗教问题讲座。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国家宗教局副局长王作安分别就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问题和民族宗教工作做专题辅导。省委书记赵乐际作重要讲话。牟本理同志从怎样观察和研究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怎样认识和把握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作了专题辅导。王作安同志从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主要特点,正确把握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作了专题辅导。赵乐际强调,要正确认识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当前,我省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宗教工作面临着两大考验:一是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一道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能不能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巩固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今后,要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全省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和谐、积极奋进的良好局面。骆惠宁同志就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

4月20日      根据治省办统一安排,省民委、宗教局参加在全省开展集中上街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活动。并结合民委、宗教局的工作特点,进行了专业法的宣传活动,同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民族宗教法律法规选编》等学习宣传材料。热情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4月21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开展“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省委办公厅青办发(2004)27号文件,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和省委常委、秘书长刘伟平同志在省直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玉芬同志就开展“三型机关”建设活动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会后,省民委、省宗教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机关”活动的安排意见》。

4月28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委局党组书记普日哇同志就委局机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专题辅导讲座。普日哇同志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题;全球民族问题发展趋势和主要特点;民族团结进步与创建活动的关系”三个方面作了深刻的阐述。这次辅导讲座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于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委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产生重要的指导作用,也为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奠定理论和思想基础。会后,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司法臣同志提出:要深刻领会赵乐际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骆惠宁副书记的动员报告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讨论普日哇同志的辅导报告,拓展视野,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更加团结,凝聚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讲团结、想工作,比奉献的氛围更加浓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不断提升委局形象和地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5月1日一4日      青海省省长杨传堂深入地处青南地区的果洛州进行调研时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好稳定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条件。杨传堂省长强调,社会的全面进步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做好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一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要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的关键是各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勤教育、严要求,努力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三要高举反藏独、反渗透的旗帜,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四要妥善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6月2日      2003--2004年度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实施工作圆满结束。本年度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共100万元。截止目前,受助贫困生已按标准足额领到了补助金,全省共有9个县的5680名贫困生受到资助。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补助标准是按照全省教育收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小学生每学年补助金额为牧区140元,农区120元;初中生每学年补助金额为牧区240元,农区220元。在受助的5680名贫困生中,初中生2550名,小学生3130名,其中女生2447名;少数民族受助贫困生4610名,占总数的81%,汉族贫困生1070名,占总数的19%,主要是海东地区“卖血求学”家庭的贫困生。在受助贫困生家庭中,以特困户和贫困户为主,占总数的97%,残疾人家庭及孤儿占3%。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的实施,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对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实现“普九”、“普六”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贫困家庭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6月4日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当前在全区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海东地委统战部、地区民宗局于5月30日至6月4日在地委党校举办全区重点乡(镇)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共有51人参加培训。培训期间,邀请有关领导围绕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以及行政许可法等有关内容进行辅导和讲座,观看了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在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关于民族、宗教问题和工作的报告。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座谈讨论如何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通过培训学习,转变了原来对基层宗教工作方面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明确了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掌握了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基本观点、基层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为今后进一步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6月9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之际,我省又将迎来两个自治州和四个自治县成立50周年纪念。青海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庆祝活动,省委副书记、省长杨传堂最近做了“贯彻从俭方针,坚持规模适度,面向基层,勤俭办事”的重要批示,省有关部门还专门组织400万元的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发展项目作为这些地区的庆典礼物。目前,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庆典活动。

6月27日一30日      黄南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局联合举办首届全州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州、县两级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的干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共57人。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党的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党的宗教政策》及《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等内容,由州委领导和专家学者亲自授课,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6月30日      省民委、宗教局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纪念建党83周年。“七一”前夕,委局机关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听取《新时期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专题讲座,提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关系,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期间,机关党委还举办建党83周年图片展,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图片展、改革开放辉煌成就展和委局机关建设“三型”机关教育活动掠影。并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测试,推动委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广大党员纷纷表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全省的民族宗教工作。

7月9日一16日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司长葛忠兴一行3人,来我省参加“第五届中国青海结构调整及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式之后,先后到我省的共和、刚察、海晏、天峻、平安、循化等县和部分所属乡(镇)及特困村就我省的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状况、扶贫攻坚措施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对青海湖生态环境恶化、龙羊峡水电站移民贫困问题、青海西部盐化工业开发及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表示,对于青海民族地区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将通过国家民委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如实反映,争取国家对青海的更大扶持。

7月16日—21日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在青调研考察时强调,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朱维群在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的陪同下,先后来到海南、海北、果洛、玉树四个藏族自治州,走访牧户、学校、合作医疗点及寺院,深入了解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慰问基层统战部门的同志,听取青海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线的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介绍。

7月22日      在油菜花盛开之际,被誉为“彩虹故乡”的全国惟一的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迎来了50华诞。互助县上万名各族群众身着节日盛装,汇聚在威远镇西门体育场,以盛大的歌舞表演庆祝互助土族自治县成立50周年。以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副司长李春林为团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祝贺团,以副省长穆东升为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等组成的省党政军代表团前来祝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以及省直机关各单位、各州都发来贺电。今天的互助已成为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全省的粮油生产基地和国家商品粮基地县,确立了全省最大的油菜制种基地的地位。200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6.12亿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727元。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2.03%,居全省之首。

7月24日      化隆县上万名各族群众身着节日盛装,欢聚在巴燕镇中心的广场上,欢庆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50周年。以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赵崇明为团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祝贺团,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曲青山为团长的青海省党政军代表团出席庆祝大会。国家民委、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以及省直机关各单位、各州、县发来了贺电。

7月28日      被誉为“鲜花的家园”的青海省惟一的蒙古族自治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迎来建县50华诞。3万多各族群众身着节日的盛装,欢聚在县城优干宁镇南部的西倾山下庆祝自治县成立50周年。以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赵崇明为团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祝贺团,以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为团长的省党政军代表团前来祝贺。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以及省直机关各单位、各州县发来了贺电。河南县地处青、甘、川三省交界处,自然资源丰富,牧业是自治县的经济支柱。2003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2.4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980元;牧民人均纯收入2019元;全县财政收入达到751万元,是1954年的138倍。

8月1日      果洛藏族自治州庆祝建州50周年暨第二届玛域《格萨尔》文化旅游节在大武镇隆重开幕,全州近2万名干部群众参加庆祝活动,中央有关部门祝贺团团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省党政军代表团团长、省委副书记宋秀岩等领导出席庆祝活动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共青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果洛藏族自治州发来贺电。在50年的历程中,果洛藏族自治州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当家作主,艰苦奋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业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5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同心同德,与时俱进,才有果洛繁荣进步的今天。

8月2日      西宁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分类指导,查摆问题,狠抓落实,加强整改,努力使创建活动突出特色,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西宁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分层施教,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带头宣讲、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抓落实。市区县组建了50个宣讲团,分赴机关、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宣讲300余场。在全市宗教界开展“爱国、守法、团结、奉献”活动,组织部分宗教界人士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举办了21期宗教人员培训班,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人士投身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进入课堂,使青少年从小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市直各单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各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各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实惠。发挥社区组织便于接触群众、善于组织和发动群众的优势,随时随地宣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使广大居民尤其是流动人口、离退休人员、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

8月8日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隆重庆祝成立50周年,中央有关部门祝贺团团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省党政军代表团团长、省委副书记骆惠宁等领导出席庆祝活动并致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来贺电。5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几代柴达木人在茫茫戈壁,雪域高原,发扬“艰苦耐劳、乐于奉献、开拓进取、科学务实、团结奋斗”的柴达木精神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青藏高原精神,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实践中探索,在开发中前进,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符合海西实际发展的道路,实现了自治州由落后走向进步、由贫穷走向富裕、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性跨越,全州面貌发生了翻开覆地的变化。2003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居第一位。

8月9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已发展到292所,在校生达到7.88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少数民族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6%。大通县在教育工作中,认真实施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条例》,层层实行承包责任制,控制学生流失。为保证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贫困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去年发放贫困生助学金78万元,人民助学金52.8万元,其它资助金5.9万元。今年减免学费2000余人,金额20.45万元,有7100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去年以来投资320万元完成了10所少数民族乡镇中小学的改扩建。

8月18日      从7月1日起,省民委、宗教局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第二、三阶段工作,即查摆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步进行,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委局各单位在全面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层层负责,逐级查摆和解决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在第二、三阶段,委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紧密联系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按照省创建办和省直工委的要求,分六大类查摆和解决问题。一是从思想方面入手,查摆和解决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培养市场经济运作能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从发展方面入手,查摆和解决在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开发当地资源中的合法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从精神文明建设入手,查摆和解决在弘扬包括民族优秀文化在内的先进文化,“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从法律政策执行落实的情况入手,查摆和解决在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地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从团结稳定方面入手,查摆和解决因经济利益关系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深入了解和妥善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和反对达赖集团分裂渗透活动的各项措施,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全省及民族地区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六是从办实事方面入手,查摆和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省委、省政府为各族群众办实事的安排和要求更好地落实,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利益,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8月23日      在格尔木市唐古拉山乡政府会议室里,来自该乡7个牧业社的123户牧民,与乡政府签订了生态移民合同书,表示愿意迁出他们世代居住的长江源头。至此,海拔最高居民区之一——青海省唐古拉乡的“退牧还草及生态迁移工程”正式启动。唐古拉乡是青藏高原海拔最高的人类居住区之一,挂靠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这次实施生态移民的123户藏族牧民,将迁往位于西部重镇格尔木市南郊,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具有藏族特色的“牧民新村”,同时国家将在迁出的5年内给每户每年6000元的饲草粮补助金。这些牧户迁出后,其承包的草场产权不得转让或租赁,413.7万亩的草场将保持10年的禁牧期。10年之后这些牧民有权选择返回原有的草场或继续留住。这一工程的启动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源头的保护,使源头地区的草场得以休养生息,达到保护三江源的目的。

8月27日      《青海藏文报》新闻采编网络在青海建成,并投入使用。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新闻采编网络,也是我国第一个藏族语言文字的新闻采编网络。这一套网络包括了软件、字库、查询系统、照片系统等,是在北大方正的汉语言基础平台上搭建起来的。它的建成标志着古老的少数民族语言实现了现代化的飞跃,为今后藏文新闻采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9月3日      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委主任普日哇代表省创建领导小组、省民委慰问青年英雄索南东主的家人,按民族习惯敬献哈达、砖茶等慰问品,并赠送2000元慰问金。普日哇同英雄的父母和亲友亲切交谈,他说,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索南东主的英雄事迹在全省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对推动创建活动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是父母和亲友的骄傲。我们要在全省各民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宣传英雄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9月6日      为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提高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沐浴党的民族政策的春风,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省创建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9月6日      来自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牧区的80名高中新生开始了他们在海东地区乐都县第一中学的学习生活,他们是首批被安置到教学条件较好地区就学的“三江源”生态移民子女。今年8月开始实施的“三江源”移民子女异地办班方案,是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的配套措施。这项移民计划涉及牧民792l户、43600人。

9月8日      黄南州及同仁县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之际,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契机,在隆务镇拉开了全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9月14日      省普法和依法治理考核检查组来委局考核检查“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理第二阶段工作,考评组按照省上考核工作的统一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各种资料及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评定考核分值等考评程序,对委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经考评,省民委、宗教局“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理第二阶段工作顺利通过省考核检查组的考核检查。

9月17日      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民委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经济口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是我省开展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来自省直各机关单位经济口的28个单位的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扶贫办、省环保局、省水利厅、人民银行西宁支行、省民委等10个单位在会上作了发言。与会单位紧密结合经济口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总结20年来我省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研究探索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在新形势下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新思路。

9月22日一9月29日      继盛世中华和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图片展活动之后,省民委宗教局又于9月22日、29日分别举办迎“国庆”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通过这次系列活动,使大家深深感受到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在各个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普遍受到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激发了爱国热情,丰富了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更加增强了集体主义观念,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和力量,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9月25日      以“两椒一果”特产和高速发展的民营企业而闻名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迎来了50华诞,上万名身着节日盛装的各族群众汇聚在一起,共同庆祝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成立五十周年。以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副司长张志刚为团长的全国人大、国家民委祝贺团,以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福海为团长的省党政代表团出席庆祝大会。国家民委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以及省直机关各单位、各州、县发来了贺电。循化是全国惟一的撒拉族自治县,2003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8亿元,是1953年的130倍;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61元,是1953年的50倍;西部大开发以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相当于改革开放前20年的总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营企业发展迅速,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全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9月28日      青海省2004年重点工程——中国旅游文化商业第五街——塔尔寺步行街,于近日开建。该步行街的建设将大大提升塔尔寺旅游硬件设施水平,从而使青海的王牌旅游景点塔尔寺得以新的发展。

9月30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我国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会议,必将对党的事业的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重要影响。委局要求,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要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二是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将要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族工作;三是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委局工作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全力抓好第四季度工作,保证完成各项目标责任。

11月3日      由国家民委、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中国文联联合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骏马奖”评奖活动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圆满结束。我省共有十三部藏语电视节目获“骏马奖”,其中由青海电视台藏语中心制作的《金猴献瑞》获文艺节目一等奖,由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制作的《藏族婚俗大全》获社教节目一等奖,《成吉思汗》等4部译制片获电视剧优秀译制片奖;青海省民委获本届“骏马奖”最佳组织奖。

11月12日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检查考评组来我委局,检查考评委局2003—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情况。检查考评组按照确定的考评程序,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测评、召开座谈会、实地查阅工作记录及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考评。经检查考评组综合评定,认为:省民委、宗教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较好地完成了2003—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工作任务,履行了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工作力度,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

11月30日      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在海南州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时强调,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创建职能部门努力与发动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的关系;三要正确处理好继续与创新的关系;四要正确处理制定规划目标与健全制度、举措的关系。

 

 

2005

1月12日      青海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在西宁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黄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民运会筹备情况的汇报;研究审定《青海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筹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同志主持会议,筹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黄南州州长仁青才让,筹委会执行副主任、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筹委会执行副主任、省体育局副局长何金星,筹委会执行副主任、黄南州副州长秦东华,以及筹委会其他委员参加会议。筹委会成员认真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总体方案》,对《方案》中的个别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同时要求承办单位按照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总体方案》,尽快报请省政府批转。本届民运会将于今年八月在黄南州隆务镇举行。

1月17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举办“古尔邦”节茶话会。省领导白玛、仁青加、马福海、张玉林、穆东升、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部分回族、撒拉族老同志,省直有关单位和西宁市领导,省垣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界、民主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欢聚一堂,共叙友情,畅谈未来,喜迎“古尔邦”节。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穆斯林同胞致以节日的祝贺。他说,我省90多万穆斯林群众活跃在全省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是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希望广大穆斯林同胞与全省各族人民亲密团结,精诚合作,携手共进,共同创造青海的美好未来。

