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巡回审判进农村 便民服务零距离

    朱家庄村地址位邻互助县, 法院

巡回法庭进村委 调解履行护和谐

    司法调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

心系群众方显为民本色

    “感谢法官秉公办案,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院

阳光执法增强执行效果

    英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法院

双语法官来调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她们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 法院

巡回法庭进乡村 便民利民暖人心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让群众少跑腿, 法院

上门跨域立案 实现让群众少跑腿

    2020年7月15日上午, 法院

巡回法庭进村委 司法服务送进村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 法院

查看现场 释法解惑

    2020年4月15日,原告刘某、王某某因经营需要与被告徐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徐某某将位于格尔木市昆仑路人防地下室电梯口的玻璃大棚转租给刘某、王某某用于售卖冷饮,面积为40平方米,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房屋年租金55000元,原告已预付年租金3万元,剩下租金2. 法院

网上开庭常态化 远在外地不是事

    “法官你好,我现住居住在四川省南充市, 法院

湟中法院:电话协调 追回租金十四万

    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 法院

扰乱法庭秩序 依法惩治没商量

    2020年5月15日上午,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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