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念农强调:税企双方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

20.12.2017  20:24

12月19日,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念农,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顺一行,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就环保税开征准备情况进行调研,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赵念农一行听取了西钢集团董事长杨忠关于公司经营效益、上缴税费及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赵念农对西钢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国家军工生产,保家卫国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赞赏。他指出,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即将开征,从西钢集团领导到普通员工对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时间、征收标准、征收范围等情况的了解和掌握,说明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宣传学习培训,我们是做到家了,是不是做到位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环境保护税是一个新的税种,技术含量高,不同于地税局所管的其他税种,开征以后,肯定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征收管理有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环境保护税是按季申报,税企有3个月的磨合期,税企两家要把问题提出来,在征纳过程当中不断加以规范完善,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

赵念农强调,推进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作为共和国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理应走在前列,为整个社会、为其他企业做出表率。对国有企业既要严格要求,还要倍加呵护,是地税部门和企业共同的责任。希望在税企的共同努力下,把国有企业的表率作用、带动作用、榜样作用、示范作用深入推进,这对税企都是一种考验,税企两家要把准备工作做扎实,为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赵念农局长一行深入厂史展览馆、水处理中心、小棒厂、污染物排放口等场所,实地调研公司成长历程、水污染处理、污染物排放等,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情况。

省地税局相关处室、西宁市地税局负责人一同参加了调研。

 

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 税企共议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厅协同配合,精心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