1月24日      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就和经验,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我省在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省委书记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委副书记刘伟平,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省政府副省长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蔡巨乐等领导出席大会。会议由副省长赵永忠同志主持,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委副书记刘伟平同志作重要讲话。会议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等47个先进集体和刘海兴等3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月25日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青海省各州县与周边省区结成民族团结进步合作对子,共同发展进步。青海省委、省政府重视周边地区的稳定工作。各有关州、县党委、政府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周边省区的交流与合作。去年12月5日,黄南藏族自治州与甘南藏族自治州就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两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达成共识,结成了团结进步友好邻州。河南县与甘南州玛曲县达成了团结进步友好县的意向。果洛藏族自治州将解决边界纠纷,维护地区稳定作为重点工作,去年9月中旬,组成“果洛州党政领导学习考察团”分赴毗邻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甘南州就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教育、招商引资等进行考察学习,并分别与三州达成了《边界地区治安协作联防协议》。四川省与果洛交界的色达、石渠、壤塘等县与久治、达日、班玛等县签订了治安联防和睦友好协议。玉树藏族自治州与四川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专区磋商建立起两州、区边界“平安协议”;与西藏拉萨制定了《共建平安边界工作机制》,形成了信息交流、纠纷预防和联合调处等机制。玉树县也先后与西藏江达县、四川省石渠县建立了友好县关系。海北藏族自治州通过走访沟通,妥善解决了门源县与甘肃省肃南县、祁连县与民乐县边界矛盾问题。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确定了德令哈市雪山牧场和甘肃省阿克赛县建设乡草场界线,并在确定的分界线立下了刻有汉、哈、蒙三种文字的友谊界碑。德令哈市与甘肃省肃北县结成友好县市。

1月25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全省州地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总结2004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民族宗教工作。各州地市民宗局长和省民委、省宗教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作讲话,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玉芬、司法臣参加会议。普日哇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拓展领域,抓机遇,谋大事,办实事;以宣传贯彻《条例》为主线,加强调查研究,理论上不断探索创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1月28日      2004年4月份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践证明,这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增强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要实践。为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保持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青海省委提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一、全省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指导原则;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三、多种形式,坚持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四、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不断壮大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五、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地区实现更快发展。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七、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八、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动力。

1月31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赵乐际书记和骆惠宁副书记在全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委局开展“先教”活动。会议讨论修改了《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第一副组长、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先教”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此项活动按照省委的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元月初至3月中旬为宣传动员、学习教育阶段,召开委局机关动员大会,分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进行;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剖析阶段;4月下旬至6月初为整改阶段。会议明确要求中心组和各支部的“先教”活动每个阶段都要有安排、有总结,保证“先教”活动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要明确党组抓领导,领导抓处长,处长负责所辖全体党员的责任制,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实际和特点,不断丰富“先教”活动的内容,讲求扎实有效的方法,积极配合省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此项活动有序健康发展,做到民族宗教工作与开展“先教”活动两不误。

2月3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办藏历木鸡新年茶话会。省领导仁青加、姚湘成、洛桑、高永红、桑杰、赵永忠、蒲文成、仁青安杰以及老同志马万里、宦爵才郎、格桑多杰、杨茂嘉、官却等出席茶话会。来自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藏族领导同志,西宁地区藏族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人士以及西宁市委、市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同志应邀参加茶话会。茶话会在浓郁的节日气氛中进行,大家欢聚一堂,畅谈形势,展望未来,共同庆贺藏历新年和新春佳节。副省长赵永忠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作新年致辞。

2月4日      青海省民委、宗教局举行2005年团拜会,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同志前来看望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并作重要讲话。骆惠宁同志指出,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省民委、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龙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宗教的特点,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全省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在去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按照省委的指示,指导、督促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民族宗教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后我们要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完成全省“两大历史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2月10日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的安排意见》,我委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针对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2004年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工作的安排意见》,提出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出具体要求,对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工作,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职工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树立了机关新风,进一步巩固了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以来取得的成绩。经省政府纠风办对全省第二次行风评议的25个部门测评排序,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排列为第二名。另,我委局被省直工委命名为2002至2004年度精神文明单位、档案工作被评为全省档案先进集体、信息工作被国家民委评为信息先进单位。

2月19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省委督导组、委局全体党员和部分离退休党员参加会议。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同志作动员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彭书文作重要讲话。普日哇同志指出: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完成新阶段历史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这也是我们党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省委督导组组长彭书文对我委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讲了几点意见。会上,宣布了《省民委宗教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对省民委宗教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做出具体安排。

3月3日      省民委、宗教局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万名干部下乡宣讲中央和省委l号文件的通知要求,从委局机关抽调4名熟悉基层工作、懂民族语言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由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李巷秀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委局扶贫点果洛州久治县宣讲中央和省委l号文件及《宗教事务条例》,真心实意为当地贫困牧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为了让当地藏族群众便于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举措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讲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有关人员将中央和省委l号文件等宣讲内容翻译成藏文,确保把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牧民群众当中。宣讲组还将近千份汉藏两种文字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发放到当地党政部门和乡村牧户、寺院,并将委局筹集3000多元购买的《农牧民以案学法读本》和《让法律进校园》宣传资料发放到牧民群众手中,作深入细致的宣传。同时,深入调查了解广大牧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尽力给予帮助解决。宣讲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宣讲和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扎实工作,受到了当地牧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3月11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交流和总结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委局先教领导小组组长普日哇、副组长马玉芬同志参加座谈。各支部在第一阶段的学习动员活动中,严格依照委局先教办的安排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全部的学习任务。在学习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各支部结合本处室的实际和每位党员的岗位职责,就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进行广泛的讨论和探讨,每个党员都写了心得体会,提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为开展下一阶段的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普日哇同志在座谈会结束时作总结讲话,他要求每个党员要积极投身于先教活动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发挥先进性改变自身形象,树立委局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

3月25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动员会议。省委督导组、委局领导、各支部书记和部分离退休党员及委局先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会议。委局党组书记、先教领导小组组长普日哇同志作动员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彭书文作重要讲话,委局党组副书记、先教领导小组副组长马玉芬同志主持动员会。

4月18日      在黄南州、县两级政府的关心下,州县有关部门积极为广大僧尼办实事,帮助贫困寺院及僧人解决了很多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全州100座开放寺院中,已有87座寺院通公路,83座寺院通电,76座寺院通自来水。为218名僧人解决了太阳灶,并发放面粉、被子等生活用品。同仁县为95名55岁以上贫困僧人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

4月25日      海东民宗局为了把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到实处,切实为少数民族外出务工人员办实事、办好事,成为他们的贴心人,根据海东地区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区多民族聚居、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大、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较差的实际,就全区少数民族劳务输出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为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的自觉性。二是健全机制,争取各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劳务输出工作的支持,要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新时期拓展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主要方面。三是做好服务。积极与少数民族群众比较集中务工经营地的民宗部门联系沟通,想方设法为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方便;加强宣传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外出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法制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在协助政府联系组织劳务输出上有突破。

4月25日      海东地委、行署继去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进一步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工作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认真落实责任,根据省委青发(2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地委、行署与各县委、县政府、地直各部门签订了200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任务,明确责任。三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及推进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5月18日——21日      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王铁琨副司长一行三人就我省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建设和信息工作进行调研。省民委、省教育厅十分重视此次调研,并做了充分的准备,调研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调研组与有关部门和高校从事民族语言文字和信息处理研究的专家和负责同志等19人召开座谈会,会议由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同志主持,王铁琨副司长介绍了这次调研的目的和国家教育部语信司的工作职能,座谈会上省民委少语办汇报了我省民族语文工作及面临的困难、问题,省教育厅、青海师大、青海民院的有关专家和负责同志就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和民族语文信息处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青海师范大学藏文智能信息处理“省级重点实验室”,对《班智达藏汉英文字处理系统产品化研究》等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十分满意,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5月18日      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主任、省政府副省长赵永忠听取民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筹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黄南州州长仁青才让对黄南州近期筹备民运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了汇报。筹委会副主任、省民委主任普日哇,筹委会执行副主任、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筹委会执行副主任、省体育局副局长何金星参加会议。赵永忠副省长听取汇报后,对黄南州的前期筹备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当前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并指出,在黄南举办民运会有黄南自己的特点,一定要把民运会同当地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结合起来,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民运会,体现出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营造节日的气氛,力争把本届民运会办成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盛会。

6月1日      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税费改革力度,在全省部分农牧区实行农牧业税减免政策,给广大贫困地区的农牧民带来实惠。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大通、湟中、平安、民和、乐都、化隆、循化、尖扎、泽库、甘德、达日、杂多、治多、囊谦、玉树等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税费支出13.25元,比上年减少19.88元,下降60.0l%。其中,人均第一产业税12.8元,比上年减少15.8元,下降55.24%;税费负担占当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0.85%,比上年下降1.54个百分点,这是自实行税费改革以来农牧民税费负担占收入比重最低、减幅最大的一年。据测算,2004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牧民税费负担下降对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率达到11.49%。

6月5日      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为团长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一行来我省作模范事迹报告,6位报告团成员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报告,使在场的各族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民族团结教育。省领导赵乐际、刘伟平、仁青加、曲青山、赵永忠在报告会前看望了报告团成员。省委书记赵乐际代表省委、省政府和青海538万各族人民,向报告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欢迎报告团来青海传经送宝。他说,对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多民族团结共事,共同发展进步的省份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将对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省委副书记刘伟平主持报告会并讲话。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分别讲述了他们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面所做出的感人事迹。报告感人肺腑,使人深受教育。他们的先进思想、高尚行为、生动事迹震撼着高原干部职工的心灵,热烈的掌声一次次在会场响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驻青部队、武警青海总队的有关领导同志,省委各部门、省直各机关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青海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各族干部职工千余人聆听了报告。

6月8日      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带领省市政协委员视察组,对西宁市群众反映强烈,违反《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问题进行视察。省民委、省伊协派人参加视察活动。视察组针对视察中存在的问题,强调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管理是关系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上述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会产生十分不好的社会影响。为此,建议省民委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好这些问题。省民委对此十分重视,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以目前已经开展的全省贯彻实施《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清真餐饮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同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机制;三是建议西宁市民委协同市工商局,近期对所属四区三县的清真餐饮业进行一次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季节性经营的茶园,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切实解决西宁市清真餐饮业存在的问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6月10日      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青海省贯彻措施。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全省民族工作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机遇来抓,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因地制宜,精心谋划,研究措施,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赵乐际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即将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深入阐述了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他强调,当前,全省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会议文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实现两大历史任务上来,凝聚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会议确定的主题上来。青海特殊的省情要求我们不论干什么工作,都必须熟知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及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每一位干部搞好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和基本要求。从常委一班人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工作,加强学习,深入调研,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赵乐际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民族工作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专门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对于同属西部落后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青海省而言,这是一次重要机遇。珍惜并用好这次机遇,就会加快和谐青海建设的进程;失掉这次机遇,青海就有可能进一步拉大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及早准备,深入研究,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出发,认真按照会议精神及《决定》精神,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规范执行中央确定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和“两免一补”等政策,集中精力抓好民族地区教育、卫生、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努力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力争使各民族在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上往前走、不掉队。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6月14日      青海省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青发[2005]5号)文件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力度不减。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切实加强了领导,层层落实了责任。二、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各地根据不同问题、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三、培养干部、壮大队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培训、进修、交流、挂职、基层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四、加强管理、加快发展。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层层签订了宗教管理目标责任书,宗教事务三级管理网络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始终把经济社会发展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把创建工作的重心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五、排查矛盾、完善制度。各地各部门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查找影响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各类隐患,最大限度地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6月16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会。委局党组书记、先教领导小组组长普日哇作总结讲话,他说:在近半年的先进性教育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委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通过三个阶段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体党员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意识,基本解决了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民族宗教系统整体工作上水平、服务上档次,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根本目的。省委第八督导组组长彭书文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委局开展先教性活动以来所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他希望委局全休干部今后要做到“四个模范”:一是理论学习的模范;二是联系群众的模范;三是增进团结的模范;四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模范。纪检组组长辛有昌对委局先教活动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了通报。会议由委局党组副书记、先教领导小组副组长马玉芬主持。

6月17日      青海省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各州、地、市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流经验,研究探讨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并结合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创建工作。省委副书记刘伟平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省上下要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好省委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要以省委5号文件为指导,不断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的新途径。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依法加强宗教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坚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帮扶思路、渠道和方式,要坚持不懈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与各州、地、市积极配合,把事关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中,并争取使更多的项目列进国家规划,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使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6月25日      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食品土畜出口商会共同主办的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在青海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开幕。省委书记赵乐际宣布2005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开幕。省长宋秀岩致开幕辞。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及西藏自治区有关领导,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地毯商会、协会代表,阿富汗等13国驻华使节代表团成员等出席开幕式。青海是藏毯的重要发源地,青海藏毯以其自然、古朴、粗犷的民族风格和中西合璧的艺术美感,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同时,青海藏毯产业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民间手工艺历史源远流长,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国内外市场,前景广阔。今年参展参会国达25个,其中参展国家9个,参会国家及地区16个,参展参会人员1300余名,其中国外参展商100名、国外参会商200名,国内参展商550名,国内参会商450名。

6月25日      青海蒙古族研究会在西宁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省民委、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应邀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对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设想。今后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发挥好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参加西宁地区蒙古族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大会。

6月29日      海东地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地、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原则、宣传教育及推进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保持全区现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系“三个不变”;三是地、县、乡三级层层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四是地、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五是与邻省邻近地区开展了共创共建活动。二、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三、及时排查调处矛盾和纠纷,促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四、着力为少数民族地区办实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7月5日      全国最大的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在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动工修建。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是迄今国内及世界上惟一一家藏医药专业博物馆,也是藏医药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7月5日      青海、西藏两省区共建平安边界工作第二次座谈会在西宁召开。会议认为,开展共建平安边界工作一年来,青藏两省区党委、政府从维护和促进两省区边界地区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区域勘界的法律法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营造了睦邻友好、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了“跨界协作、联调互动、共保平安”的工作机制,共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边界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7月18日      青海省河南县与甘肃省玛曲县结为民族团结友好县,签字仪式在玛曲县举行。这次河南与玛曲两县友好县的结成,标志着解决边界善后事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为促进两县边界地区的稳定团结产生了积极作用。

7月19日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与开发银行共同搭建政府信用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工业反哺农牧业的工作,全州29.2%约有2568户牧户成为第一批受惠者。今年海西州投资5000万元,将抗灾保畜建设这个影响农牧业发展的滞后环节作为工业反哺农牧业的首选。目前第一批3000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

7月20日      青海省民委设立的青海省基础教育少数民族贫困生补助金项目,有力推动了海东地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海东地区2004年一2005年度救助贫困生达4822名,补助金额80.43万元。在确定的贫困生受理范围中有特困户家庭受助生2324人,低收人家庭受助生1892人,残疾人家庭受助生352人,孤儿受助生97人和单亲家庭受助生157人。其中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分别占救助学生的53%和64%。目前,循化、化隆、民和、乐都4县已有584名贫困小学生完成了六年义务教育,有526名贫困中学生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学习。

7月20日      自1997年以来,辽宁省抚顺市向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提供援助资金、物资达千万元,为加快循化县的扶贫攻坚步伐和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月1日      海北州拉开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序幕。这次宣传月活动采取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墙报、黑板报,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并做到六个结合,突出六个重点: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重点突出提高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与解决思想问题及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重点放在影响民族团结、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上;三是与“平安海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上;四是与军民“双拥”共建结合起来,重点放在拓展共建方式和手段上,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五是面上的教育与点上的教育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分层施教,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青少年的教育上;六是与贯彻落实当前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研究制订今后发展思路结合起来,重点放在制订“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上。

