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马某等五人涉恶案二审维持原判

27.05.2019  18:41










        5月25日,海西中院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等五被告人涉恶上诉一案,并当庭宣判。部分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及上诉人家属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一审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被告人马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杨建某、董学某、唐某、马晓某在德令哈市多次开设赌场。开设赌场过程中被告人马某提供赌博场地、纠集参赌人员、购买使用作弊设备,在赌场中放贷,抽头渔利。被告人杨建某在赌场中“抽头”、使用作弊设备,被告人唐某在赌场中记账、“抽头”,被告人董学某为赌场纠集参赌人员,被告人马某为赌场提供服务,四人均从被告人马某处获取报酬,五被告人共同完成开设赌场行为,属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另2018年1月,被告人马某指使被告人杨建某、董学某为讨要赌债以暴力、威胁和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审法院分别对五被告人判处一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至四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某、杨建某等五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海西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案件5名上诉人关于原判量刑过重、并处罚金数额过高等上诉理由,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