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明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2013年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事业发展最快、势头最好、成效最明显的五年。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努力推动“四个转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贡献。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317162件,办结30899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7.43%和74.55%,年均增速达11.56%。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86793件,办结78505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107.24%和95.48%。
一、坚持依法履职,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055件,比前五年上升37.68%,判处罪犯23155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煽动、蛊惑、组织自焚的犯罪分子,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审结杀人、伤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犯罪案件11737件1799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463人,占罪犯总人数的10.81%。 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59件844人,其中原为厅级以上干部的5人,县处级干部20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西宁中院依法审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案。依法审判贪污征地补偿款、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加强司法人权保障。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治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判处缓刑7269人,免予刑罚317人,对6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格刑罚执行。 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切实解决“有权人” “有钱人”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海北中院远程审理门源监狱提请的减刑案件,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与有关单位合力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促进平安青海建设。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77561件,比前五年上升81.79%,标的额998.88亿元。 依法保护产权。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慎用强制措施,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 保障民事权益。 审结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等案件23245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039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等案件61135件,维护家庭和睦。2017年,西宁法院审结涉军案件24件,保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 规范市场秩序。 审结商事纠纷案件57317件,倡导诚实信用。审结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4840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审结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4806件,保障购房户合法权益。审结企业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816件,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 服务绿色发展。 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065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在玉树市法院设立三江源法庭,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中华水塔”,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玉树法院依法审结的猎杀藏羚羊、马麝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入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90件。实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283件,是前五年的2倍;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5件,同比上升96.43%,决定赔偿1824.29万元,是前五年的9倍。 严格依法审理。 审结征地、拆迁等资源类、城建类案件764件,占33.46%。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476件,败诉率20.84%,同比上升4.78%。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82件,同比上升82.28%。 完善审判机制。 落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辖,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 拓展审判职能。 连续9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公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二、坚持攻坚克难,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收获新进展。执结案件59653件,标的金额228.24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94.79%和411.17%,执行到位率61.2%,同比上升8.11个百分点。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在省委高度重视下,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成立了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经形成,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与相关单位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方位拓展联合信用惩戒范围,多层面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在生活消费、金融借贷、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进行全面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利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621名,仅2017年就迫使850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标的9956.08万元。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开展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高原意志”执行攻坚等专项活动,执结案件13933件,占全部执行案件数的84.01%。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53433件(次),拘留、罚款1847人。对1428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048名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定义务,执结案件6212件。果洛法院提前3个月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85%以上的工作目标。
创新执行手段。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寻银行开户信息107.7万条,网上冻结存款5.3亿元。建成全省三级法院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大力推行“透明化、高效率、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标的物359件,成交49件,成交金额5419.65万元,溢价率达18.0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3.93万元,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三、坚持先试先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国字号”改革落地见效,综合配套改革同步跟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初步建成。 科学确定员额总数,严格员额法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突出办案能力和业绩考核,优先确保双语法官入额。先后三批次从1309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110名员额法官,占编制总数的34.6%。完成司法辅助人员选配工作,启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形成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配置到审判一线人员比例达85%以上。
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力清单,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改革审判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吸收2名一线优秀法官进入审委会。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长人均办案分别达到法官人均办案量的34%和94.68%。海东法院通过数字法院系统实现院庭长办案情况一键提取、动态监控,基本杜绝院领导不办案、“挂名办案”现象。
司法职业保障不断完善。 完成入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套改,兑现单独职务序列工资,落实法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机制。建立新型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制度,科学评价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业绩。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审理记录通报制度,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干扰办案。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
人财物省级统管基本实现。 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省以下法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实行法院编制省级统一管理,建立法院人员单独招录机制,全省法院经费、固定资产、人员工资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更加有利于公正司法的新型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综合配套改革同步推进。 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到100%。探索常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动员社会力量稳定婚姻家庭关系。海南法院引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机制,收到良好效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3720件,占80.94%。推行小额速裁模式,快审快结简易民商事案件1109件。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审结案件1222件,平均审理期限8.1天,上诉的仅占0.28%。