8月1日      青海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黄南藏族自治州隆重开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来贺电。青海省委副书记刘伟平宣布本届民运会开幕,青海省副省长赵永忠致开幕词。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省上有关部门、各州地市有关负责同志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有关领导及嘉宾出席开幕式。参加本届民运会的有来自省军区、西宁市和海北、海南、海西、果洛、玉树、黄南6个民族自治州及大通、互助、民和、循化、化隆等民族自治县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共733人。他们将参加赛马、射击、篮球、押加、举沙袋、武术、摔跤等7个比赛项目和拔腰、博克、花腰带、龙鼓舞等4个表演项目。

8月1日一3日      按照年初委局党建工作安排,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局党支部书记在循化县举办了为期3天的支部书记培训班。委局副主任、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马玉芬同志参加培训班。培训班上,支部书记们观看电教片,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并就如何抓好支部工作进行认真的讨论。大家踊跃发言,交流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达到了举办培训班的预期目标。通过这次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提高了支部书记的工作水平。一致认为: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如何,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支部工作的开展。今后,一定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支委会班子每个成员的作用,共同做好支部的工作。

8月4日      青海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圆满完成各项赛事闭幕。运动会期间,各族体育健儿头顶烈日、不畏酷暑、奋力拼搏,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闭幕式上,青海省民委、青海省体育局对近几年在全省民族体育健身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青海民族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9个单位被授予民族体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罗文祥等17名同志被授予民族体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由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

8月5日      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各民族团结进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各项事业的保证。青海省委在去年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初下发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党和政府一项关系全局、影响长远、促进发展的工作任务来抓。全省各级党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前发展,做到了组织领导不减弱、宣传教育不放松、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不松懈、办实事的举措不改变。

8月15日      青海省委召开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征求对《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座谈会上,大家就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贫力度,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和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重视生态保护建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强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8月26日      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省政府代国务院表彰22名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副省长赵永忠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长宋秀岩作重要讲话。

9月2日      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后,按省委要求,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会议精神。二、充分发挥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按照国家民委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发改委作好扶持撒拉族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国家支持。三、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加大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作用。

9月2日      为认真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海东地委

统战部、地区民宗局召开统战、民宗系统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区实际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要求。1、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2、认真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调研工作。3、认真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4、认真开展制止零散朝觐活动专项治理工作。

9月2日      为探讨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和途径,促进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海东服务,海东地委统战部、地区民族宗教局召开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大家认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十届五次全委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抓好中央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强调要通过这次研讨会,进一步找准位置、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9月2日      青海省政协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委员们认为,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工作,动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海的民族工作,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和谐青海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9月7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省民委宗教局中心理论学习组举办依法执政辅导讲座,邀请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安霖贤副主任主讲,委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全体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听取讲座。依法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提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素质,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青海努力工作。

9月15日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是国务院为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了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省民委加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筹备成立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省民委、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工作责任。要求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聚居的海东行署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乌兰县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二是认真编制规划、在原《青海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扶贫开发规划》(2003—2005)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2005—2010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从我省实际出发,组织人员,认真编写《青海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扶持开发规划》(2005—2010),并专程赴京汇报了扶持开发规划和扶持项目的衔接工作。三是落实资金。为使各建设项目落到实处,省民委从200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专项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街子、清水、孟达、白庄等乡镇的村级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核桃林基地建设、节水喷灌工程、特困人口技能培训等7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月19日      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在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调研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时强调,要认真分析差距,制定发展规划,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宋秀岩指出,要认真领会中央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政策和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制定具体措施。要组织县城乡干部沉到基层去,一个村一个村地分析,一户一户地了解,一件事一件事的理清,摸清底数,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扎实工作,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撒拉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全省中等或以上水平。宋秀岩强调,要充分利用循化的资源优势,突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要不断扩大特色作物的种植面积,积极发展牛羊育肥,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循化不仅有美丽的自然风光,而且有独特的民俗风情、民族文化,要进一步挖掘利用这些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要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扩大劳务输出,特别是要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各种能人和致富能手,带领群众逐步过上富裕生活。要加大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9月30日      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曾庆红同志“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要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关心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委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和谐青海建设。海西州制定了《海西州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意见》,评选出36个州级文明单位,12个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平安海西”创建活动。海南州提出了“三个深刻理解、三个增强”的要求,通过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进一步做好关心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海北州召开“平安海北”创建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西宁市从经济建设、“民心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平安西宁”建设、“文化西宁”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6个方面努力构建“和谐西宁”。黄南州召开全委会通过《关于构建和谐黄南全力抓好的几项工作》,找出存在不和谐的因素和突出的矛盾,落实到承办地区、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海东地区高度重视“和谐村落”建设,打造和谐农村,做好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创建工作。果洛州召开构建和谐果洛专题会议,从七个方面明确了构建和谐果洛的工作重点。玉树州结合实际,制定了构建和谐玉树的具体措施。

10月10日      为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国奥委会决定于2005至2008年期间在我国5个民族地区、30个民族自治州实施“民康工程”。此项工程惠及我省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总计资助1200万元,用于发展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事业。目前,“民康工程”的具体工作已全面展开。

10月11日      为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加快发展,今年省民委投资500万元,先后在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实施1050万亩的核桃基地建设等项目。投资44万元,对近7000人的少数民族特困群众进行技能培训的项目也正在筹备中,该项目将开展辣椒、中药材种植、牛羊育肥、拉面工、电焊工、藏式建筑、民族工艺加工等技能的培训,提高少数民族特困群众的生产、劳务输出技能。

10月12日一24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专职人员素质,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功能和作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省民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举办4期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专职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州地市县财政局、民宗局的188名专职人员参加培训。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专职人员培训班是根据国家民委等四部委的统一要求而举办的。通过培训,使全体学员基本掌握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性能特点、操作原理和管理维护等知识,并进行了上机操作。

10月12日      省民委宗教局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五计划,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认真总结了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根据我国当前发展所处的新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明确了我国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制定描绘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一定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10月13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省各地利用多种形式,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西宁市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海南州组织各单位、各乡镇上街开展了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使各族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再教育。海北州组织各机关单位走上街头、广场、农牧区基层组织开展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海北州人大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修订的《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召开汇报会,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具体要求。果洛州充分开通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通过开展图片展览,办黑板报、散发宣传材料、文艺演出等活动,为形成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添了新的亮点。

10月14日      青海省海东地区投资1749万元,实施化隆、循化两县贫困地区学校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主要建设项目有教学楼、食堂、宿舍改造等,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购置课桌凳1347套,床铺1901套及教学仪器3890(台)套,图书1579册。项目实施后,将极大地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消除部分危房。

10月21日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专门组织召开由州党政主要领导及各地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探讨;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李鹏新指出,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促进民族地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研究制订“十一五”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结合起来。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构建和谐海西结合起来。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10月24日      西宁市工商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上市商品销售关和入口食品质量关,严查在生产、经营和消费等环节中出现的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先后查处涉及民族问题的违法违章案件120多起,案值近百万元。先后为1860户少数民族经营户减免有关费用80余万元,扶持培育了“晶珠藏药”、“沙力海”等一批省级著名商标和市级知名商标,还为循化线椒、门源鸡腿葱、湟源三红萝卜、湟中马铃薯及海北、海南藏族自治州的畜产品销售寻找市场,帮助少数民族群众逐步走上了“订单农牧业”的道路。

10月25日      根据省纪委和省监察厅要求,省民委宗教局举办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辅导讲座。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同志作专题辅导。普日哇同志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提出六点要求:第一,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最高追求。第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第三,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亲情,净化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第四,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自律意识,学会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第五,领导干部一定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决不能做蠢事。第六,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发扬民主,做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模范。辅导讲座结束后,委局副处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反腐败讲座专题片。

10月26日      根据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委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委局十六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这次考核主要围绕年初委局第一责任人与各单位签订的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九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各单位认真完成了考核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具体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单位均实行了“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三是完成了所有学习任务,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四是措施得力,各单位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考核结束后,委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同志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成绩,并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我委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0月26日      一批具有青海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文化项目被推荐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包括热贡艺术、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塔尔寺酥油花、黄南藏戏、民和三川纳顿节、河湟皮影、湟中农民画、门源回族宴席曲、玉树卓舞、撒拉族婚礼、藏族棋艺、互助县丹麻土族花儿会、海西蒙古族剪发礼等具有青海民族民间文化特色及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项目。

10月29日      省民委召开了《汉藏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一书的发行会。为规范民族文字社会市面用文,方便广大农牧区少数民族群众进城经商办事、观光旅游、看病就医,省藏语术语标准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民委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于2002年组织我省藏语文专家、学者经过4年多的努力,完成了《汉藏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搜集、翻译、审定和编纂任务,近日内部出版发行。该书收录词条12000余条。《汉藏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一书的编纂,采取以现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为主,辐射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该书的出版发行为增强藏族与其他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我省藏语名词术语标准化工作和统一规范民族文字社会市面用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0月31日      “十五”期间,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科教兴州。全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质量与效益不断提高,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构建了适应海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目前,全州有专设民族小学24所(其中寄宿制学校23所),在校学生4391人;民族中学9所,在校学生1911人。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24479人,占全州在校学生总数的34%。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4%,其中纯牧区96.9%。

11月10日      由香港大学和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联合开发的我国第一个藏族教育网中文网页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网站推出了新闻、现代教育、双语教育等特色栏目,整个网站的设计风格,体现了浓郁的藏族特色,将传统藏族文化和网络科技融合在一起。该网站的开通将为青海省藏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藏族文化的传播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和香港大学针对藏族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信息闭塞,藏族学生汉语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中国藏族教育网。该网站的藏语网页将为一线的藏族教师提供国内外最新的参考信息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填补青海省藏族教育领域网络教育教学和参考资料为零的空白,推动青海省藏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藏族文化的传播。

11月15日      经多方考察、反复论证,省民委将平安县作为我省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试点县。在平安县召开电脑农业推广项目试点工作会议,至此,我省第二个电脑农业推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是把先进的农业技术引向农村,科技与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紧密结合的成功模式,是科技服务于农民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转变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积极的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11月17日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采取切实措施,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一是加大扶贫力度,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二是举办各类扶贫培训,劳动力培训转移进展顺利。三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全面开展产业化扶贫工作。四是异地扶贫开发工作稳步推进。五是社会帮扶工作和辽青协作工作成效明显。

11月30日      省民委、宗教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建设“三型”机关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各项工作有了明显提高,机关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增强凝聚力。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建设“三型”机关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从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入手,创新手段,落实措施,突出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出学习新要求。二是抓好学习体系建设。三是在落实内容和效果上下功夫。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委局党组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将活动的成效体现在为民办实事好事上。一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了《青海省民委宗教局机关首问责任制》、《青海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工作服务承诺制》、《青海省民委宗教局机关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明确提出了工作人员办事方针。二是改进服务态度,热心为群众服务。要求全体干部增强公仆意识,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无论是接听电话、接待来人还是处理公文、协调工作,都做到谦虚谨慎、礼貌待人、文明办公、热情服务。三是实施“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

1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积极推动《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使委局公务员准确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我委局举办《公务员法》专题讲座;讲座还传达了曾庆红、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讲座,大家对《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掌握了法律条文,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为《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1月30日      省民委邀请中科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李淼研究员,在平安县举办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技术专题报告会。省民委、省农牧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平安县电脑农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县、乡(镇)主管农业的县、乡(镇)长、推广站站长等50多人聆听报告。报告会详细介绍了国内外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的起源、现状和发展趋势,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信息技术(电脑农业)的含义,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对传统农业的影响,如何运用DET平台开发电脑农业专家系统,专家系统的最终运行状况等内容。并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云南、湖北、重庆、甘肃等省市电脑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应用情况。报告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对电脑农业、开展电脑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今后如何开展好电脑农业项目工作有了更深的感性认识,为今后平安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具体工作的开展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12月19日      化隆、尖扎两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第三次联席会议。两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乡镇的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应邀参加会议。会上,两县分别通报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建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及共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化隆县德恒隆乡等乡镇及两县公安部门负责人就共建协议的落实情况作了汇报。两县创建办、土管局、交通局、佛协、伊协共同签订了共建协议。司法臣同志在会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尖扎、化隆两县开展的共建活动,他指出,共建活动促进了相互间的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他指出:共建活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要做到长期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解决好共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

 

2006

      1月6日      为庆祝穆斯林同胞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的来临,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行庆祝古尔邦节茶话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福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张玉林、高永红,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以及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回族、撒拉族领导干部,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民主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和西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欢聚一堂,共庆古尔邦节。仁青加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穆斯林群众表示亲切问候和节日的祝贺。

1月10日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议总结了2005年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实践成效,审议通过了《200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安排意见》。省委副书记刘伟平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副省长赵永忠,省军区副政委林建忠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充实完善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使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推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1月11日      省民委召开全省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全省不同行业、不同民族的10名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会。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副主任李巷秀出席座谈会。座谈会就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如何用足用活政府对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省民委如何协调凝聚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家的力量参与促进全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民族产品市场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这次座谈会开启了省民委与少数民族民营企业之间对话、交流的窗口,搭起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为我省少数民族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月18日      省民委召开民族文化口座谈会,省垣民族文化单位领导和民族文化工作者、学者、专家参加会议.共叙我省民族文化工作和文化发展。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为我省民族文化工作和民族文化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大家认为,要全方位挖掘我省各民族的文化,充分发挥作用,加大文化宣传力度,提升青海的影响,树立青海人的形象。

1月23日      省民委、宗教局在西宁召开全省州地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李巷秀、司法臣、马义才出席会议,各州地市民宗局局长,省民委、宗教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和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了200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2006年工作任务。普日哇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在民族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三是推动民族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在宗教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抵御境外渗透;三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加快宗教爱国骨干力量培训。普日哇同志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繁重任务,对此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二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三要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四要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会议结束时,马玉芬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今年在民族工作方面要抓好两件大事,做好四项工作。两件大事:一是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二是继续做好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的工作,启动实施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规划》;二是进一步落实在平安县开展的电脑农业试点推广工作;三是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四是做好民和、大通两个回族土族自治县县庆工作。在宗教工作方面着重抓好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平安寺院”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力度;三是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扎实推动基督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月27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行庆祝藏历火狗年茶话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仁青加,省人大副主任高永红、桑杰,副省长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老同志马万里、宦爵才郎、格桑多杰、官却以及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藏族领导干部,有关藏族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人士和西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欢聚一堂,共庆藏历火狗年。赵永忠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藏族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

2月28日      青海电视台藏语卫视综合频道正式开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委和部分兄弟省区发来贺电。2005年4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批准青海电视台藏语综合频道上星播出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年10月28日实现了频道试播,之后又经过4个月的努力,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开播。

3月3日      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个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定于2006年9月在北京举行,本次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组团参加文艺会演并成立了以副省长赵永忠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省民委主任普日哇、省文化厅厅长曹萍为副组长,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国生、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沃赛为成员的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领导小组。确定了大型原创民族服饰歌舞剧《唐蕃古道》为我省参演剧目。

3月3日      为了加强政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促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树立政府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省民委、省宗教局和省纠纷办、省广播电台联合举办《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司法臣,各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参加直播节目,为全省听众认真介绍了省民委、省宗教局及各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能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对听众朋友提出的问题,做了认真解答。

3月13日      省民委做出安排,全面启动我省《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工作。《五种丛书》是一部系统介绍我国各民族基本情况和民族工作成就的大型丛书。根据“国家民委关于修订《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通知”精神,我省的主要任务是修订《五种丛书》中的《自治地方概况丛书》13本书,即:6本自治州《概况》,7本自治县《概况》。《丛书》修订工作在“基本保持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原则下,以补为主,重点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增补资料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

