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安全生产改革接受国家督查

21.12.2017  13:48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20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张本清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查组,对海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海东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了海东市安全生产领域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出台以来,海东市把贯彻落实作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新契机,紧扣依法治安和改革发展两个关键,在深入宣传贯彻、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的同时,及时出台《实施意见》,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紧扣海东市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和标准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守“红线”、深入学习宣贯,制定《实施细则》、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目标考核、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水平、树立底线思维,构建预防机制、健全地方法规,推进依法治安、严格行政执法,突出专项整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等八个方面贯彻落实,改革任务有序全面推进。

  近年来,海东市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推进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安,确保了海东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在2016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海东获“先进地区”称号,2017年乐都区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同时,连续15年保持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省安委会考核范围内,连续15年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事故。2017年,海东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2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9起,下降14.5%。

  汇报后督查组对海东贯彻《意见》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亮点给予了肯定,希望我市牢牢把握改革机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狠抓工作落实,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以改革创新筑牢安全生产根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督查还将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