四、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法院信息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主动拥抱现代科技,青海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在智慧法院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完成法院工作网络化。 实施“天平工程”,建成“一库、两中心、三平台”和青海法院专有云平台,法院专网、移动专网、外部专网、互联网、涉密内网全连通、全覆盖,实现网上办案、办公,为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网上诉讼服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便捷的手机端沟通平台。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电子档案一级专网调阅、司法统计并轨、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试点任务。
推动审判执行智能化。 建成汇聚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司法人事管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的司法审判资源库,为各项工作提供全方位大数据支持。建成318个科技法庭,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庭审语音智能识别、庭审规范智能巡查等系统建设,运用人工智能辅助法官裁判案件。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平台,对全省法院审判态势进行实时分析。
实现司法运行阳光化。 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321万余条、公开案件21.4万余件,直播庭审12395场,公布裁判文书16.5万份。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以来,召开新闻发布会38次。青海法院网点击浏览量在全国高级法院中位居前列,发稿量列第3位。全省法院全部入驻“人民日报”、“今日头条”、凤凰网“一点资讯”等移动新闻客户端。
五、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监督指导力度和物质装备投入,筑牢司法审判工作根基,在司法为民上作出新成绩。
夯实基层基础。 协调落实基层人员编制、法庭设置、经费保障和职级待遇问题,选调和录用389名人员充实基层。五年来,基层法院办案数占全省法院案件总量的81.61%,比前五年上升2.41个百分点。其中88个人民法庭办案数同比上升77.64%,占基层法院案件数的23.69%,大多数案情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在群众家门口得到解决。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全省88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基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30543件,参审率为62.28%。
全力推进“两庭”建设。 投入资金16.05亿元,新建、改建审判法庭44个、人民法庭82个,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实现64个人民法庭与所在法院的网络互连,完成人民法庭电子签章系统建设。投入装备资金5.05亿元,更新配备业务办案用车和巡回审判专用车,补充更新法庭设施、办公办案设备和安防设备。
加强改进审判管理。 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强化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出台30余项制度措施,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实行节点控制和动态监管。组织审判业务专家、法院智库专家、知名律师评查庭审5000余场、裁判文书3100份,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落实司法便民措施。 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送达、开庭审理,网上发送案件进展信息。黄南法院在辖区内设立41个巡回审判点,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海西法院在诉讼指导、庭审活动等各环节提供双语诉讼服务,受到少数民族群众欢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227.18万元,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82.06万元。推行网上视频接访,鼓励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制裁虚假诉讼,有效化解涉诉信访。共审查办理进京涉诉信访案件196件,比前五年下降43.4%,妥善处理涉诉信访721件,同比下降36.5%。
六、坚持从严从实管理,法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狠抓理论学习,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66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贯彻民主集中制,凡重大决策部署、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任均由党组集体决定。协助做好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
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举办业务培训82期,受训人员达1.4万人(次),完成调训299期1021人(次),全省法官至少轮训两遍。与省民委联合制定《加强青海法院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连续9年举办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488人(次)受训,基本实现藏区法院至少有2名双语法律人才。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为外省法院培训汉藏双语法官67人(次),在全国法院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省高级人民法院增补修订的《汉藏对照法学词典》和组织编撰的《汉藏双语简明实用诉讼辞典》列入人民法院出版社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全省法院有94个集体和115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落实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抵制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组织全省法院彻查清理涉及周永康的纸质及电子版文件、报纸、书籍等209份,全面肃清流毒。加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和工作约谈,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政治巡视,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专项司法巡查。对八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做到了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6人。
各位代表, 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11983人(次),办复代表建议、关注案件111件,办理政协提案68件,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32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青海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法院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确保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 全省法院工作能够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效、实现新变化,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的案件存在裁判质效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二是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型案件增多,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三是少数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作风不正,职业操守不端,甚至违法违纪。四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配套措施出台还不够及时、系统性还不强。五是一些法院招录人员困难,留人难,民族地区双语审判人才短缺,双语审判还不能充分落实。六是有的当事人利用网络对个案审判施压,甚至诽谤、威胁法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学懂弄通做实,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思想旗帜、行动指南、根本遵循,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举措,一个一个问题抓解决,一项一项措施抓落实,着力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继续巩固和扩大“高原意志”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成果,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钉钉子”的精神将改革进行到底。抓好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在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抓好综合配套改革。紧紧围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办案质量,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引导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积极开展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五、大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 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让现代科技更好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管理、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已经部署的9类37种应用系统软件的使用效率,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积极推行电子诉讼,进一步加大庭审语音识别、汉藏双语系统、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自动巡查等智能应用,提升诉讼服务大厅、信息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科技法庭、数字化会议室等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人民法院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学习、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水平。根据司法工作规律特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织密司法权运行的制度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各位代表,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履职尽责,为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青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