3月15日      经国家语委(教育部)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土族语言文字的应用与保护》项目在互助县全面启动。该项目由省民委和互助县民语办共同实施,将于2007年底完成。该项目的启动实施,对于抢救和保护土族语言文化遗产,进一步研究土族的语言现象和语言发展趋势,扩大土族语言的应用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月22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机关党委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党章、寻找差距、增强党性”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副书记马玉芬同志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民委省宗教局纪检组副组长李国民同志主持。辅导讲座结合典型案例,从《党纪处分条例》颁布的背景与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基本构思和主要内容、党的纪律和违纪构成等几个方面,对《党纪处分条例》作了全面的讲解,使委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生动的党纪教育。

3月31日      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召开培训会,对即将赴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22名干部进行了培训。此次选派的22名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中管企业的有8位同志,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有14位同志,其中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人,后备干部8人,少数民族干部13人,女干部9人,党外干部2人。

4月5日      第五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百强县(市)评价结果揭晓,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县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天峻县榜上有名,分别以优异的综合分数位居百强名单第67和68位。近年来,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和海西州天峻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区位优势,不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使全县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个领域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其中天峻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3.32亿元快速上升到2004年的9.5亿元,创出历史新高。而海西州天峻县依托木里煤矿资源开发,加快地区经济发展,200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8亿元,以年23.9%的速度快速增长。经国家统计局对两县的经济综合性、可比性、客观可行性的基本数据评价,最终将共和、天峻两县评为全国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强县市。

4月14日      自2002年10月421名新疆返青哈萨克族群众被安置到大柴旦原鱼卡乡马海定居点后,为改变贫困落后的局面,青海省海西州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哈萨克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显著变化。一是村级组织不断健全。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两推一选”的办法,成立了马海村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明确了领导班子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健全各项制度,进行专门培训,使村级组织在依法行使职权,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带领牧民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堡垒作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新建住宅82幢,修缮和改造配套渠道30余公里,户户接通了自来水管道,新修村级砂石路17公里,修建了3000kw光伏电站一座,村卫生院和学校各一所,完成了52幢两用暖棚建设项目。三是畜牧业生产稳步推进。经过勘测,将划给该村的144万亩草场以人口为单位平均分配到户,解决了草场纠纷,顺利完成草场承包工作,增强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并于2003年在马海村实施了3000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共植树70万株,种草籽5吨。同时加大牲畜品种改良工作,压缩对马匹的数量,引导、扶持和鼓励哈族群众购置种羊,发展柴达木绒山羊的养殖,使其畜群、畜种结构得到改良,提高了养殖业的经济效益。2003年利用扶贫资金购买绒山羊,极大地推进了优良畜种的替换进程。同时计划在2006年将继续实施50余幢两用暖棚的建设,以实现“一户一棚”的目标,提高牛羊育肥、牲畜的防灾抗灾能力以及仔畜的成活率。四是教育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由于在长期的流浪生活中,哈萨克群众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其绝大多数人为文盲。经动员说服,使50余名哈族适龄儿童重返校园,就学率达到了90%以上。对于青壮年文盲,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聘请教员进行了历时2年的基础文化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工作。目前,马海村60余名青壮年文盲己脱盲,并达到了小学文化程度。同时着力解决哈族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从2004年底开始在马海村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96%以上的群众参加了合作医疗。并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村级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技能。

4月19日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石乃亥民间艺术团被中宣部、文化部授予“全国先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荣誉称号。近年来,贵南县沙沟乡石乃亥民间艺术团将文化宣传打造为拓宽劳务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在原有的基础上,广泛招收农牧民青年,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艺术团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演出规模,农牧民演员家庭收入大幅度提高。目前,该艺术团拥有演员200余名,下辖9个分队,先后到广州、山东、安徽、四川、甘肃、西藏等十几个省(市、区)巡回演出,年创收入达200多万元。

4月26日      根据省南北绿化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省民委宗教局在西宁市北山绿化点进行义务植树,共植树1400余棵,面积达131亩。委局领导高度重视北山绿化工作,每年认真安排部署,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把绿化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同时,委局成立了绿化队,专人负责,加强管理。针对北山绿化点工作任务重、条件差、树苗成活率低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做到苗木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栽种一片,成活一片,确保绿化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北山绿化点面貌得到较大改变。截止目前,植树面积达300余亩,树木成活率达90%以上,为建设西宁、美化西宁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4月28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把开展“学习党章,寻找差距,增强党性”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的要求和委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实际,体现部门特色,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员的标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在当前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增强了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了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为这次“学习党章、寻找差距、增强党性”主题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奠定了基础。

5月10日      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为户籍、档案、司法、计划生育等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服务,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省民委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有利于社会信息化管理,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目的,出版我省首部《藏语人名音译》(藏汉对照)一书。该书共收录姓氏800多条,人名5200多条。

5月23日一24日      国家民委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杜鹃一行4人来我省调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情况。省民委召开座谈会,汇报了全省民族工作情况和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工作情况。24日,杜鹃一行在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副主任李巷秀和海东专员陈兴龙的陪同下,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进行实地调研。

5月29日      省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动员大会结束后,省直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这次宣传月活动从5月17日开始,6月中旬结束,为期一个月。省直各单位把这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统筹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并把这次宣传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宣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思想保证。

6月13日—19日      由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盛龙带队,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一行8人来我省就民族文化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的陪同下,先后赴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及所属省广电中心、省博物馆、省电影译制中心、民族出版社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地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及所属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站、文艺团体、乡镇文化站、村中心文化户进行调研。

6月28日      桃花掩映的山川故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迎来了20华诞。上万名身着节日盛装的各族群众汇聚在县城麻荒滩体育场,以盛大的大型广场舞蹈表演庆祝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成立20周年。以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李春林为团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祝贺团,以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福海为团长的省党政代表团出席了庆祝大会。

6月29日      中国藏族网通正式开通运行,这是目前全国首家大型藏文新闻综合门户网站,由青海日报社兴建主办,该网站拥有藏文、中文、英文多个语种,覆盖我国五大藏族地区,面向海内外介绍我国藏族地区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宗教、风俗、科技发展、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知识、新闻和现状,将成为海内外全面、客观、准确和真实地了解我国藏族地区的重要窗口。

6月30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数万名各族群众身着节日盛装,共同欢庆自治县成立20周年。以国家民委办公厅副主任李春林为团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祝贺团,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为团长的省党政代表团出席庆祝大会。

7月1日      按照省委、省直工委的通知要求,委局机关党委及时安排部署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讲话》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先后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讲话”和“四个文件”基本精神贯穿到工作、学习中去,并表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党的先进性。

7月14日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一行18人,在青海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始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2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8月17日      今年下半年以来,省民委省宗教局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倡导勤俭办公、节约经费,并将其作为委局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实际内容来抓。委局制定印发《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对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安排部署。各处室积极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按照委局《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风气在委局蔚然成风。

8月30日      “十五”期间,青海省民委加大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力度,以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青海卷》为中心任务,按照《青海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五”(2001—2005)规划》,理顺关系,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9月6日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委《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提出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

9月9日      中国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历时一年多的建设,在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正式开馆。中国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是迄今国内惟一能够全面展示藏文化和藏医药发展的专业博物馆。它的建成开放,不仅填补了我国藏医药发展的一项空白,而且对于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和促进国内外藏医学交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宣传青海、扩大开放、促进民族团结增添了一个新的亮点,也为青海省旅游业增添了一个新的亮点。博物馆设有药物标本、藏医医史、医学唐卡、医疗器械、古籍文献、天文历算等七个展厅,分别展出反映藏医学历史、发展进程、基础理论等方面的文物标本4000余件。

10月31日      为提高新任党委书记和各级统战部长、民宗局长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增强他们解决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海西州举办二市、三县、三工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培训班,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学习资料、座谈讨论方式等全面深入地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同时,结合海西实际,通过实例,着重分析海西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和处理突发事件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新任主管领导和统战部长、民宗局长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解决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及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10月31日      海北州召开全州统战部长、民宗局长会议,对各县新任统战部长、民宗局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统战、民宗部门切实把促进发展作为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二是统战、民宗部门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三是统战、民宗部门要引导本系统广大成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服务;四是统战、民宗部门要在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五是统战、民宗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六是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要做表率、树形象。

11月14日      青海热贡艺术协会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成立。热贡艺术协会的成立,有利于科学地继承和保护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更好地向外界展示热贡艺术,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热贡艺术搭建的一个走向世界的平台。

12月18日      青海省副省长赵永忠听取了青海省民委(宗教局)工作汇报,他指出,2007年青海民族宗教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的主题,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措施,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不断巩固和发展青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青海服务。

12月18日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0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同志参加、指导了民主生活会。

12月28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举办古尔邦节茶话会。省委副书记白玛,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副省长穆东升、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老同志喇秉礼、马进孝,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回族、撒拉族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界、民主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欢聚一堂,共庆佳节。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穆斯林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

 

 

2007

1月17日      省政协委员一行21人在省政协韩生贵副主席的带领下,来我委局视察民族宗教工作。这次视察主要是了解情况,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为将要召开的两会作好准备。委员们一致认为,省民委省宗教局两年来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做了大量工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委员们还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建议。

1月31日      省民委副主任李巷秀赴互助土族自治县东山乡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家中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孤儿和孤寡人。

1月31日      青海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赴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慰问我省民族教育学科带头人。司法臣同志代表省民委向为我省民族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民族教育学科带头人表示诚挚的问候。同时,了解双语教材建设方面及藏语名词术语的规范等情况。他希望高校的民族教育学科带头人要一如既往的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再创佳绩。

2月1日      省民委组织召开省垣民族文化工作者座谈会,省文联、青海民院民研所、省社科院民族宗教研究所、省文化厅艺术研究所、“格萨尔”研究所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少数民族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

2月9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举行委局离退休老干部职工迎新春茶话会。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司法臣同志代表委局党组向多年来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2月15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行藏历火猪年新年茶话会。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白玛,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仁青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洛桑、桑杰,副省长吉狄马加,省政协副主席韩生贵,老同志马万里、宦爵才郎、杨茂嘉、官却与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藏族领导同志,有关藏族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人士,西宁市委、市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欢聚一堂,互致问候,共庆藏历火猪新年。茶话会上,吉狄马加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参加茶话会的各位藏族同胞以及全省110多万藏族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

3月22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省民委省宗教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州地市民宗局长和业务主管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六大以来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2007年各项工作。会议表彰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平安寺院”建设活动试点工作和朝觐工作先进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民族宗教局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作工作报告。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局副局长马玉芬同志作总结讲话。

3月29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大会,表彰200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精神文明处室、文明职工。委局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同志在会上讲话指出:委局各单位、全体同志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发展与和谐为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会后,委局领导分别与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2007年度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书》、《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和《2007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4月12日      为期10天的青海省民族干部专题研修班在北京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圆满结业。这次培训受到国家民委的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杨健强先后看望全体学员,并为大家作了民族政策理论的专题讲座。通过这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省参训民族工作干部的民族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工作能力,对做好本地区民族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此次培训为期10天,来自全省各州、地、市、县的民族干部共45人参加培训。

4月13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委局全体干部及省纪委驻委局纪检组的同志参加会议。委局党组书记普日哇同志作动员讲话,纪检组副组长李国民同志对活动作出具体安排。普日哇同志强调指出: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委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而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符合我省实际,符合和谐青海建设要求,符合我委局干部状况。全体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持不懈地搞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干部的作风建设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综合素质要有明显提高,精神状态要有明显改观,组织纪律要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要有明显提升。努力把委局机关建设成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政治坚定的机关,建设成为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充满活力的机关,建设成为制度健全、运转协调、高效有序的机关,建设成为融洽友爱、人文关怀、团结协作的机关,建设成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廉洁的机关。

4月25日      由国家民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少数民族综合扶贫示范项目青海项目区项目”正式启动,并在西宁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国家项目办主任铁木尔,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国家项目办副主任杨帆,青海省民委主任普日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首席专家和国家项目办有关专家、领导及青海项目区各级政府领导参加启动仪式。青海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同志在启动仪式上作讲话。启动仪式由青海省民委副主任、青海项目办主任李巷秀同志主持。

5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省民委、省宗教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月16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举办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专题讲座,委局领导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5月16日      青海省玉树民用机场在上巴塘机场场址隆重举行开工奠基仪式,该工程按满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8万人次、高峰小时285人次、货邮吞吐量375吨的要求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及站坪、航站楼、通讯导航、气象、供电、供热、给排水等工程,其中航站楼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5.41亿元,预计2009年9月竣工并投入运营。

5月30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会议由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同志主持。普日哇同志传达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组织学习省委书记强卫同志代表中共青海省第十届委员会所做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而奋斗》的报告。普日哇同志强调,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月4日      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津成听取了省民委省宗教局的工作汇报,并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根据国家《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快研究讨论青海省民族地区的发展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十一五”规划,力争使一批基础设施、特色民族产业和民族地区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要针对当前青海民族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地提出意见和思路,为今年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调研组来青海调研提供依据。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分裂、反渗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基固本,不断增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渗透活动的主动性,努力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四要加强对朝觐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按照“统一认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限额审批,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坚决打击零散朝觐活动。五要认真做好青海省参加第八届全国民运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本着节俭办事的原则,在反映青海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展示全省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新风貌。六要总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做好组织领导不减弱,宣传教育不松劲,巩固成果不松懈,办实事举措不改变,不断巩固创建活动成果,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拓展工作领域。

6月10日      世界传统射箭节在韩国忠清南道天安市举行,来自中国、美国、韩国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名运动员参加了射箭表演赛。青海省海东藏族农民射箭队一行6人应邀参加此次表演赛。

6月10日      黄南州委、州政府针对全州贫困人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贫困僧人的现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和全面开展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精神,组织州县民政、民族宗教、卫生、社保等部门多次深入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隆务寺、吾屯下寺和南宗尼姑寺为黄南州开展贫困僧侣救助工作试点寺院。

6月11—14日      省扶贫开发教育中心结合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组织玉树、果洛州列入2007年整村推进项目计划的40个牧委会的党支部书记、牧委会主任及所在县扶贫办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员共52人在西宁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贫困群众服务的意识,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6月27日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与甘肃省天祝县为促进两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共同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近日,在互助县举办以“加强交流,促进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

7月3日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青海卷》编目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在西宁召开,标志着由国家民委发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参与的国家“十一五”民族文化重点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青海省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5个世居少数民族各分卷的编目工作圆满完成。截止目前,《土族卷、撒拉族卷》继云南省《纳西族卷》、《白族卷》和甘肃省《东乡族卷、保安族卷、裕固族卷》之后,作为全国少数民族古籍编目工作成果的第四本率先由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出版。会上对编目工作中涌现出的4个先进集体、1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7月19—22日      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考察团来我省考察。考察团由国家机关28个部委的37人组成。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津成同志看望了考察团成员。

7月20日      青海人民广播电台举行藏语广播创办55周年庆祝大会。1952年7月22日,青海藏语广播开始第一次播音,给青海广大藏族同胞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声音。国家西新工程实施以后,青海藏语广播频率对所有节目实行了全新改版,并开通了藏语广播历史上第一个听众热线节目。2006年4月18日,青海藏语广播节目通过亚洲6号卫星广播,覆盖面达全国五省区乃至东南亚各国。到目前为止,青海省近30个州、县府所在地建成了青海藏语广播差转调频广播。2007年初,藏语广播中波发射设备又进行了更新,广大藏族听众听到了更加清晰的藏语广播节目。

