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多举措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9.04.2019  21:51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以来,果洛州各地、各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行运用,着力从保障各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尊重民俗民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才队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新规定、新要求,扎实推动《条例》在全州范围内贯彻落实。

一、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学习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各类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多视角、多领域、全方位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针对性,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基础。坚持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本州实际相结合,制定一系列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加强民族地方性法规建设,形成了符合州情的民族政策和法规体系,为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不断强化执行运用,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抓手,有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各地各部门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