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税举办环境保护税培训班

15.12.2017  17:19

  12月9日,青海地税联合江苏地税在南京税务干部培训学校组织举办环境保护税业务培训班,培训期为8天。青海地税系统70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组织交流研讨,学习借鉴江苏省同行的先进经验,为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奠定基础。

  培训安排十九大精神解读及党风廉政教育、《环保税法》及实施条例(送审稿)、排污费计算及监测办法、环保税表证单书填报与示例、交流研讨等课程内容。培训学校邀请青海省环保厅贾文平老师莅临授课。

  江苏省地税局南京税务干部培训学校万利明副校长介绍了江苏省情、南京市情、培训课程安排及师资力量。省局税政管理处李国胜副处长受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顺委托对本次培训提出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 要求全体学员联系青海地税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思考新时代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提升对环境保护税开征的认识,未雨绸缪,砥砺奋进,做好思想和行动准备。

  二是要有效破解环保税征收工作难点。 环保税对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100多种污染物排放征收,且每种污染物设置的污染当量值和计算方法并不相同,部门协作环节多、紧密度高,征管外部依赖大,给地税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参训学员要针对环保税所具有独特的技术规范和征管协作特点,充分预估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敢于正视困难,抓问题,抓进度,抓落实,努力构建“组织网”、织牢“学习网”、加固“联系网”、拉好“宣传网”,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切实增强培训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培训期间,每一位学员要放下事务专心学,端正态度认真学,加强交流虚心学。熟练掌握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征税对象、四类污染物的计算方法和顺序、减免类型、计量方法等全新的业务知识,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 税企共议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征收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厅协同配合,精心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