8月15日—18日      省民委副主任文化堂带领有关业务处室同志,前往宁夏银川市参加“中国(宁夏)国际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节暨宁夏投资贸易洽谈会”,洽谈会期间共发放省民委精心选定的15个招商项目。洽谈会后文化堂同志就宁夏清真食品管理和伊斯兰教的有关工作与宁夏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宁夏宗教局伊斯兰教业务处室、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

8月17日      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汇报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州、市、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各州、市、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参加会议。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同志主持会议。各州、市、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作工作汇报。

8月20日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与北京市怀柔区签订友好协议。协议约定了双方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建立长期、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技术联合与协作,促进双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加强双方在资源、技术和产业等多方面的优势互补。

8月21—23日      西北五省区省会城市民委主任宗教局长第十次联席会议在西宁举行。西安市、银川市、兰州市、乌鲁木齐市和西宁市五个省会城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山西省太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围绕“管理与引导,和谐与稳定”这一主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

9月9日      青海省尖扎县在去年成功举办首届青海“五彩神箭杯”民间传统射箭邀请赛的基础上,举办了2007“五彩神箭杯”中国民族传统射箭邀请赛。本次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中国射箭协会、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电视台、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尖扎县委、县政府承办。来自甘肃、西藏、新疆、内蒙、四川省等6个省和青海省23个民族地区的射箭队组团参赛,运动员人数达530人。大赛设民间传统射箭和现代射箭两种形式进行。

9月17日      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最偏远的186个行政村开通了卫星电话,彻底告别了不通电话的历史。这标志着青海省“村通电话工程”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为青海省提前3年完成行政村“村通电话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月18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次旅游大会精神,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提出四条措施:一、积极配合,全面参与。提高对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旅游工作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当作份内之事,积极配合,全面参与,正确引导,大力支持,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实现我省旅游快速、健康发展尽职尽责。二、尽力从资金上给予扶持。l、力争每年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选准选好项目,在“特”、“新”、“奇”上多做文章,为打造民族旅游品牌奠基引路。2、在实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时,把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旅游产业作为实施规划项目之一。从资金上给予倾斜,推动民族特色旅游上档次、上水平。三、落实责任,集中整治,为创造民族地区良好旅游环境服务。1、结合“平安寺院”建设,切实加强对主要景区的整治工作,净化宗教场所的旅游环境,引导有关寺观教堂以崭新、开放、科学的理念和姿态投入高原旅游名省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2、组织力量,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有关宣传品、解说词、导游词的审查、审读工作,切实把好民族宗教政策一关,更好地服务广大游客。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导游和讲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民族宗教知识水平,防止发生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关系和宗教和睦的言论和事件。四、广泛宣传,积极推介。利用《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中国宗教》、中国民族音像出版社等媒体资源;利用举办全国性的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大型活动等平台;利用内地、沿海发达地区民族宗教部门之间的长期交往,积极宣传、推介我省独特的民族宗教文化,宣传推介丰厚的民族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扩大青海旅游在海内外的知名度。

9月25—11月5日      为迎接2007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的顺利举行,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管工作,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创造良好的清真食品市场氛围,西宁市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9月25—27日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党政代表团在海东地区考察访问期间,与海东地区签定民族团结进步友好地州协议书。双方表示,要以此次友好协议书的签定为新起点,共同推进“以官促和,以民促和,以法促和”的步伐,进一步加强双方各层次间的交流,继续建设巩固和谐平安边界,加深两州地间人民的友谊,并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

10月23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全省第八次“五五”普法统考民族宗教专业法考试。这次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0月28日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津成专程看望了正在国家多巴训练基地备战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我省运动员和教练员。李津成副省长在省民委、省体育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到各个训练场馆了解训练情况。每到一处,与教练员、运动员亲切交谈,热情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以优异的运动成绩,在全国民运会上展现我省各族群众自信开放创新的精神风貌。

10月29日      为了打造旅游文化精品,省民委、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达成共识,结成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发展联合体,商定年内共同编创一部反映土族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大型歌舞诗剧《彩虹部落》,以其为龙头,重点研发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旅游食品、民族服饰、民族音乐舞蹈,共同打造民族文化精品,不断丰富旅游市场,壮大旅游产业。

11月1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安排意见>》等文件。委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同志对委局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二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11月1日      首届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在西宁开幕。来自20个国家的数十家参展商和100多位采购商以及全国各地的100多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展览会。本届展览会还举办了中国与穆斯林国家经贸合作与发展的高层论坛及清真食品烹饪大赛等丰富多彩的配套活动。清真食品用品是穆斯林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世界饮食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中国有2000多万穆斯林和1200多年的清真食品用品生产历史,这次展览会规模大、内容丰富、民族特色突出,标志着中国与国际清真食品用品界的合作交流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青海省是中国穆斯林群众聚居的主要地区之一,有着十分丰富的清真食品原料和良好的生产加工条件。青海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清真食品用品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为民族贸易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6年青海省仅清真食品一项向中东地区出口额达到2000多万美元,已经成为青海对外贸易特色产业之一。

11月2日      青海省审查通过《<热贡彩绘唐卡>地方标准》。此举对保护藏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热贡彩绘唐卡的声誉,营造良好的唐卡交易秩序,促进同仁经济文化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作为热贡艺术的发祥地,将热贡艺术作为发展旅游的品牌资源,加大了宣传力度,使热贡艺术被更多的人所熟知,也使热贡艺人融入了市场经济大潮。据统计,同仁地区从事热贡艺术的艺人达4000多人,艺术产品走俏全国,走向世界。为了保护这一宝贵民族文化资源,促进市场繁荣和科学发展,黄南州成立了《<热贡彩绘唐卡>地方标准》编制小组,编制人员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走访热贡艺术大师、专家学者和艺术团体,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制定出《<热贡彩绘唐卡>地方标准》。该《标准》从彩绘唐卡的原材料、制作过程、技术要求、产品分类、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1月3—4日      全国民委主任片会成都片会议召开,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分别由杨传堂同志和国家民委党组成员、政研室主任陈改户同志主持。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及新疆建设兵团13个省、区、市民(宗)委(局)、西南民族大学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做了交流发言。青海省民委副主任文化堂同志参加会议并就青海民族地区维护稳定和保持社会和谐、加快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在青海藏区建设中照顾东部地区的藏族乡利益、三江源生态移民以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1月10日—18日      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广东省人民政府协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广州举行。本届民运会是我国举办奥运会之前一次重要的体育盛会,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及台湾等34个体育代表团、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民族体育之花、各地区的观摩团以及港澳地区嘉宾等15000人参加了本届民运会,是历届民运会中参赛人数、参赛项目最多的一届盛会。我省代表团一共由126人组成,其中运动员104人,他们参加了民族式摔跤、武术、板鞋竞速、押加、蹴球六个竞赛项目和民族健身操、轮子秋、皮筏竞渡三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取得了一银一铜和三个表演项目金奖的优异成绩。同时,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道帏乡、青海民族学院体育系获先进集体称号;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郜建海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体育学校的才更加被评为先进个人。

11月20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邀请省政府立法顾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讲师团张传立老师,为委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进行《公务员法》专题知识讲座。

11月20日      在第四届中国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暨2007中国创造·民间文化品牌评选活动上,青海省黄南州彩绘唐卡《释迦牟尼本生传》、海东掐丝唐卡《吉祥牛头》荣获中国创造·民间文化品牌珍贵艺术品奖。此次评选活动,青海省共组织黄南、海东、海北等地的10余名民间艺人参加,展品主要为彩绘唐卡、堆绣、刺绣、掐丝唐卡、羊羔标本及少数民族服饰等。

11月24日—28日      由国家民委文宣司、教育部语信司联合主办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成就展,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本次展览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主题,由12个省、自治区和16个相关单位组织参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乌云其木格,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等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我委组织青海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参加本次成就展,主要展示青海的少数民族语言分布、民族文字出版和翻译、民族影视译制等工作取得的成就,并荣获成就展二等奖。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赵沁平等领导参观青海展厅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勉励我省进一步作好民族语文工作。

11月29日      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9个厅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总结了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民委、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单位在会上发言,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联席会议组长钟通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12月17日      由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的《土族语言文字的应用与保护》项目,在省民委和互助县民宗局通力合作下,经过两年的工作,于今年11月底顺利实施完毕,并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果:一是制作了土族语言文字多媒体声像资料;二是编辑出版了《汉土对照词典》;三是编辑印刷了《土族语语法》;四是编辑了《土族语言文字工作图片资料集》;五是撰写了《论土族语言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论文;六是撰写了《土族语言文字应用与保护研究成果报告》。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抢救和保护土族语言文化遗产,进一步研究土族语言现象和语言发展趋势,扩大土族语言文字的应用领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历史学、民族学和语言学专家及语言工作者提供了更大的研究空间和详实的语言材料,为国家语委少数民族文字信息平台提供了信息资源。

12月17日      根据《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任务的分工方案》,省民委省宗教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确定的任务。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2、认真做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2006—2010)》实施工作。3、推进立法进程。加快了对《青海省实施(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草案)》酝酿论证,争取早日出台并实施。二、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1、按照省委的要求,以推进和谐青海建设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2、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青海省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省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意见》。2、认真检查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3、围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主线,举办“宗教界与和谐社会建设”主题论坛,进一步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崇尚和谐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各类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帮助信教群众发展致富,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2月19日      为庆祝穆斯林同胞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的来临,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宾馆举行庆祝“古尔邦”节茶话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发来贺信,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主持茶话会。强卫书记在贺信中首先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全省广大穆斯林同胞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贺!贺信中说,即将过去的2007年,是我们开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奋斗征程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各民族群众团结和睦,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奋斗的结果,也包含着广大穆斯林同胞的辛劳和汗水。省人大副主任张玉林、贾国明,省政协副主席马福海、韩生贵,老同志喇秉礼以及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回族、撒拉族领导同志,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界、民主党派、宗教界代表人士欢聚一堂,共庆“古尔邦”节。

      12月31日      为加快我省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发展,省民委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在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饮水难、行路难、就医难等问题,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省民委在全省民族地区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5万元,项目45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资金305万元;社会发展项目5个,资金65万元;生产发展项目2个,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道路、饮水、学校、卫生院等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做好我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的扶持工作,今年,中央财政下达给我省“人口较少民族扶持补助资金”1350万元,较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323·9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改善了撒拉族群众聚居区的面貌,而且对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8

1月1日      省民委与兴海县河卡镇的联点帮扶的河卡“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产品综合开发项目,由兴海县政府与青海第二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在西宁正式签约后,在“基地”所在地河卡镇进行投资建厂,计划一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整体产品和市场开发总投资预计将达到2.2亿元。至此,运作7年之久的“青海省青藏高原有机(天然)畜产品资源生产批发基地”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该基地是西北唯一的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也是国内面积最大的有机产品原料基地。

1月4日      首部藏族古籍《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海南卷》出版发行,该书由青海省海南州藏语委编纂,收集海南地区1949年以前的本地作者著作及本地区民间流传的藏族古籍总目,主要分为古代书册、典籍、文献资料和讲唱、铭刻、文书以及口碑古籍等藏文经典古籍,内容涉及政治、宗教、哲学、历史、文学、法律、艺术、医药、历算、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领域,共收集有5000余条藏族古籍条目。全书以中小条目为主,采用简洁的文字浓缩内容提要,以便读者快捷地掌握主题知识,是全国第一部藏族古籍编目书籍。

1月15日      2007年,省民委以推进和谐青海建设为主题,督促指导各州、地、市扎实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是发挥领导机制。各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保证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班子不撤、办公室不撤、人员不减、经费落实。二是发挥宣传机制。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经常性思想教育贯穿创建工作过程,特别是对州、县、乡新进领导班子成员普遍进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发挥联动共创共建机制。积极开展共创共建活动,推动地区之间帮扶结对,增进民族团结友爱,融洽社会关系。四是发挥表彰机制。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及时给予了表彰。省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对刚察县进行表彰,起到了典型带动作用。五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命名活动的有关要求,评选循化县喜饶嘉措大师纪念馆、海西州民族博物馆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1月23日      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隆重推出反映土族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大型歌舞剧《彩虹部落》。新闻发布会上,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就充分挖掘、弘扬民族文化,以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载体,打造文化精品,促进民族地区特色旅游为目的,与互助县政府共同编创歌舞剧《彩虹部落》的情况向新闻媒体作了介绍。互助县县长张宗寿介绍了互助县民族特色旅游资源和歌舞剧《彩虹部落》的创作过程。《彩虹部落》当晚在青海剧场首场演出获得成功。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常委、副省长马建堂,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齐玉,省人大副主任王小青、昂毛,副省长吉狄玛加、高云龙、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韩玉贵观看演出。

2月1日      青海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举办藏历土鼠新年茶话会。青海省委书记强卫发来贺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昂毛出席,副省长高云龙致词,老同志格桑多杰、杨茂嘉、官却与省垣部分藏族同胞共庆藏历土鼠新年的到来。

2月19日      马顺清副省长到省民委省宗教局调研民族宗教工作,省民委省宗教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座谈会。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汇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副主任、副局长司法臣、文化堂,纪检组组长辛有昌先后汇报了工作。马顺清副省长听取汇报后指出,省民委省宗教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工作领域,重调研,抓重点,破难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委局领导班子的务实创新,得益于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无私奉献。在谈到做好今后民族宗教工作时,马副省长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1、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群众性、世界性。2、正确判断、科学估价青海建政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族宗教工作,这是做好今后工作的基础。3、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把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4、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5、要高度重视宗教上层人士的培养工作。6、配合省委统战部,深入持久地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7、要关心重视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成长。

2月26日      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西宁召开。省民委省宗教局领导、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出席会议,各州(地、市)、县(区)民宗局长及六州、互助县语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民委主任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的主要工作。会议表彰了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作工作报告。会上,省民委省宗教局与各州地市民宗局签订了2008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月28日      西宁市民委、宗教局召开办公会议,传达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围绕与省民委省宗教局签订的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书,西宁市民委、宗教局将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载体,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确保责任目标全面圆满地完成。

2月28日      2007年,我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民委根据《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30条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精神,对省政府所属27个部门和西宁、海东、海北、黄南等四个辖有自治县的州(地、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若干规定》、履行上级人民政府帮扶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职责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形成2007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上报省政府。报告对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作了比较全面客观的总结,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将《报告》转发给各地区、各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围绕建设富裕文明新青海的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月3日—5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集中举办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委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了脱产轮训。省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司法臣在开班时作了动员讲话。

3月10日      由国家民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中国民族报社、法制日报社协办的“民族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抽奖仪式在京举行。我省2人获二等奖,4人获三等奖,青海省民委、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获组织奖。

3月24日—4月2日      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省民委在北京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为期10天的青海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是省、州、地、市、县民族工作部门的31名干部。

4月18日      青海省四家图书馆收藏的43部古籍入选国务院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青海民族学院图书馆入选的古籍为《汉书》、《南辉西献图》、《贞观政要》、《前汉书钞后汉书钞》、《十七史详节》、《何氏语林》、《六家文选》、《韩柳文》、《临川先生文集》、《阳明先生文粹》、《重校正唐文粹》、《少微通鉴节要》、《杜氏通典》等13部明清二级善本。

