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2.2017  17:37

  青海新闻网讯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认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调研,科学指定方案,按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该院认真执行省上制定的标准程序,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控制比例,按照39%、46%和15%配置,以员额制法官选任工作为重点,坚持自愿选择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分批分次推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人员定岗,确定职称等级,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控制比例进行选任,考虑民族地区特点,保证双语人员数量。改革中,海西法院制定《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等四项制度,逐步开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优化审判委员会组成机制。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提升服务基层能力
    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司法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宝贵经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历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海东目前共有派出法庭26个,占全省62个法庭的41.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