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虎娘毛先诺尔德代表建议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

09.03.2015  12:01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我省代表王玉虎、娘毛先、诺尔德建议,在国家层面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通过立法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责任上升到国家意志和全民义务。

  建议中说,三江源生态保护既具有生态修复工程的系统性和高原恶劣气候的复杂性特征,又具有保障藏区群众生存、发展之需的特殊性要求,但目前尚未建立稳定的机制,难以保证相关支持保护与建设政策的既定性、确定性和持续性;二期工程涉及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资金额度越来越大,没有法律加以保障,单靠行政手段予以规范,很难保证工程的科学管理;三江源生态保护资金的使用不但要保证生态治理取得实效,同时要不断改善和提高当地群众民生,需要进一步健全体制,但目前尚无国家相关法律予以保障。

  为此,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一是明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投入主体(国家)、执行单元(青海省)、受益群体(全体中华儿女)、补偿对象(三江源地区群众)和补偿客体(生态资源),正式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二是将三江源生态补偿制度法制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明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范围、内容和违法责任,形成生态保护的刚性机制;四是明确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推动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的市场投入机制和公共生态资源(或生态资源配额)的省际交易(或置换)制度;五是建立三江源体制完善、群众自强自立的制度保障和产业基础,为三江源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社会均衡化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