4月21日      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朱晓明同志带队的赴青海藏区调研组,与省委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朱晓明同志充分肯定了青海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就青海今后如何加强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联系提出建议。

4月21日—30日      省民委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组织宣讲组赴果洛州久治县白玉乡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组深入基层,走村入户,通过办黑板报、分发藏汉两种文字的宣讲材料、召开座谈会及组织牧民集中学习等形式,将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全面地传达到广大牧民群众中。向广大牧民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抵制分裂活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这次宣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召开座谈会10余次,对400多人次的牧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

5月9日      青海省红十字医院在开展为藏区送文化、送医疗、送文艺“三下乡”活动的同时,今年又为藏区寺院免费赠送由医院主办的藏文版《高原与人体健康》杂志。近年来,该院在大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工作中,始终把藏区群众健康卫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藏族群众的措施和制度。特别是该院主办的《阳光天使报》和《高原与人体健康》每期都送往藏区基层单位,进一步扩大了红十字医院在农牧区的影响,既为藏族群众提供了大量的健康知识信息,又为医院增加了服务对象,促进了医院文化在藏区的传播与交流,受到了藏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精华版《高原与人体健康》杂志内容丰富,信息集中,方便僧侣阅读。目前,已发行藏文版《高原与人体健康》两期,送往全省740多座寺院。

5月13日      “5·12”四川特大地震深深牵动着省民委省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心。省民委省宗教局向四川省民委发去慰问电,向灾区各族人民表示深切的慰问,向参加抗震救灾的各族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省民委省宗教局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及宗教界积极开展捐款赈灾、奉献爱心活动。当天,省民委省宗教局及全体干部职工捐款20000元。

5月19日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暨表彰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杰热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军区副政委、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金峰,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州地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总体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并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化隆回族自治县、尖扎县人民政府和模范个人—藏族青年格智给予了表彰奖励。

5月20日      《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土族卷、撒拉族卷》首发式在西宁隆重举行。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多杰热旦、省人大副主任昂毛、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和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任李冬生、副主任李晓东出席首发式。省州市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互助县、循化县政府主管领导及民宗局局长和《两卷》编委会专家参加了首发式。马顺清副省长在首发式上作了讲话。

5月20日      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精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张永吉传达了马顺清副省长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指示精神,省民委副主任文化堂同志传达了5月12日召开的国家民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民委召开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精神工作会议后,青海省民委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西宁市政府,省教育厅、民委、公安厅、劳动保障厅、交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省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青藏铁路公司的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省高校工委、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西宁市交通局、西宁市长途客运站、西宁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5月21日—28日      省民委副主任文化堂一行赴海西州格尔木市就城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在听取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文化堂同志充分肯定了格尔木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就在格尔木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试点交换了意见。期间,文化堂副局长一行还赴海西州格尔木市就伊斯兰教工作进行调研,到格尔木市河东、河西清真寺看望了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

5月26日      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后,省民委省宗教局立即组织全体党员缴纳“特殊党费”,在委局领导的带头下,广大党员踊跃缴纳,不到1小时就收到“特殊党费”29322元。

5月27日      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就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二是模范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坚决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三是依法妥善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事)件,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民族政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6月2日—3日      省政府督查室、省民委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由2名副厅级领导带队,采取听、看、问、查的方式,重点对交通、民航、铁路、旅游、教育、卫生、商务、文化等部门所属行业、系统的窗口服务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精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上述部门所属窗口服务行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和党的民族政策,在单位内部开展了自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平等对待各民族群众。检查中,没有发现国办33号文件所列举的违反民族政策、不能平等对待少数民族群众的现象。检查组在肯定各窗口服务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所做的工作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11日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委局党组要求各单位要以强化执政能力为目标,以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狠抓落实为重点,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通过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委局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有新收获,工作上有新姿态,观念上有新突破,落实上有新举措,不断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6月20日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报道活动。

6月30日      为在北京奥运会这一举国企盼的盛会中,向全世界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国绚丽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各民族间的交流和友谊,北京奥组委决定组织我国56个民族男女演员代表参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闭幕式的表演。经我省认真组织选拔并报请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批准,确定土族演员张蕾(女)、哈占武;撒拉族演员韩蕾(女)、拜滨4人参加北京奥运会。届时,他们将分别代表我省独有民族土族、撒拉族与全国56个民族演员共同参加奥运会开、闭幕式的演出,向世界展示我省土族、撒拉族的风貌。

7月1日—4日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一行来我省就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国家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7月1日,省政府召开座谈会,向杨晶主任一行汇报了我省民族工作情况。7月2日至4日,调研检查组分赴海东地区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学校、村镇、寺院开展深入调研,慰问贫困户。杨晶强调: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要加快发展,就是要把国家的优惠政策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创业精神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加持久、更加健康。他希望循化县及新建村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为实现撒拉族自治县及新建村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7月4日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带领的调研组一行,在省长宋秀岩、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府秘书长高华等陪同下,到省民委检查指导工作,看望民委系统干部职工并合影留念。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汇报民委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杨晶主任、宋秀岩省长作重要讲话。

7月14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2008”这个主题,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为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营造良好的氛围。

7月22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贯彻马顺清副省长召开分管部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精神,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委局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各成员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序开展。省民委省宗教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7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学习动员、讨论调研、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7月25日—27日      2008年全省民族语文翻译学术研讨会在海北州西海镇召开,省垣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新闻、教学、科研单位和六州一地的领导及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参会论文40余篇。会上,青海民族译协会长戈明介绍了青海民族译协的工作,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同志作了讲话。

7月31日      省民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编辑的《青海民族语文工作》一书近日内部出版发行。该书收录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我省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文件、调研报告和领导讲话等,共分七部分,30余万字。《青海民族语文工作》是自1998年青海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部政策性文件汇编,也是省民委民语办自编印《汉藏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土族语言文化遗产的应用与保护项目”之后的又一个科研项目成果,该书的印发对我省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专家学者掌握和研究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供了方便,为基层学习、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提供了政策及法律依据。

8月1日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紧急部署应急备战状态下的维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维稳工作视频会议及当前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奥运期间应急备战状态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8月20日      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齐玉深入玉树州调研时强调,要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持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作为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抓紧抓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

8月26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举行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委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参加考试。考试范围主要是《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以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按照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工作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视为具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并颁发《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8月28日      全省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动员大会在格尔木市召开。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多杰热旦,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主任普日哇,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格尔木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多杰热旦,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分别就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做重要讲话。

9月1日      《海北藏族自治州概况》一书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这次新编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概况》是《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之一,是遵照国家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由海北州民族宗教局编修完成。

9月2日      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颁牌仪式在青海省博物馆隆重举行。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并讲话。他指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目前继闽南和徽州之后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黄南州这块金色的土地孕育并融合了汉、藏、土、回等13个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热贡文化。唐卡、雕塑、堆绣、藏戏等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价值。他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是一项新的尝试,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借鉴已命名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经验,通过理论和实践探索,探寻符合当地文化生态的科学保护方式和方法,做到科学规划、目标明确、稳步落实,要加强自然生态、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为科学保护文化生态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

9月9日      中国民族博物馆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在西宁市生物产业园正式揭牌。国家文物局、国家民委等部门的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省长吉狄马加和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金星华共同为中国民族博物馆分馆——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揭牌。

9月17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青海热贡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中心设在青海热贡艺术协会。鉴定中心的成立,对于规范热贡艺术品的市场经营行为,使热贡艺术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产业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打下了基础。

9月22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省民委省宗教局按照“按编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岗位设置工作。委局根据岗位设置,制定了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等级,顺利通过了省人事厅的审核。在此基础上,根据省人事厅批准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按照相应的岗位等级,与事业单位34名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成为全省500多家事业单位中率先完成此项工作的部门之一。

9月22日      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十四次成员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八协小组组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及八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三年来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今后的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八协小组副组长、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同志作总结讲话。按照八协小组《工作简则》的规定,20lO年的第十五次成员会议由青海省人民政府承办。

9月23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组织人员赴果洛州久治县白玉乡牧羊村开展赠送普法教材和法制宣讲活动。活动中,宣讲人员向白玉乡牧羊村赠送了《农牧民学法读本》214本、《宗教事务条例》》(汉藏文版)100本,宣传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审批登记办法》等民族宗教方面的11部法律法规,解答了农牧民群众在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民事纠纷、外出务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9月24日      海西州举办蒙藏文法律文书翻译培训班,全州近70名蒙藏语翻译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班为期3天,主要是为了解决全州农牧区普法翻译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术语翻译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州蒙藏文翻译人员翻译法律术语的水平,推动海西州农村牧区以及宗教寺院“五五”普法的开展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

9月26日      西宁市召开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建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03年以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人大办公厅等25个集体、张世辉等26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9月27日      省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组对省民委省宗教局“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委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文化堂同志向考核组作了汇报,委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0月10日      北京市民委主任申建军一行到青海省民委就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交流。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及有关处室人员参加座谈。

10月14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委局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普日哇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司法臣对《省民委省宗教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作了说明。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组长郭心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第四指导检查组成员、委局全体党员及10名特邀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文化堂同志主持会议。省民委省宗教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和整改落实阶段,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结束。

10月24日      随着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哈尔盖镇环仓秀麻村合闸通电,青海省最后一个村通电,青海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提前14个月竣工,全省48123户、22.14万农牧民用上了电。据了解,青海省“户户通电”工程于2006年7月开工建设,历时两年。通电受益的农牧民中,有90%以上是藏族、回族、蒙古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通电户数比原计划多出1199户,通电人口比原计划多出5517人。

10月28日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省民委省宗教局检查指导学习实践活动,并同副处级以上干部座谈。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普日哇同志汇报了委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多杰热旦同志听取汇报后指出,省民委省宗教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地推进,工作的内容、工作的重点、工作的要求切合实际,学习扎实,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1月8日      在全国民委主任西安片会上,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就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现场会等重点工作做了重要指示。青海省民委主任普日哇在会上作了青海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做的准备等工作汇报。国家民委党组成员陈改户等参加会议。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委主任,围绕民族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对国家民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11月10—11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研讨会。委局党组书记普日哇和党组成员、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成员、委局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研讨会。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副组长李洪发对研讨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这次研讨会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又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他要求委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收集的资料、征求的意见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整理,做好回头看和查缺补漏工作,并将第一阶段的总结及时完成上报,谋划好第二阶段的准备工作。

11月12—14日      为进一步提高格尔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城市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深入地推进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工作,中共格尔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全市城市民族工作培训班,该市行政、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副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参加培训。

11月14日      中共格尔木市委召开中心组民族宗教问题专题学习会,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应邀作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专题讲座,就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进行讲解。格尔木市委中心学习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会。

11月27日      海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玛多杰带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对省民委省宗教局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省民委省宗教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普日哇主持汇报会,副组长司法臣代表委局党组就委局认真履行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向考核组作了汇报。委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月3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出席会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组长郭心一及成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委局党组书记普日哇、党组成员司法臣、文化堂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作了发言,发言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查找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12月6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举办“古尔邦节”茶话会,省垣穆斯林同胞欢聚一堂,共庆佳节。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穆东升,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昂毛,省政协副主席马长庆及老同志喇秉礼、张玉林、马有功、韩生贵等出席茶话会。多杰热旦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穆斯林同胞致以节日的祝贺。

12月15日—19日      根据委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安排,省民委省宗教局lO个党支部先后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组织生活会。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支部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学习交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工作。委局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委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

12月17日      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后,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召开转段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着手调研,建章立制。

12月22日      青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隆重召开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阶段性总结表彰会议。全面总结全省前一阶段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表彰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主持会议。会上,80个先进集体、20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12月29日      省民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省民委主任普日哇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普日哇指出,全国民委主任会议是在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全面做好2009年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民族团结进步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摆在委局各级干部、各单位、各地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12月29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强卫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结束时的讲话及宋秀岩省长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上的讲话,并就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12月30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召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评议工作会议。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四指导检查组、省直机关党代会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及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委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形成情况,宣读了《委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并对《报告》进行了测评。会议由委局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臣同志主持。

 

2009

      1月12日      委局召开离退休老干部新春茶话会,委局副主任、副局长司法臣同志代表委局党组向多年来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们表示亲切问候,对他们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省民族宗教工作表示感谢,并诚挚地祝福老同志身体健康,给每位老同志带去了组织的关心和慰问。新年伊始,委局领导还看望慰问了离退休老干部,同时,委局还给居住在省外的离退休老干部汇去慰问金,使他们感受到了组织上的关心和照顾。

1月13日      省委书记强卫邀请参加“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座谈会,就如何“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这一主题,听取各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做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省政协主席白玛,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沈何,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昂毛,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仁青安杰、马志伟、马长庆等省领导,以及16位省人大民族宗教界代表和49位省政协民族宗教界委员参加座谈会。

1月14日      《青海省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规划,青海省藏区目前尚未实现定居的112592户游牧民将实现定居。玉树、果洛、海南、黄南、海北五个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藏区,共有牧户152859户、牧业人口716060人,截至2007年底,已实现定居的牧民为40267户、185959人,目前还有112592户、530101人未实现定居,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1月14日      青海藏族医药文化博物馆被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这座反映藏文化的专业博物馆今后不仅是青海省对外开放、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还是青藏地区重要的文化荟萃场所和4A级旅游景点,还担负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光荣使命。

1月15日      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西宁召开,副省长马顺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长普日哇作工作报告。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领导和省民委省宗教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州(地、市)、县(区)民宗局长、六州、互助县民语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民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委主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强卫在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2008年的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海南、海北、海东、格尔木、西宁市城东区民宗局、果洛州民语办负责人作大会交流发言。会议表彰2008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先进个人。省民委省宗教局与各州地市民宗局签订了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月16日      马顺清副省长在委局上报的《省民委省宗教局2008年度工作总结》上作了重要批示,对2008年省民委省宗教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省民宗委2008年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富有特色,在重点领域和方面大胆探索,有所突破和创新,干部队伍士气高,劲头足,干事创业氛围浓,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做出了应有贡献。希望再接再厉,更上台阶。”马顺清副省长的重要批示,使委局党组和全体干部深受鼓舞,大家表示,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2月9—10日      省民委省宗教局根据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对下乡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的20名干部进行了培训。省民委副主任司法臣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做好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工作做了讲话。

2月11日      全省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开展以来,格尔木市深入查找城市民族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拟定《格尔木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办法》,提出支持城市民族教育,解决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难的政策措施。

2月21日      省民委根据《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0条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委关于对贯彻执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意见》所确定的方法步骤,依法对省政府27个部门和西宁、海东、海北、黄南四个辖有自治县的州地市政府,2008年度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若干规定》、履行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的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2月11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后,青海省高度重视,省委宣传部和省民委及时向各州地市党委宣传、民族部门、省直机关各单位和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政治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全文转发了《提纲》,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据《提纲》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青海省民委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时传达学习,并在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上向全省各州、市、地及县区民族宗教局长进行了传达,要求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各处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中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全省各地民族工作部门也及时组织民族工作干部传达学习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

2月18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民委省宗教局抽调20名干部,组成10个下乡宣讲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全面开展宣讲工作,拉开了省民委省宗教局2009年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和开展维稳工作的序幕。省民委省宗教局高度重视这次宣讲工作,要求各宣讲组认真对待,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使宣讲和维稳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为做好宣讲工作和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月24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西宁举办省垣藏族同胞欢度藏历土牛新年茶话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仁青加,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副省长邓本太、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等领导出席茶话会。老同志格桑多杰、官却以及省直各单位的藏族领导、省垣藏族专家、学者、工商界代表人应邀参加茶话会。

3月2日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意见》,就全省中小学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民族宗教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做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安排。保证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月16—17日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教学实践基地在西宁市城东区挂牌。挂牌仪式上,青海省委党校和西宁市城东区表示,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重点从宗教管理与引导、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等八方面入手,携手打造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教学实践基地。17日,青海省委党校在校的州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全体学员来到城东区,进行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平安寺院建设等的教学与实践。

3月19日      青海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召开2009年青海省赴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干部培训会,对今年选派参加挂职锻炼的14名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从1990年起,青海省已先后选派290名干部挂职锻炼。

4月3日      省治省办副主任、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官玉林、省治省办专职副主任徐建锁等一行来省民宗委督导“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宗寿主持会议,委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我委作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4月10日      宋秀岩省长前往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检查指导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筹备情况。宋秀岩强调,海东地区和循化县要把观摩会筹备工作作为政府首要工作任务,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争分夺秒,全力推进,确保会议完满成功。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海东地区和循化县要从现在开始,把此事作为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4月11日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的首批(藏文)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翻译编辑工作,经过近5个月的努力,由青海师大民族师范学院、青海省教育厅民族教材编译处、青海民宗委组成的专家组完成了焊工、摩托车维修工和中式烹调师三个工种的初级5套、中级3套和高级2套共30套题目的翻译、编辑和审定工作。首批少数民族语言(藏文)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翻译编辑工作顺利通过部级审定,极大地方便了藏区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为他们脱贫致富、转移就业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填补了青海省乃至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空白。

4月11—16日      省民宗委为贯彻落实好省长宋秀岩在循化县检查指导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纶交流会筹备情况时的指示,省民宗委主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赴循化县督查,与循化县共同制定会议观摩路线、时间、内容示意图,实地察看观摩点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要求循化县抓紧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以赴做好现场会筹备工作。

4月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国家民委办公厅《民族工作简报》第22 期刊登的《青海藏区双语教育面临突出问题》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研究并解决双语教育面临的问题,改进这一工作。”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解决双语教育存在的问题,提高双语教育水平。目前省民宗委积极与省教育厅就落实批示精神进行协调,并征求民族语文工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的意见,为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作准备。

4月15日      青海民族学院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庆典隆重举行,以此为标志,青海民族大学在新起点上向建设国内特色、有影响的综合性民族大学迈进。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海建立最早的高校和全国建立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4月25日      为了切实落实贾庆林主席、强卫书记、宋秀岩省长的批示精神,研究并解决藏汉双语教育面临的问题,改进我省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的藏汉双语教育工作,省民委立即行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着手解决汉语学习工具书紧缺的问题。3、部署对自治地方主体民族语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4、参与制定工作方案。

5月8日      为加强全省民族小学的汉语教学,提高藏族小学生的汉语会话能力,省教育厅从2009年秋新学期起将青海省藏族小学《汉语会话》课列入地方必修课程计划。为确保2009年秋新学期《汉语会话》课程在全省藏族小学的开设和教材的正确使用,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汉语会语》课的开设和教材使用工作。

5月12日      由省民宗委、省体育局主办,海北州政府承办的青海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7月8日至11日在海北州西海镇举办。马顺清副省长率领省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赴西海镇检查第四届民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时,对海北州前期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自2005年海北州取得第四届民运会承办资格后,经过近四年的积极筹备,目前,第四届民运会基础设施、场馆等基本建成,并完成了项目确定、代表团报名等前期工作,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

5月26日      省民宗委副主任马文彪一行赴海北州海晏、刚察县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两县及乡镇、社区、寺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几年,两县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尤其是海晏县坚持做到“三抓三突出”,巩固了共同团结奋斗成果,增强了共同繁荣发展基础。

6月1日至4日      大通县民宗、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全县清真茶园、清真餐馆及清真牛羊肉销售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组积极宣讲《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认真核对清真标牌,并对清真食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存放等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3家餐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8家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餐馆、茶园责令取消“清真”标志,对40家符合规定但未办证的餐馆,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收回5块已更换法人的清真标牌。

6月4日      新组建的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举行挂牌仪式,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普日哇代表省民宗委党组致辞,省编办主任韩德荣和省政府副秘书长晁海军共同为省民宗委揭牌。挂牌仪式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司法臣主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省委、省政府在今年3月份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及省宗教事务局职责整合,组建了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及省宗教事务局牌子。

6月15—16日      国家民委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杜鹃一行在马顺清副省长和省民宗委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先后赴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考察调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联系点工作。杜鹃一行在循化县实地考察国家民委联点村循化县积石镇新建村,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查看了村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奶牛基地、核桃种植基地等,并与撒拉族群众进行了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继续发扬撒拉族群众敢闯敢干、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精神,尽早脱贫致富,过上富裕生活。同时,杜鹃一行看望慰问了循化县街子乡果什滩村的撒拉族贫困户,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在化隆县甘都镇杜鹃一行实地考察了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优质核桃种植项目区——东六村核桃基地。考察中,杜鹃组长对青海省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今后要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全力以赴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同时,要做好即将召开的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前期工作,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加快推动撒拉族聚居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6月19日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党组书记杨传堂在国家民委办公厅《民族工作简报》(2009年第50期)“青海立足省情、扎实部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文上批示:“青海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利、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扎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不断创新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有效举措,自1983年,连续26年以民族团结宣传月为平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这是全省各级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体现。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各级组织,向全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者,向强卫、秀岩同志表示感谢和学习!”省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杨晶、杨传堂同志的重要批示,大家纷纷表示,国家民委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的肯定,增强了我们的信心,鼓舞了我们的干劲,今后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使我省民族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6月19日      为改善游牧民居住条件,海北州将利用5年时间投资51027万元,为6990户3.56万游牧民修建定居房。今年完成2100户游牧民定居房建设任务,总投资为9560.67万元,共12.6万平方米。海北州实施游牧民定居房建设,对于发挥产业联动效应,有效增加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繁荣发展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6月19日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回族宴席曲”传习所在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门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民间传承步入政府管理的规范化轨道。这对于进一步挖掘整理和传承“回族宴席曲”等回族优秀民间文化,发展壮大地方民族文化产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08年,门源县“回族宴席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该县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搜集整理谱曲并出版发行了100余首的《婚曲喜庆宴席曲》一书。

6月24日      由国家民委组织实施的2008年度全国民委系统调研报告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我委上报的9篇调研报告中,3篇获得二等奖,分别是《涉藏舆论宣传中藏语媒体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中心完玛冷智撰稿)、《3•14事件前后青海涉藏维稳的形势、特点及思考》(李巷秀、完玛冷智负责完成)、《青海省少数民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经济处扎西本负责完成)。

6月30日      省民宗委在西宁举行《青海省志•民族志》首发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马长庆等领导出席首发仪式。首发仪式由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主持,副省长马顺清致辞,《青海省志•民族志》编委会的同志介绍了编志情况。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志编委会、省人大民委、省政协民宗委、省垣有关院校、新闻单位领导及《青海省志•民族志》编委会成员和编修人员参加首发仪式。昂毛、马顺清、马长庆等领导为《青海省志•民族志》发行剪彩,并向编修工作人员赠书。《青海省志•民族志》是《青海省志》中最具青海特色的专业志书之一,它的编写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志稿于2007年7月3日省志编委会通过终审,批准出版。2008年12月,由北京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该志共分9章69节,计55万字,图表19张,照片256幅,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我省汉、藏、回、土、撒拉、蒙古、哈萨克等七个世居民族的人口源流、政治生活、生产活动、教育体育、科技卫生、文学艺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介绍了历史上曾活动在我省的羌、月氏、鲜卑等古代民族的部落活动和政治、经济、文化情况,介绍了我省民族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填补了我省历史上没有专门记述民族和民族问题志书的空白。

7月3日      撒拉族是青海唯一的人口较少民族,我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主要分布在循化撒拉族自治县7个乡(镇)90个行政村,化隆回族自治县4个乡(镇)22个行政村,乌兰县1个乡(镇)1个行政村。共涉及3个县、12个乡(镇)、113个行政村,人口98753人。2005年以来,为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加快发展,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切实改善民生,使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走上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轨道,扶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科学规划,认真落实党的扶持政策,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二是统筹安排,加大扶持力度,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三是因地制宜,调整结构,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四是加强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劳务经济成效明显。

7月5日      由省人民政府主办,海北州人民政府、省民宗委、省体育局共同承办的第四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海北州西海镇隆重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政协主席白玛,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曲青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副省长马顺清,省政协副主席李忠保,国家民委、公安部及省、州有关负责同志及嘉宾出席开幕式。国家体育总局发来贺电。省委书记强卫宣布本届民运会开幕,副省长马顺清致辞。本届民运会有来自全省6个自治州、西宁市、互助县、循化县及省军区等13个代表团参赛,其中运动员640余名,裁判员、赛事工作人员达到了近400名。这是我省历史上参赛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少数民族体育盛会。本届民运会共设立马上项目、摔跤、押加、举沙袋、民族式射箭、赛牦牛、拔河、武术、篮球9个竞赛项目和轮子秋、婚俗、马术、骑马打火枪、藏戏6个表演项目,竞赛项目较上届增加了3大项6小项。表演项目较上届增加了2项。运动会期间,省民宗委、省体育局还将表彰奖励“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7月10日      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西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青海省委书记强卫、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青海省省长宋秀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福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上海、西藏、内蒙古、宁夏等省市区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主持,青海省委书记强卫致辞。来自25个国家部委、12个省市区的16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国家民委、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扶贫办和部分省(区、市)政府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将赴循化撤拉族自治县进行实地考察。

7月11日      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前往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观摩考察。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青海省委副书记骆惠宁,青海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青海省副省长马顺清及内蒙古等11个省、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观摩。与会代表先后考察观摩了忠华核桃园、伊佳民族用品有限公司、积石镇新建村、撒拉族民俗博物馆。与会代表还前往文都乡,参观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十世班禅大师故居。

7月12日      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西宁胜利闭幕。本次会议是继2005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这项工作、开好本次会议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贾庆林主席也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本次会议由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和我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所在的10个省(自治区)及上海市的政府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25个国家部委、12个省区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时,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在深化学习、统一思想上下功夫;二是要在扩大宣传、广泛动员上下功夫;三是要在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四是要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功夫;五是要在加强调研、制定规划上下功夫。作为承办单位的国家民委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专门成立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体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国家民委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海东地区、循化县政府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7月14日      省民宗委在西宁宾馆举行国家民委、青海省政府向我省基层民宗局配发工作用车仪式。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多杰为发车仪式剪彩。省民宗委副主任司法臣主持发车仪式,省民宗委副主任文化堂、张宗寿、马文彪出席。青海金岛汽车销售公司董事长邵新贵应邀参加。马顺清副省长和多杰同志向基层民宗局代表授赠了车钥匙。普日哇主任作了讲话。出席发车仪式的还有我省39个基层民宗局局长、省民宗委全体干部。

7月16日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省民宗委作为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近日,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口过百万。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它不仅是食品安全工作,更是事关民族工作的大事。省民宗委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律实施的重要意义,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清真食品的食品安全。一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二要把好清真食品的安全关;三要协助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7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日,经基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推荐,省民宗委审核,认定88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双语法制辅导员。自此,省民宗委建立了青海省民族宗教工作双语法制辅导员队伍。建立民族宗教工作双语法制辅导员队伍,是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效果,逐步完善符合多民族、多宗教省情特点、有利于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它将使宣教工作更加符合受众特点,宣教效果进一步增强,对提高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促进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7月16日      省民宗委对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二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07〕173号);三要加大市场巡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者;四要尽快完善清真食品监制机制;五要妥善处置因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掌握信息情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7月16日      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与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协调会,两县就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维护社会稳定、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管理等工作交流了做法和经验,并达成四项共识:一是促进共创共建活动纵深发展。、二是加强经济交流与合作。三是重视民族教育,做到资源共享。四是加强两县民间交流。

7月28日      公民变更民族成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做好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有关工作,近日,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三部门转发了《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族、公安、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7月28日      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民族报和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等单位主办的教育与宗教慈善暨第三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在西宁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宗教学界、教育界、慈善界的专家和相关人士等300余人参加论坛。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省政协副主席马长庆出席论坛开幕式。来自全国部分高校专家和学者,就宗教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理念和实践模式、宗教与教育公益事业的基本理论,中外宗教界参与教育事业的历史经验,当代伊斯兰教的宗教公益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宗教界参与教育事业的经验,宗教公益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等论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7月29日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广泛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对此,省委书记强卫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所开展的教育、医疗救助和扶贫济困活动都很有意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民间慈善公益社团的作用,是我们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可缺少的,望救助会的同志继续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更大贡献。”截止目前,该救助会捐赠物资近60万元发放给边远山区的3000户贫困家庭,迄今累计募集发放各类救济金及物资达329万元;与医院合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减免医疗费40余万元;资助大学生、研究生769名,中、小学生731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和赞誉。

7月29日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因地制宜、立足特色,提出“旅游活县”战略。近年来,共累计投入8000多万元开发旅游资源,积极打造“黄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带”与“黄河上游流动的风情走廊”特色旅游品牌。目前,全县已形成了以黄河游览为主轴,文都—岗察景观走廊、道帏景观走廊,县城撒拉族民族文化游览区、孟达森林生态游览区、公伯峡水上生态游览区和一条从九寨沟—夏河拉卜楞寺—撒拉族绿色家园—热贡艺术之乡—坎布拉国家森林公园的黄金旅游线路。去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2.3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亿元以上。

7月31日      省委办公厅转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知》,对8月份将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省民族关系发展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全省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通知》要求,宣传教育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到位。二是落实中央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要到位。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要到位。四是加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和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要到位。强调宣传活动方式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把舆论宣传与树立典型结合起来。二是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与送温暖、走访慰问群众结合起来。三要把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与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结合起来。

8月4日      全省第四次少数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总结全省民族语文暨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分析新时期新阶段民族语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作工作报告。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宗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各州地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州地市及相关县语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8月7日      8月份以来,果洛州委各部门、州直各单位、省驻州各单位、果洛军分区、武警果洛支队,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族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8月8日      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刘万庆一行3人到青海省民宗委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听取汇报后,刘万庆司长对青海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10日      海西州和果洛州集中翻译交通标志牌为少数民族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海西州和果洛州在去年海南藏族自治州集中翻译规范境内交通标志的基础上,今年7月集中翻译规范了国道315线德令哈至大柴旦公路、国道215线当金山至大柴旦公路和S101线贵德至大武段公路的藏、蒙文标志牌。交通标志的翻译规范,有效地发挥了少数民族语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少数民族群众出行经商、进城办事、观光旅游、看病就医等提供了便利,得到了各族干部群众的赞同和好评。

8月13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系统统计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系统功能和作用,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管理,11日至12日, 省民宗委举办了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6个自治州、7自治县和包括有民族乡镇的县民宗局的21名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

8月13日      省民宗委副主任马文彪带领省民宗委有关处室人员赴综治成员单位联系点果洛州久治县检查综合治理工作。马文彪同志在听取久治县工作汇报后,对久治县近年来综合治理工作予以了肯定。

8月19日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举行2009年度教育救助金发放仪式,给86名家庭贫困的回族、撒拉族在校大学生发放86000元现金进行资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完成大学学业。

8月21日      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赴果洛州久治县,对该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综合治理、村党组织联点帮扶以及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普日哇一行通过与县委领导班子交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并对久治县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8月22日      青海土族爱心救助会在西宁成立,救助会按照省民宗委和省民政厅的要求,选举产生了救助会领导机构。当日,救助会为16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资助44000元,以解决他们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

8月24日      湟源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及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中,以开展“九个一”活动为载体,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内容。举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成就展活动;开展一次有计划有组织朝觐宣传活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开展一次树典型、促和谐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举办一次专题辅导讲座;开辟一期宣传专栏;开展一次知识竞答活动。

8月24日      7月份,黄南州开展了以“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促黄南州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此次宣传月活动参与人数多,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宣传月活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有力的巩固和发展,为黄南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8月25至28日      省政府督查室、省民宗委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就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分别对工业企业、长途汽车站、出租车行业、城市公交行业、火车站、基层派出所、学校、商店、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医院、宾馆、旅游景点、市场、飞机场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成绩的省红十字医院、青海师范大学、西宁火车站等单位进行了表扬,对省图书馆、一五一旅游景点等部分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等单位就如何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9月2日      近年来,青海红十字医院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医患关系,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患者提供优质、优惠、优先服务,真正把关怀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命健康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受到少数民族患者的广泛好评。

9月2日      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办发34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就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省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全省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中办发[2009]34号文件的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深化宣传教育活动。

9月2日至6日      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宗寿带领检查组赴海西州格尔木市对城市民族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格尔木市城市民族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格尔木市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从检查情况看,格尔木市高度重视城市民族试点工作,做了大量细致和艰辛的工作,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9月8日      海北州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州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谋发展,从未出现过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民族纠纷,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城乡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重视培植典型,加强示范带动;注重载体建设,丰富创建内容;抓住重点环节,分类指导工作。

9月8日      大通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中体现“五个突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二是突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突出深化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四是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五是突出解决民生问题。

9月8日      黄南州同仁县与贵德县、夏河县、循化县、尖扎县、泽库县等邻近兄弟县共同携手,开展“广结友好,共建和谐”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活动。一是搭建解决矛盾纠纷隐患平台。二是搭建共创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平台。三是搭建定期互通信息平台。

9月18日      副省长马顺清在青海大学为省属高校师生作了题为“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担起中华复兴的历史责任”的报告。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及省属高等院校负责同志和高校师生代表近千人聆听了报告会。马顺清同志的报告逻辑严谨,由史入今,联系国内外的实际,观点鲜明,内涵丰富;报告既有政策层面的总体把握,又有操作层面的深刻解读,既有文史知识的归纳与提炼,又有典故事例的具体剖析,体现了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对于广大高校师生正确把握省情,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9月24日      省民宗委印发了《省民宗委关于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省民宗委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试行)》两个制度性文件。

9月24日      省民宗委举办了“建国60周年——青海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图片展”。展览分领导关怀篇、精神文明篇、经济社会发展篇、城乡建设篇、文化发展篇、民俗旅游篇六个方面,共计89张图片。展览以丰富的资料、生动的形式、主题鲜明,充分展示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我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9月27日,省民宗委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主任普日哇同志传达了省维稳指挥部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强卫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国庆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9月29日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温家宝同志主持,党和国家领导人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大会。大会对全国739个模范集体、749个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我省大通县委等 18个模范集体和德才加等20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大通县委书记洪涛等6个模范集体代表和汪江川等7名模范个人代表进京参会。

10月4日和5日      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召集有关人员,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主要精神,并结合青海工作实际,解读胡锦涛总书记、回良玉副总理和杜青林副主席的讲话精神。

10月9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汇报。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省委常委仁青加、穆东升、曲青山、沈何、王建军、李鹏新、徐福顺、多杰热旦、齐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副省长马顺清参加了会议。省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作了汇报。

10月16日      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专程前往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就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考察调研。在省民宗委有关处室和尖扎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普日哇先后深入尖扎县阿哇寺、赛康寺、昂拉乡尖巴囊村、昂拉千户庄园和二世嘉木样•久美旺波故居等,实地察看了石刻珍贵古籍—阿坝石刻千佛像、少数民族村寨、民族特色建筑和古代民居等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10月16日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在《要情》(第192期)“青海省在各地中小学中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上批示:我完全赞成传堂同志意见。请办公厅在年底前对相关省民族工作、民委工作,以我和传堂名义,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写信汇报,并对他们的支持、重视表示感谢。国家民委党组书记杨传堂10月15日在该文上批示:请杨晶同志阅。青海省在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方案科学、任务明确、措施扎实、督促有力,这是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坚持不懈地长期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基础性工作,努力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

10月23日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出席并作讲话。副省长马顺清主持会议。会上,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传达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和省委常委会精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向受国务院表彰的3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发了奖牌。省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成员,各州地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及我省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出席会议。

10月26日      青海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紧密结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对今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四项针对性措施。一是把创建活动放在更加的突出位置,不断增强影响力。二是深化群众性的创建活动,打牢群众的思想基础。三是细化创建系列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四是完善创建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10月26日      根据省委部署,省民宗委结合工作实际,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一是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自觉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10月28日      黄南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局举办了全州第六次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来自全州各乡(镇)分管领导、州县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共7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结合黄南州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实际,阐述了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黄南州寺院社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宗教工作领域立法的重要性、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等方面作了讲解。

10月30日      省、地区和县、乡有关部门在平安县召开协调会议,对在郭尔中心小学建设双语教学监测有关事项进行前期衔接和协调。至此,我省拟建的第一个藏汉双语教学监测点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省民宗委、省教育厅有关处室、海东地区和平安县教育局、民宗局负责人、乡政府及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11月中旬将举行监测点挂牌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双语教学监测项目。

11月3日      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一行赴西宁市调研城市民族工作,并与西宁市民委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11月3日      省朝觐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州、地、市和重点县宗教部门负责人,2009年我省朝觐团分团长、伊麻目、随队医生和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部署我省朝觐团在境外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11月4日      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首期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青海是藏族主要聚居区之一,全省有六个藏族自治州,面积占全省的96%。长期以来,能够熟练掌握汉藏双语的法官严重短缺,制约着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正常发挥。

11月11日,省民宗委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3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在我省务工经商的新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

11月16日      省民宗委召开理论务虚会议,重点查找、讨论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委各主任、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认真分析、讨论,查找出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12个新情况、新问题。

11月17日      从今年8月份开始,我省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在全省各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着力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发展,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宣传实效。二是借助媒体,营造宣传氛围。三是借助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四是借助培训,提升宣传教育理念。五是防患未然,排查矛盾纠纷。

11月17日      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当代藏语小说译选集》,受到各民族读者的广泛好评,有的民族院校将其列为藏汉翻译教学的辅助读物,近期获得青海省人民政府第六届(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艺创作奖,也是唯一一个获得该奖项的译著类作品。该选集由我省青年翻译家达洛和完玛冷智主编,是第一部当代藏族小说翻译为汉文出版的藏族本土文学作品集,收入约30位藏文作家的41篇小说,汇集了班觉、端智嘉、扎西班旦、德本加、次仁顿珠等藏语小说界重要人物和实力派优秀母语作家的代表作品,由耿予方、周季文、陈庆英、次多等藏、汉各族翻译家联手推出。

11月18日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杰热旦在《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总结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随着市场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格尔木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主线,以城市少数民族的服务与管理为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试点工作中,格尔木市调查摸清了城市少数民族的现状和存在的基本问题,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着力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制定出台了民族教育、语言文字、丧葬习俗等方面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城市民族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探索和积累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城市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网络体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着力改善少数民族民生,完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服务等。总体上看,试点工作有特点、有亮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在此,向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及各族干部群众表示感谢!希望格尔木市委、市政府以试点工作总结为新的起点,不断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断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发展。请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研究新形势下我省城镇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把握做好城镇民族工作的规律,提出做好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全省城镇民族工作。”

11月18日      根据国家民委要求,省民宗委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33号文件提出工作建议:一是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二是要将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1月18日      湟中县在西宁卫校举办了“从7•5事件看新疆问题”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校园”专题讲座。听取讲座后,与会青少年学生纷纷表示,要勤奋学习,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坚决同破坏民族团结、反对祖国分裂的行为作斗争,努力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贡献。

11月20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意见》提出:一是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影响力。二是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打牢群众的思想基础。三是细化创建系列活动,注重实际效果。四是完善创建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11月25日,全省城市民族试点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在格尔木市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格尔木市城市民族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表彰奖励了在城市民族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武玉嶂传达了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在格尔木市城市民族工作试点总结上的重要批示。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民宗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各州地市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及海西州委、格尔木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荣获城市民族试点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各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还深入格尔木市昆仑路街道办事处、市民族服务中心、河西街道办事处、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金峰路街道金南社区进行了现场观摩。

11月26日      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胜利宾馆举行“古尔邦”节茶话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昂毛,副省长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马长庆及老同志喇秉礼、张玉林、韩生贵和省恒各部门、单位、西宁市政府的回族、撒拉族领导同志,有关专家学者、企业界、宗教界代表人士出席。

11月30日      9月初以来,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向海南州贵德县、甘肃省夏河县、海东地区循化县、黄南州尖扎县、泽库县等邻近兄弟县发出倡议,开展“广结友好,共建和谐”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活动。此次共建活动从维护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友好、团结、客观、公正、互谅、互助”为原则,以“搁置争议、协商争端、定期互访、互通信息、维护稳定、共同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强在经济、技术、文化、旅游、贸易、人才、扶贫、宗教等方面的协作,对进一步增进同仁县与周边县的友谊,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2月2日      省民宗委今年7月建立了青海省民族宗教工作双语法制辅导员队伍,认定88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双语法制辅导员,在全省各地开展双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效果。

12月3日      我省首个藏汉双语教学监测点在平安县巴藏沟乡郭尔藏族中心小学挂牌。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出席挂牌仪式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才让太、海东行署副专员曹生渊以及省、地区、县民族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挂牌仪式。省民宗委近期解决20台电脑,建立学校局域网,改善教学手段和条件。

12月3日      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组来省民宗委对2009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12月4日      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近日,省民宗委制定了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12月10日      今年,省民宗委会同省财政厅申报民贸民品贴息项目12个,涉及资金50985.69万元,申请贴息额2055.66万元。补助资金项目5个,资金1280万元。落实优惠利率企业4家,资金84万元。

12月16日      近年来,青海省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在格尔木市开展了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对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思路、方法和措施进行研究探索,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摸清了城市少数民族现状和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增强了城市的包容性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融入能力。四是推动了民族工作进社区,夯实了民族工作基层基础。五是探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六是健全和完善了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12月17日,全国(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八协”)青海成员协调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全国(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十五次成员会议筹备方案。

12月21日,尖扎、化隆两县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第八次联席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相互通报和交流了一年来两县经济运行情况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情况,对下一步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工作提出了建议。

12月24日      西宁民委从八个方面对城市民族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开展好一项调研活动。二是设立服务机构。三是设立宣传牌。四是开展集中宣传。五是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六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化解活动。七是建立与少数民族的沟通机制。八是健全和完善一个机制。

12月25日      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第16考核组周慧组长一行四人到省民宗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省民宗委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考核大会。经考核,考核组对我委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2月26日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副省长马顺清在省政府副秘书长晁海军、省民宗委主任普日哇、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的陪同下,代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班子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长宋秀岩专程赴北京阿沛·阿旺晋美副主席家中吊唁。并按藏族传统习惯,致送锦缎、藏茶和慰问金,向阿沛·阿旺晋美副主席遗像敬献哈达,并与家人一一握手慰问。

12月28日      近年来,黄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机制在维护毗邻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黄南州先后与多个地区签订了友好协议,各项友好协议得到有效落实。近日,尖扎、化隆两县成功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第八次联席会议,河南、泽库两县签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友好县暨行政边际地区综合协作与创建平安边界协议。


海南州“民族团结+”双促双推模式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宗教局
《青海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出台
    经第六届青海省少数民族古籍评审委员会全体会民族宗教局
藏语术语公报 2021年第1期(总第67期)
藏语术语公报PDF格式 下载请点击: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
6月1日,省民宗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为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民族宗教局
西宁市组织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成员赴井冈山举办红色教育培训班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宗教界“感恩奋进、铸牢中华民族共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关于拟命名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评审命民族宗教局
我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特色发展民族宗教局
王建军:从党史中感受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解历史才能看得远,民族宗教局
化隆举办红歌进景区活动
  5月21日,2021青海文化旅游节化隆分会场,民族宗教局
玛多全面复课
      5月24日上午,民族宗教局
通往果洛震区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部抢通
  5月24日5时10分,经过42小时不懈奋战,民族宗教局
杂多县萨呼腾水库建设项目暨重点项目全面开复工
 5月15日,杂多县萨呼腾水库建设项目开工典礼暨2021年重点项目集中开复工仪式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新城区吉乃沟举行。此次杂多县开复工项目累计49个项目,总投资达16.民族宗教局
玉树:文旅强市 打出发展组合拳
 着力完善服务配套设施,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人气。民族宗教局
青海实现涉藏地区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
    记者6日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民族宗教局
测试测试测试测试
 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民族宗教局
我省将发布六集民族团结主题动画片
近日我省将发布6集民族团结动画片,民族宗教局
海北州考察组赴广西贵州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为学习借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民族宗教局
2020年度果洛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秀单位公布
果洛州税务局榜上有名 2020年度果洛州民族民族宗教局
青海省委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
省委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 信长星多杰热旦民族宗教局
在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彰显政协作为
乘势而上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民族宗教局
教育援青十周年工作会议召开
教育援青十周年工作会议召开 信长星孙尧出席并民族宗教局
​玛沁号召党员干部学“标杆”
 4月21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举办向多旦、官却民族宗教局
我省在全省藏传佛教界开展“教风建设年”活动
   为认真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涉藏民族宗教局
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观摩推进会召开
4月9日,西宁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观摩推进会,民族宗教局
省道协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4月14日,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省体育局积极推进第七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保扎西常委、杨逢春副省长对办好第七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进寺院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自然资源博物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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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省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会,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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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省基督教“两会”召开五届三次常务委员会议,民族宗教局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2021年以来,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以教育救助为主,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制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实走深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中共青海民族宗教局
​追寻果洛和平解放的那些往事
来到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的果洛和平解放纪念碑红色教育基地时,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广袤的草原上高高飘扬,耸立在眼前的果洛和平解放纪念碑静默庄严,正面刻有汉藏两种文字的“果洛和平解放纪念碑”字样。纪念碑高8.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扎实推进“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力,推动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化,民族宗教局
​信长星在海东市调研重点项目开复工和产业发展
信长星在海东市调研重点项目开复工和产业发展时强调 民族宗教局
省民宗委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为扎实推进省民宗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3月30日,民族宗教局
果洛州扎实开展3月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
3月份以来,果洛州结合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宣讲活动,民族宗教局
省政府中央巡视反馈有关意见整改调度推进会召开
省政府中央巡视反馈有关意见整改调度推进会召开 民族宗教局
兴海县:技能培训巩固藏乡脱贫攻坚成果
3月30日,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就业局的帮助下,民族宗教局
玉树州:奋力谱写 “两个越来越好”新篇章
玉树:奋力谱写 “两个越来越好”新篇章 深入民族宗教局
果洛州进行气象知识科普
3月23日是第61个世界气象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民族宗教局
青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王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